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自行車保管站 該取消還是該升級?

自行車 西安 交通 摩托車 陝西 不完美媽媽 三秦都市報 2019-06-18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本報連續兩天對佔道無手續、收費無票據的自行車保管站進行了持續關注。隨著記者採訪的深入,發現了這樣的尷尬:一方面自行車保管站如何設、歸誰管、怎樣管問題明顯;另一方面,因市民需求產生的街面亂停放交通亂象,也日益突出。

現象:亂停放影響交通

交警新城大隊一位交警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兩三輪車亂停亂放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的交通亂象,這類車沒有合適的停車區域,扎堆佔道亂放、無人看管,已經在主城區部分路段成為新的交通問題及嚴重的交通亂象。”

西安自行車保管站 該取消還是該升級?

街頭多家自行車保管站,均拿不出正式手續 記者 陳飛波 攝

2017年2月,當時共享單車作為新生事物出現在西安街頭,為了解決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亂停放問題,西安市蓮湖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專門在轄區人行道上施劃了200多個自行車停放區域,方便市民停車。長期騎電動車接送孩子的楊嬌告訴記者:“我家就在蓮湖區,我知道這事。但現狀是共享單車亂停放時常被投訴,這些區域也可以停普通的電動車,但和在路邊隨便停沒有區別,沒人收費也沒人看管。”

經聯繫12345熱線,工作人員回覆稱:“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可以確定街面上現存的自行車保管站已經很少。現有資料顯示,長樂中路街道辦有過與自行車保管站相關業務。”

市民:借鑑汽車停放辦法

針對西安自行車保管站亂象,不少市民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市民何寧祥說:“建議相關部門梳理一下職能,可以借鑑機動車停放中心的辦法,劃出專用停車位,電動車、自行車、摩托車一視同仁。”

昨天,記者將市民何先生的建議轉達給了西安市機動車停放中心。停放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因車牌制式與汽車一致,所以儘管沒有明文規定,但一線收費員在實際工作中,對於騎摩托車的市民要求在停車位上停放,也是允許的。收費也一樣,有票據。但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的範疇,不能停放在停車位上。街面上的‘自行車保管站’也不歸機動車停放中心管。”

律師:完善法規明確職權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認為:公共道路屬於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社會公眾共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獨佔,更不能佔有並用於經營、收費。只有政府或政府授權,辦理了合法手續後,才能佔用及收費。所以,某些所謂的“自行車保管站”或者個人在無任何授權及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佔用公共道路並經營、收費的行為是違法的,侵犯了交費市民的合法權益。當然,目前政府及相關部門也不再授權、不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又未完全取締佔道收費行為,存在職能缺位。

趙良善律師建議,儘早完善法律法規,明確職能部門的職權,明確堅決取締佔道收費行為,以制止佔道收費的亂象,切實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

網友:無手續的歸誰管

梳理前兩篇報道後的網友留言,記者昨就網友發問頻次較高的4個問題進行整理,希望能引起相關部門關注。

1. 早在40年前,西安街頭就有自行車保管站,現在還存在多少個,分別位於哪裡?

2. 在2016年西安市統計局曾做的一次調查中,有13.6%的被調查市民表示,自己最想增加的交通工具是電動車。既然有這麼大的需求,相關部門是否能在已有保管站的基礎上,劃定合適的收費停車區域,讓大家養成不亂停亂放的習慣。

3. 如果以前有手續,現在過期了,想要去續手續,需要去哪個部門,帶哪些資料?

4. 如果想要新增自行車保管站,需要向哪個部門申請?行業准入有什麼條件?

三秦都市報記者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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