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賬號被他人“搶注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罰款將有規可依'

自媒體 Bilibili 法律 中國小康網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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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經營多年的自媒體賬號卻被他人註冊成為商標,近期,多位B站(嗶哩嗶哩)視頻博主遭遇了“搶注商標”的難題。

8月3日,一條題為《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的!》的網絡視頻在B站上引發網友關注,視頻發佈人“敬漢卿”擁有532.4萬“粉絲”,卻被一家公司告知,“敬漢卿”三個字已被該公司註冊為商標,敬漢卿本人無法再使用此名字。

在敬漢卿收到的“侵權通知函”中,對方強調如若敬漢卿不改名,他們會委託律師函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敬漢卿相關賬號。據瞭解,商標權人“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成立於2017年。成立後不到一個月,知橋公司申請了3個不同的商標。此後,基本每個月都申請幾個完全不重樣的商標。截至2019年7月3日,該公司一共申請註冊了103個商標,除了敬漢卿,還有一些知名網紅的ID也被這家公司註冊了商標。比如,搞笑辣條哥、農人丫頭等。

對於商標惡意搶注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直高度重視。據條法司司長宋建華介紹,為了進一步規制惡意申請和囤積註冊行為,加強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和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兩個方面對《商標法》進行了個別條款的修改,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修改後的《商標法》加強了對惡意註冊的打擊力度,增強商標使用義務,明確規定“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並對惡意註冊、惡意訴訟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這些將對規制搶注行為產生積極影響。

記者瞭解到,為進一步落實本次《商標法》最新修改,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研究制定部門規章《關於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的若干規定》,並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若干規定》內容包括修改後《商標法》第四條的具體適用情形和考慮因素,以及明確針對惡意註冊進行警告、罰款的適用情形和罰款幅度。

記者查閱該規定發現,“摹仿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申請商標註冊,攀附他人商譽;搶先申請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不當攫取他人商譽;明知或應知存在其他在先權利,但仍搶先申請註冊與其相同、相近似的商標;重複申請商標註冊,明顯具有不正當目的;短時間內大量申請商標註冊,明顯超過合理限度;申請商標註冊缺乏真實使用意圖,沒有對商品或者服務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實際需要”等行為都將被認定為非正常申請商標註冊,並將依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取得商標註冊的,屬於商標法第四十四條所稱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此外,該規定還鼓勵社會公眾對非正常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予以舉報、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非正常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舉報。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撤銷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撤銷。”

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後續將根據法律修改內容和意見反饋情況進行完善後儘快出臺,使《商標法》的修改內容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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