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證件加塞100塊錢,民警拒收依法處罰
2017年5月7日上午10時許,江西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直屬八支隊第六大隊民警在大廣高速公路江西贛州境內的南康收費站執勤,民警正在對一輛魯Q牌照的重型半掛...
央廣網珠海5月8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周萌)“我從浙江過來一路都是用我雙胞胎姐姐的證件,沒有被發現,沒想到竟然被你們抓住了。”企圖冒用他人證件出境的應女士懊惱地跟拱北邊檢民警說。
記者從拱北邊檢瞭解到,5月5日晚上,應女士持用其雙胞胎姐姐的護照欲經拱北口岸出境,在使用自助通道的時候,當值民警解警官發現其照片與本人略有不符,遂將其帶離訊問。
審查中,應女士交代,朋友跟她約好了出境遊玩,但她有一宗法院判決的民事案件未履行完責任,朋友告訴她這樣可能無法出境。於是她“心生一計”,順手拿了其雙胞胎姐姐的護照和其他身份證件。應女士聲稱,她隨身攜帶了自己的身份證和往來港澳通行證,但由於擔心此民事案件會給其行程造成影響,她從購買機票車票、乘坐交通工具和辦理住宿等都是使用其姐姐的證件,一路過來“過關斬將”,中途並沒有被發現任何可疑。
應女士的行為已構成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有關規定,對其處2000元罰款,並收繳其當次所持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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