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八項規定”嚴,所以端午不能發粽子、過節一律沒福利?歪理!

粽子 端午節 月餅 時政 上海觀察 2017-05-29

端午將至,“發不發粽子”又成了問題。近日有媒體報道,今年滬上不少企業都開始在端午節為員工發放小額粽子禮盒,受此影響,某知名點心店的粽子小額團購訂單同比增長了三成。機構自媒體的“實用帖”亦層出不窮,他們反覆援引種種規章條文,只為向公眾明確:“這些福利可以有!”

關於哪些福利“可以有”的討論,幾乎每個節日前夕都會升溫一番。其背後,是社會對年節福利問題的疑惑和曖昧。近幾年,全國各地大量基層企事業單位,都出現年節福利縮減甚至消失的狀況,一線員工亦對此不乏怨聲。而追溯緣由,很多人指向“八項規定”。有人說,正是那一組嚴格的規範出臺以來,“官員的好日子到頭了”,連帶著“普通人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民間的議論中,這番論調一度頗有市場。而不少決意縮減或取消職工福利的“單位領導”、“上級部門”,也是拿“八項規定”作為尚方寶劍——不是飯不能隨便吃,東西不能隨便發麼?那又豈敢“吃飯”、怎能“發東西”呢。何況,還有不少單位、不少領導幹部,是在“八項規定”出臺後“依舊我行我素”,被“公開通報”的。“殷鑑不遠”,後來者還敢不小心為上?

這些理由和擔憂,看上去都很實在。但稍動腦筋,甚至僅僅按照基本邏輯,就知道“八項規定”多少有些冤——那八條明文,規定的是領導幹部如何“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要求的是領導幹部整治庸懶散奢、限制的是違規用公款搞的排場消費。“八項規定”既沒有規定“不能請群眾吃飯”,也沒有表示“不能給職工發粽子”。正常合法的職工福利、群眾福利,本就不受其管轄,更沒有“連帶”的道理。

正風肅紀並不是易事。“八項規定”推行之初,人們亦曾擔心過其能不能長期奏效、會不會引發反彈。當時不少地方為了顯示正風肅紀的決心——同時也是因為對新規尚沒有把握——曾下過狠心,把慣常的慰問活動、福利發放都給予暫停。“八項規定”後的頭一個春節,過去領導幹部拿公款吃的“年夜飯”自然沒了,很多地方基層職工甚至敬老院老人們一年一度的聚餐也被緊急叫停。

置於當時的情境,這些暫時的“一刀切”有些不近人情,卻也情有可原。但此後,中辦、國辦針對年節相關工作下發的文件,就有了“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的明文要求;針對職工年節福利,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各級工會組織,均有相應的規定,基層工會經費使用亦有規範。在這樣的情況下,再作“一刀切”式的處理,便難有充分的理由,也再難服眾。

事實上,“正常福利”與“非正常待遇”有明確界限,“規矩從嚴”的初衷也是針對“非正常”的因素。不加甄別一味“從嚴掌控”,乃至一刀切地攔腰斬斷,不僅是對正當需求的誤傷,亦是對嚴明規矩的誤傷——“八項規定”、“中央精神”從來就不應被當作群眾福利的假想敵。將其用為取消福利的“令箭”,純粹是將規矩庸俗化——亂借“規矩”之名搞“嚴格把握”,其實哪有“嚴格”可言。

而這些問題的要害,亦不只在一盒月餅、幾個粽子或是一頓年夜飯。如何理解“規矩”,又如何執行“規矩”,折射的是一種普遍的行事理念和群眾觀念。

無視規矩固然不可容,“濫用”規矩同樣不足取,且其背後的“一刀切”手法和“寧可無事不可多一事”的傾向,更是現代管理者的大敵——簡單粗暴的“一刀切”,自然把“精細化”拋在了九霄雲外;而在群眾需求面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下令“不發了”,甚至只是為了所謂“不出事”而決定“別惹事”,說到底也不知群眾的位置在哪裡。

“始終把群眾放在心上”,是各級領導幹部都會說的話。但是不是真正放在心上,終究要看現實的作為。這種作為,常常就反映在很小的細節上,比如一顆應發的粽子——在基層,這些小事給予群眾的獲得感,常常比許多動聽的承諾還要來得真切。

而能不能細細把握文件規定,願不願意清晰分別孰是孰非,敢不敢於順應群眾的合法合理需求,亦同時考驗著領導幹部的為民情懷、擔當精神和工作能力。既依法依規,又講理講情,關於“哪些福利可以有”的爭論,根本不成問題。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徐佳敏 編輯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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