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男子用彈弓打死朱䴉棄於河道,其中一個抱怨為啥不燉了吃?

朱䴉 動物 銅川 服裝 刑法 二三裡資訊漢中 2019-06-10

6月4日,陝西高級人民法院在其網站上發佈了5起破壞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發生在2016年6月1日的兩名男子故意用彈弓擊打朱䴉致其死亡的案子引發關注。

在該案的刑事裁定書中可以看到,原審判決認定,2016年6月1日,被告人郝某經他人介紹,帶被告人馮育羊、馮某某到耀州區瑤玉村包建圍牆的活。

12時許,馮某某駕駛陝EG93**號銀色麵包車承載被告人馮育羊、郝小斌到達瑤玉村。

被告人郝小斌看見一隻白色大鳥落在河道內電線杆上,喊叫被告人馮育羊用彈弓擊打。從旁路過的瑤玉村村民李某某勸告不敢擊打,那鳥是保護動物,打會被舉報的。

被告人馮育羊、郝小斌不聽勸阻。被告人馮育羊用彈弓將白鳥擊落到地面,白鳥在草叢中邊跑動邊鳴叫。被告人馮育羊再次用彈弓擊打後,用衣服包裹白鳥抱上車輛。

倆男子用彈弓打死朱䴉棄於河道,其中一個抱怨為啥不燉了吃?

返回途中,當被告人郝小斌下車與他人說話時,被告人馮育羊發現白鳥帶有腳環,且腳環上有編碼,懼怕被查,將受傷白鳥扔棄到耀州區耀柳路30KM+120M處路邊河道內。被告人郝小斌上車後得知被告人馮育羊將白鳥扔棄,予以埋怨,抱怨使其不能燉了食用。

該白鳥被隨後趕到的耀州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帶回管理站救治,救治無效死亡。

經鑑定該死亡白鳥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朱䴉,死亡原因是人為擊傷,頸部與前胸外傷嚴重,左翼斷裂,失血過多。

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馮育羊、郝小斌故意用彈弓擊打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朱䴉,使朱䴉受傷後,不予積極救助反而將其棄放在路邊,最終致該朱䴉死亡,二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情節特別嚴重。

倆男子用彈弓打死朱䴉棄於河道,其中一個抱怨為啥不燉了吃?

法院以被告人馮育羊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郝小斌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3000元。

一審宣判後,二被告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經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而在這起案件被公佈後,很多網友表示朱䴉是珍惜野生動物,傷害它們確實應該依照法律進行處罰,不過也有一些網友表示,因為射殺了一隻鳥就被判十年,是不是處罰有些過重。

來源:洋州䴉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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