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重磅新政!國有租房公司出現,首提讓租者幸福居住

租房 投資 三農 房產 南方都市報 2017-07-18

南都訊 記者魏凱 樑豔燕 為了鼓勵發展租房市場,廣州市政府今天出臺了16條扶持措施,首次提出“讓租者幸福居住”的口號。其中既包括租賃住房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等宏觀政策,也包括房屋出租稅收減免、允許滿足條件的租房人群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等微觀措施。

廣州重磅新政!國有租房公司出現,首提讓租者幸福居住

部分政策

租房人員子女,可就近入學。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

提高租房後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每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40%”。

稅務減免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

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

自持租賃住房面積成為拿地“砝碼”。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

商業用房可改造成住房出租。經相關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

成立市級房屋租賃投資公司。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中低收入者租房可優先。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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