「全面」39個高頻問題,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詳細版填表說明

稅總髮送短信提醒,個人可以通過個稅APP填報扣除信息。如果未及時申報扣除信息,可在以後月份向單位提交,稅務部門會追補釦除!具體信息內容如下:

「全面」39個高頻問題,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詳細版填表說明

不過,有的小夥伴收到這條信息後有點懵,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問:我每月工資不到5000元,也沒有其它收入項目,是否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覆:如果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後的金額未達減除費用標準(5000元/月),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可無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提醒:對於工薪階層上班族來講,在每月工資發放環節,同一個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繼續教育

3.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選一

4.贍養老人

對於大病醫療支出,只能在次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而這幾天,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納稅人要享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應該怎麼辦理?

總結起來,其實就是三步:一是對條件,二是報信息,三是留資料。

其中,不少人對第三步要留什麼資料還不是太清楚。

所以,今天大白就把相關要點給大家摘出來了,一張表簡單明瞭!快快收藏學習吧!


這下清晰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留存資料一表搞定!

「全面」39個高頻問題,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詳細版填表說明

特別提醒:

1、納稅人應將相關留存備查資料,自法定彙算清繳期結束後保存五年。

2、留存資料在申報時既不需要提交稅務機關,也不需要提交扣繳單位。

3、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全面」39個高頻問題,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詳細版填表說明

最新最全高頻熱點問題彙總39個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

子女教育扣除

問題一: 我們夫妻有2個孩子,一個在上私立幼兒園,一個已經讀國際小學了,我可以享受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無論子女上的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是境外學校還是境內學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問題二:復讀可以扣嗎?只要有學籍就可以扣嗎?

答:對於未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復讀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進行扣除。

問題三: 填報子女教育扣除時,我該怎麼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因就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時點。如果填寫了教育終止時間,從次月起,就不再繼續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即將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則無需填寫,否則無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問題四:我兒子現在上大學,參與了學校的合作辦學項目,前兩年在中國讀書,後兩年在國外讀書,現在填寫信息選擇中國還是境外?證書由境外發放,沒有學籍號,怎樣填寫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許扣除境內外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僅限於境內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關條件,子女前兩年在國內讀書,父母作為納稅人請按照規定填寫子女接受教育的相關信息;後兩年在境外接受教育,無學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關規定填報信息,沒有學籍號可以不填寫,但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留存相關證書、子女接受境內外合作辦學的招生簡章、出入境記錄等。

贍養老人扣除

問題一:我家裡有兩位上了60歲的老人需要贍養,如果要享受扣除,我要報送哪些資料?

答:您在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填報相關信息,主要包括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以及與您的關係。此外,如有共同贍養人的,還要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問題二: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

住房租金扣除

問題一:我們單位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度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子,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單位為外派員工解決了住宿問題的,您單位員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為員工本人並未就租房發生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如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扣除標準,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標準進行扣除。

問題二: 納稅人任職受僱單位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點在廣州市,上海和廣州均無自有住房。那麼納稅人在廣州發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您這種情況發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實際工作地點廣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標準進行扣除。

問題三:任職受僱單位在A城市,在A城市發放工資申報個稅,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請問租房扣除標準是按照A城市還是B城市?

答:按照實際工作地B城市適用租房扣除標準。

繼續教育扣除

問題一: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取得多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可以同時享受扣除?

答: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個納稅人最多享受一項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項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繼續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可同時享受,多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也不可同時享受。

問題二:請問自學考試能否扣除?可以的話從何時開始扣除?

答:只要報名後,考籍錄到教育部門的系統裡就可以開始享受繼續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不得超過48個月。

問題三:同一學歷繼續教育,扣除時間≤48個月,這個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接受教育還是2019年1月1日?(接收教育是從2015年開始的) Ϻ年考過的會計中級職稱,19年取得的證書,請問可以在19年扣除嗎? 另外19年考過的注會,2020.5月之前取得證書,請問是在2019年彙算清繳期扣還是可以選擇在2020年扣除?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收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您2019年考過注會,2020年5月取得證書,則應在2020年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3600元扣除。

問題四: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資格證書,納稅人12月工資不能一次性足額扣除3600元(打比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餘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廢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答:如果納稅人當月工資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終了後,通過彙算清繳自行申報辦理扣除。

大病醫療扣除

問題一: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療腸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答: 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醫療費用,到2019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起付線”,可以在2020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問題一:我們夫妻給兒子在老家的省會,用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供他結婚時用,房本寫的是我們和兒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怎麼扣除?

答: 您買房時的貸款,如符合《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則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經夫妻雙方約定,住房貸款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問題二: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抵扣個稅嗎?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採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在商業貸款還清後,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問題三:2018年12月份辦理的住房貸款,但是現在還沒批下來,預計2019年1月份批下來,單位現在讓我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表報送上去,但是我沒有取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中的“貸款合同編號”,應如何處理?

答: 納稅人可以待取得相關信息後填報扣除。如果因為一時信息不全沒有及時填報也不用擔心,後續月份填報後,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規定可扣除的額度進行扣除,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全年一次性獎金

問題一:2019年以後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後提高適用稅率。

問題二:為什麼允許個人放棄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的優勢是單獨計稅,不與當期綜合所得合併算稅,從而“分拆”收入降低稅率。但對於全年綜合所得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稅負增加。

外籍個人相關

問題一: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是否繼續給予免稅優惠?

答:稅改前,用人單位為外籍個人實報實銷或以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洗衣費、搬遷費、出差補貼、探親費,以及外籍個人發生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後,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與上述相關補貼性質類似。

為公平稅負、規範稅制、統一內外人員待遇,對上述外籍個人的8項補貼設置3年過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兩者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操作相關問答

問題一: 我從稅務機關的宣傳報道中瞭解到,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了,如果我想享受,應該怎麼去辦理?

答: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辦理:一是由您單位按月發放工資預扣稅款時辦理扣除。除大病醫療外,其他五項專項附加扣除,您都可以選擇在單位發放工資時辦理。二是您自行在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內,您本人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

問題二:我在實際工作中有兩個以上的任職受僱單位,我該怎麼去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答: 如果您同時有兩個以上發放工資的單位,對同一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您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單位辦理扣除。

問題三:我是單位的財務人員,我們單位該如何獲取員工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 員工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表或電子模板提交給扣繳單位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後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員工通過紙質表或電子模板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錄入/導入到扣繳客戶端軟件;員工通過手機APP或互聯網WEB網頁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繳客戶端軟件,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模塊中,通過“下載更新”功能進行下載。

問題四:我填報和提交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沒有及時享受到扣除,應該怎麼辦?

答:您可以先與扣繳義務人聯繫,核實是否收到您報送的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進行稅款計算。萬一出現問題,可由扣繳義務人在接下來的月份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進行調整。如果是軟件操作或者政策執行方面疑問,請您及時諮詢專業人士或當地稅務機關。

問題五:我在申請專項附加扣除時,為什麼還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據政策規定,個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時,均涉及配偶相關情況。因此,您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如實填寫配偶信息。

問題六:我聽公司財務說今年工資要按累計預扣法算稅,您能給我介紹一下嗎,這會對我各月的稅款產生影響嗎?

答: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簡單來說就是將您在本單位年初以來的全部工薪收入,減去年初以來的全部可以扣除項目金額,如減除費用(也就是大家說的“起徵點”)、“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減出來的餘額對照相應預扣率表(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相同)計算年初以來應預繳的全部稅款,再減去之前月份已經預繳的稅款,就能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

問題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哪裡下載?

答: 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納稅人,提供了多種渠道可以下載模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或電子稅務局網站下載,也可以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下載。通過扣繳客戶端下載時,扣繳義務人需在登錄後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菜單,選擇其中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問題八:扣繳單位使用的扣繳客戶端登錄後顯示“2018年”和“2019年”兩個藍色按鈕,有何不同?

答: 為支持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扣繳客戶端進行了較大升級(對原來正在使用扣繳客戶端的,直接打開運行後會自動升級)。扣繳客戶端升級後有“2018年”和“2019年”兩種版本模式: “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於查詢2018年及之前的數據,以及進行稅款所屬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含更正申報);“2019年”的版本模式適用於稅款所屬期2019年以後的申報(含更正申報)。可通過系統右上角的“版本切換”按鈕,切換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專項附加扣除報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問題九:1月申報個稅時所屬期為12月份,申報時仍然使用舊模塊(2018版面),此版面因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傳,是不是意味著1月取得的工資不能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呢?實際所屬期1月份的工資在2月申報時才能享受到這項改革紅利?

答:扣繳單位在1月份可以使用舊模塊申報2018年12月份的稅款。納稅人1月份取得的工資可以通過新模塊,按照新稅法規定計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扣繳單位代扣的稅款在2月份申報入庫,不影響納稅人1月份取得工資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問題十:員工2019.6月剛畢業,在公司工作了5個月,基本扣除費用是扣除6萬嗎?那專項附加、專項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還是5個月的?

答:扣繳單位在為員工辦理預扣預繳時,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職受僱實際月份數計算。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可以通過辦理彙算清繳,減除費用六萬元和扣除年度內按規定可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稅APP

問題一: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答: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後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信息,無需再向該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問題二: 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並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答: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沒有將您的個人任職受僱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任職受僱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在稅務機關的登記狀態註銷或非正常,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僱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請聯繫您當前的任職受僱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問題三:“個人所得稅”APP註冊方式有幾種?

答:“個人所得稅”APP目前有兩種註冊方式:

(1)人臉識別註冊(僅適用於居民身份證註冊);通過人臉識別手段對用戶進行實人驗證,該方式是通過對實時採集的人臉與公安留存的照片進行比對驗證,驗證通過後即可完成實名註冊。

(2)註冊碼認證註冊(適用於所有證件類型註冊);納稅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到就近的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認證登記後申請發放註冊碼,然後採用此註冊碼在“個人所得稅”APP註冊賬號,以後憑此賬號即可遠程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稅。

問題四:“個人所得稅”APP為什麼要實名註冊?

答:“個人所得稅”APP實名註冊的目的是:

1、為了驗證綁定的賬戶是否屬於本人;

2、對納稅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審核;

3、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和涉稅數據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聯網信用基礎。

問題五:個人信息需要填寫哪些項目?全部需要填寫完整嗎?

答:當前,“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信息中有以下欄目:

1、用戶基礎信息:系統自動帶出,使用居民身份證外的其他證照號碼註冊,需要填寫出生年月和性別。

2、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需選擇省市地區,鄉/鎮/街道為選填項,手動填寫詳細地址(如街道、小區、樓棟、單元室等)。

3、學歷和民族:選填項,但建議完整填寫。

4、其他:電子郵箱和境外任職受僱國家默認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填。

5、稅收優惠信息:分為殘疾、烈屬、孤老三種情形,根據實際情況勾選,對於殘疾、烈屬需要填報相關證號並上傳證件的電子圖片資料,其中殘疾證號為必錄,烈屬的證號為非必錄。

問題六:在手機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後提示“未連接到網絡或未獲取網絡權限,請檢查”,但手機網絡正常,能打開網頁,該如何解決?

答:可以嘗試如下方式解決:

1、請檢查您手機設置中是否對“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了網絡限制。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對蘋果IOS系統手機,點擊“設置→蜂窩移動網絡→個人所得稅→勾選WLAN與蜂窩移動網”;對安卓系統手機,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點擊“設置→無線和網絡→流量管理→應用聯網→個人應用中的個人所得稅→勾選移動網絡和WIFI”。然後重新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2、如果確認網絡設置沒有問題,可能是因為網絡不穩定原因所致,請切換到WIFI網絡環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嘗試。

3、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中心中,將“工作地或常住地”臨時切換到其他省市,等業務辦理完成後再切回到實際工作地或常住地。

問題七:“個人所得稅”APP忘記密碼怎麼辦?

答:忘記密碼時,可在“個人所得稅”APP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重新設置密碼。首先需要填寫身份信息,再選擇一種可用驗證方式,驗證通過後,然後在重置密碼頁面完成新密碼的設置。

問題八: 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僱的單位或早已離職的,該如何處理?

答:只要該公司給您做過僱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經任職的單位,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稅務機關會將信息反饋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在扣繳客戶端軟件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

2、如果是您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您點擊申訴後,“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信息將不再顯示。後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問題九:“個人所得稅”APP卸載後,數據還在嗎?

答:“個人所得稅”APP採集的數據都存儲在稅務機關的服務器上,卸載手機APP後,手機上的數據會清除,但稅務機關服務器上的數據依然會保留。同一手機再次安裝或換其他手機另行安裝“個人所得稅”APP,登錄依然可以看到登錄身份人員原來填報的數據。

問題十:個人所得稅APP填寫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選擇推送至扣繳義務人和選擇年度自行申報有什麼不一樣?

答:這兩種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機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選擇申報方式。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單位可以使用扣繳端軟件,獲取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稅款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在這種方式下,您可以在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釦,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扣繳單位無法獲取到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這種方式下,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並辦理退稅。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選擇在單位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醫療扣除的。大病醫療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彙算清繳時再扣除。

問題十一:APP填報的信息是否需要打印確認

答:不需要打印。

問題十二:APP填錯了有沒有辦法修改?

答:可以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錯,或者年度內發生變更,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辦理過扣繳申報,個人均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

問題十三:需要雙方確認的保存五年的紙質資料,只是納稅人向單位直接填報的電子模板和紙質模板才這樣做嗎?自行填的APP和電子稅務局信息還需不需要打印出來給單位簽字保存?

答:不需要。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還是不會填寫?詳細版資料留存說明、填表說明來了!

「全面」39個高頻問題,稅務總局統一回復了!詳細版填表說明

1、子女教育

填報資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

留存資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應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佐證資料。子女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填寫納稅人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出生日期:填寫納稅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體到年月日。

當前受教育階段:選擇納稅人子女當前的受教育階段。區分“學前教育階段、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種情形,在對應框內打“√”。

當前受教育階段起始時間:填寫納稅人子女處於當前受教育階段的起始時間,具體到年月。

當前受教育階段結束時間:納稅人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的結束時間或預計結束的時間,具體到年月。

子女教育終止時間:填寫納稅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條件的學歷教育的時間,具體到年月。

就讀國家(或地區)、就讀學校:填寫納稅人子女就讀的國家或地區名稱、學校名稱。

本人扣除比例:選擇可扣除額度的分攤比例,由本人全額扣除的,選擇“100%”,分攤

扣除的,選“50%”,在對應框內打“√”。

2、繼續教育

填報資料: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填報起止時間、教育階段等;接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填報證書名稱、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時間等。

留存資料:納稅人接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留存職業資格證書等資料。

當前繼續教育起始時間:填寫接受當前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起始時間,具體到年月。

當前繼續教育結束時間:填寫接受當前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結束時間,或預計結束的時間,具體到年月。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階段:區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種情形,在對應框內打“√”。

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類型:區分“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兩種類型,在對應框內打“√”。

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准)日期:填寫納稅人取得的繼續教育職業資格證書上註明的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及發證(批准)日期。

3、住房貸款利息

填報資料: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

留存資料: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寫首套貸款房屋的詳細地址,具體到樓門號。

產權證號/不動產登記號/商品房買賣合同號/預售合同號:填寫首套貸款房屋的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預售合同中的相應號碼。如所購買住房已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填寫產權證號或不動產登記號;所購住房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號或預售合同號。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並在對應框內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獨立貸款、與配偶共同貸款的情形。如果選擇“否”,則表頭位置須填寫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按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並在對應框內打“√”。該情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貸款住房,婚後選擇按夫妻雙方各50%份額扣除的情況。不填默認為“否”。

公積金貸款|貸款合同編號:填寫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合同編號。

商業貸款|貸款合同編號:填寫與金融機構簽訂的住房商業貸款合同編號。

貸款期限(月):填寫住房貸款合同上註明的貸款期限,按月填寫。

首次還款日期:填寫住房貸款合同上註明的首次還款日期。

貸款銀行:填寫商業貸款的銀行總行名稱。

4、住房租金

填報資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或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

留存資料: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資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寫納稅人租賃房屋的詳細地址,具體到樓門號。

出租方(個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租賃房屋為個人的,填寫本欄。具體填寫住房租賃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出租方(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租賃房屋為單位所有的,填寫單位法定名稱全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主要工作城市:填寫納稅人任職受僱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無任職受僱單位的,填寫其辦理彙算清繳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賃合同編號(非必填):填寫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編號。

租賃期起、租賃期止:填寫納稅人住房租賃合同上註明的租賃起、止日期,具體到年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準。

5、贍養老人

填報資料: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與納稅人關係;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

留存資料: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協議等資料

納稅人身份:區分“獨生子女、非獨生子女”兩種情形,並在對應框內打“√”。

被贍養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填寫被贍養人的姓名、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被贍養人出生日期:填寫被贍養人的出生日期,具體到年月。

與納稅人關係:按被贍養人與納稅人的關係填報,區分“父親、母親、其他”三種情形

,在對應框內打“√”。

共同贍養人: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時填寫本欄,獨生子女無須填寫。填寫與納稅人實際承擔共同贍養義務的人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分攤方式: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時填寫本欄,獨生子女無須填寫。區分“平均分攤、贍養人約定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三種情形,並在對應框內打“√”。

本年度月扣除金額:填寫扣除年度內,按政策規定計算的納稅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

6、大病醫療

填報資料:患者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與納稅人關係、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額、醫保目錄範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

留存資料: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複印件、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

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填寫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醫藥費用總金額:填寫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金額。

個人負擔金額:填寫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基本醫保目錄範圍內扣除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自付部分。

與納稅人關係:按患者與納稅人的關係填報,區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種情形,在對應框內打“√”。


來源:上海·徐匯稅務、國家稅務總局、郝老師說會計、大白學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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