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4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案件被通報,另有3黨員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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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

為充分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進一步激勵擔當作為,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現將兩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劉為聯誣告他人問題

2019年4月,劉為聯(魏橋鎮大坡村村委委員,中共黨員)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和某書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經查,2017年10月,劉為聯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魏橋鎮大坡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有關問題,魏橋鎮對劉某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並對劉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向劉為聯反饋了調查結果。劉為聯對調查結果不滿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憑其主觀臆斷和捏造,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魏橋鎮某鎮長、某書記是劉某保護傘,造成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29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劉為聯進行了行政處罰。2019年7月31日,鄒平市紀委給予劉為聯黨內警告處分,並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兩名黨員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二、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等誣告他人問題

2018年11月,陳維民、李紀文、曲福明三人(均系鄒平市韓店鎮舊口村村民)到上級有關部門反映鄒平市紀委幹部李某某在調查處理韓店鎮舊口村有關信訪問題時“包庇黨員幹部,有案不查,充當保護傘”。經查,鄒平市紀委案件調查組在處理陳維民等人反映韓店鎮舊口村信訪問題過程中,按照規定程序對反映的信訪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了調查和處置,並對相關被調查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同時向陳維民等人反饋了調查結果。陳維民等人對調查結果不滿意,為達到個人目的,引起上級部門關注,故意捏造事實舉報鄒平市紀委幹部李某某所謂“欺上瞞下、編造事實、袒護包庇被調查人”等問題,並多次到省、市有關部門反映,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已構成誣告陷害行為。2019年7月17日,鄒平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陳維民、曲福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給予李紀文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鄒平市紀委組織部對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

聊城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澄清保護機制,激勵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正氣充盈的政治生態和擔當盡責的濃厚氛圍。現將2起澄清黨員幹部受到不實舉報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關於澄清對樑水鎮鎮八甲劉聯合校中心幼兒園園長郝香蓮搭車收費問題的不實舉報

經查,2017年9月,樑水鎮鎮八劉聯合校中心幼兒園根據上級政策要求,推廣實施“學生飲用奶計劃”,向幼兒園學生推薦由正規定點企業按照國家和省定標準生產的學生飲用奶。八劉中心幼兒園遵循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推薦學生訂奶,收取每個學生150元,並全部交給送奶企業,該項收費符合上級政策,屬自願訂購。該反映問題不實,現予以澄清正名。

二、關於澄清對道口鋪街道十八里鋪村村委會主任陳建華髮展黨員優親厚友的不實舉報

經查,陳建華於2001年至2012年任道口鋪街道十八里鋪村黨支部書記,2018年1月至今任道口鋪街道十八里鋪村黨支部書記。十八大以來,十八里鋪村共發展黨員兩名,2014年發展黨員王某平、2017年發展黨員趙某昌,均不在其任村兩委成員期間,且無親屬關係。2019年1月有6名群眾向該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該村黨支部尚未開會確定入黨積極分子人選。該反映問題不實,現予以澄清正名。

臨沂

一、 臨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副書記任清玉嚴重違紀違法 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中共臨沂市紀委、臨沂市監委對臨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副書記,臨沂市行業協會管理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任清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清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發放補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安排企業提供贊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設立、使用“小金庫”資金並銷燬賬目,違規挪用市解困辦及破產管理人賬戶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任清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任性用權、目無法紀,喪失道德底線,把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肆意挪用公共財產,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間跨度長、數額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臨沂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任清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撤銷其臨沂市第十五屆政協委員資格;對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原臨沂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調研員李月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臨沂市紀委、臨沂市監委對原臨沂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調研員李月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月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其他單位報銷,違規以“顧問費”名義在企業領取“薪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原臨沂市中小企業局(辦)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資金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李月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紀法底線失守,把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間跨度長、數額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臨沂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月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三、山東環宇集團有限公司原主要負責人董宜山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臨沂市紀委、臨沂市監委對山東環宇集團有限公司原主要負責人董宜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董宜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多次參加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董宜山身為黨員幹部、國有企業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紀法底線失守,把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數額特別巨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臨沂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臨沂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臨沂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董宜山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山東環宇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職務,並責成臨沂中匯地產有限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將其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任編輯:徐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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