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準備這樣管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自行車 交通 騎行 產品運營 杭州網 2017-04-28

昨天,杭州市交通運輸局召開了《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媒體座談會,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這份徵求意見稿裡說了什麼?今後共享單車準備如何管理?記者為大家一一道來。

新名字:“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杭州街頭巷尾的單車,我們習慣叫它“共享單車”。

在其他城市,它還有別的名字,深圳、成都、上海、南京等地在出臺《指導意見》時,分別提出了“互聯網自行車”、“網約自行車”、“共享自行車”等名稱。

在這次《指導意見》中,杭州也給出了一個全新的名稱,被稱作“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對於新名字,杭州市運管局公交軌道處處長沈建鋒解釋,“共享單車”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共享經濟,而是“B2C”的一種商業模式,本質上更接近於分時租賃車輛,而且形式上藉助了互聯網技術。因此,擬將名稱定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簡稱為“互聯網自行車”。

車輛三年一更新

《指導意見》明確了投放車輛的要求,第一點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要求,並具備實時定位功能且能夠被精確查找;第二點是要求車身設計美觀,無廣告設置,不影響市容;第三點是投入經營的車輛,強制更新時限為三年,自投入經營之日起計算。

其中,還鼓勵經營者推廣帶有車輛衛星定位和智能通訊控制模塊的智能鎖,鼓勵使用國產衛星導航定位系統。

80輛車就要配一個運維人員

在《指導意見》中,並沒有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實行總量管控,但對企業配備車輛、維護人員有要求:經營者按照每投放80輛互聯網自行車配備1名運營維護人員的標準。

簡單來說,就是80輛車要配一個運維人員。舉個例子來說,哈羅單車,杭州市場有10萬輛自行車,按照這個比例,就需要1250個人。哈羅單車杭州運營經理彭文凱介紹,目前運維人員只有500人,是按照200輛車配一個人員來算的。

彭文凱坦言,按照《指導意見》來配運維人員,他們會增加很大一筆運維成本。他們考慮後期尋找第三方專門運維的服務機構來運營,以節約成本。

對於80∶1的比例,杭州市運管局公交軌道處處長沈建鋒介紹,這是參考杭州小紅車的運維比例,目前小紅車是70∶1,70輛車,配1個運維人員,考慮到互聯網單車數量更多,比例略有增加。

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

不能註冊、騎行互聯網自行車

《指導意見》明確禁止向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註冊、租賃互聯網自行車服務。

如果騎車過程中,出現擦碰事故該怎麼辦?《指導意見》也提出,要求經營者建立賠償機制、流程、標準等,為租賃自行車的市民,購買人身和第三者傷害保險。

另外,還有大家都比較關注的押金問題,《指導意見》要求經營者按照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設立押金專用賬戶,保障押金安全。同時,也鼓勵經營者,用信用計分代替押金。

暫時禁止 發展互聯網電動自行車

《指導意見》還明確了杭州暫時禁止發展互聯網電動自行車。這是什麼原因?

杭州市運管局公交軌道處處長沈建鋒表示,互聯網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兩者存在較大差異。互聯網自行車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徵,電動自行車主要問題是安全隱患大。

騎行電動自行車與普通自行車相比,車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騎行經驗,發生交通事故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往往受到更大傷害。

同時,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對電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響。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杭州暫時禁止發展互聯網電動自行車。

目前,《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徵求意見稿同時在“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www.hangzhou.gov.cn和杭州交通信息網www.hzcb.gov.cn發佈。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17年4月26日至5月25日。社會各界可通過以下方式和途徑,提出意見建議,並請註明聯繫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熱線電話,(0571)12328。

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3、傳真,(0571)85463224。

4、紙質信函,將紙質信函郵寄至杭州市中河北路106號杭州市交通運輸局12328服務中心(郵編310000),請在信封上註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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