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了共享單車,我們才拋棄使用了130多年的充氣輪胎?

自行車 科技 一支有思想的蘆葦 2017-04-20

為什麼有了共享單車,我們才拋棄使用了130多年的充氣輪胎?

今天中午散步途經一排排摩拜單車的時候,腦海裡突然蹦出來一個問題:

為什麼摩拜單車之前的自行車沒有使用這種非充氣式輪胎的呢?

回辦公室百度了一下這種輪胎,專利名稱叫做“鏤空加強筋免充氣輪胎”,是廣州一家科技公司研發了6年的產品,再進一步搜索,發現早在2013年中山、廣州市的公共自行車就開始採用這種輪胎了,摩拜單車並不是最先使用的。

傳統的自行車充氣輪胎的缺點顯而易見:易爆胎、易撒氣、需要特定的工具經常充氣等。從1888年蘇格蘭獸醫約翰·伯德·鄧祿普發明了世界上第一條充氣輪胎到今天,人類在各個領域的科技進步突飛猛進,可自行車為什麼還在使用130年前發明的那條輪胎呢?為什麼公共自行車的出現才使得這種新型輪胎開始大規模使用?

我猜想的答案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提高了創新的收益,促使了創新的應用。

傳統自行車對應的是購銷關係,廠家賣給你,自行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歸你個人,日常維護也歸你自己,至於輪胎的維護,需要你自己打氣、去修理店補胎換胎。廠家對於解決輪胎麻煩的動力不足,原因在於:1、革新輪胎需要的成本是實實在在的,不僅需要研發,還需要拋棄舊的生產線,上馬新的生產線。2、革新帶來的收益是不確定的,有多少用戶願意為這種創新多付費?更何況有兩個大前提:第一,自行車單價較低,漲價的風險太大;第二,自行車正在被其他各種交通工具所替代,市場規模在縮減。沒有規模的創新不值得創新。3、廠家樂見消費者經常更換輪胎來促使廠家輪胎的銷售。短視的消費者更看重單次消費的金額,而忽視長期的後續的各種投入。比如拍立得相機。

公共自行車對應的是租賃關係,廠家租給你,自行車的所有權歸廠家,使用權歸你個人,日常維護和修理歸廠家,這種情況下,充氣輪胎對於個人的小麻煩就變成了廠家的大麻煩。而通過技術創新來解決這個大麻煩所降低的各種成本就是看得見的創新收益。因此另一大互聯網單車巨頭ofo也在後續的產品中採用了類似的輪胎。

有恆產者有恆心,產權決定了人們的行為模式。因此,當自行車的所有權從用戶手裡回到廠家手裡的時候,我們看到了質量更好的自行車,也看到了折舊更快的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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