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剛裝修好的新房突變“汙水房”,損失誰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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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網 記者 許佳煒 通訊員 夏法

杭州網訊徐先生一家人辛辛苦苦十幾年,終於在杭州為兒子攢下了一套婚房。2015年底,徐先生兒子的這套新房裝修完畢,2016年2月21日,正當徐先生滿心歡喜地前往新房,準備為兒子購置婚房傢俱時,眼前的一切讓他大吃一驚……

新房突變“汙水房” 房子還要二次裝修

打開房門,讓徐先生措手不及的意外發生了:全部房間被近十釐米厚的廚房餐餘汙水物溢滿,之前新裝修好的地板、門套(踢腳線)、固定傢俱、四周牆面全部浸泡汙水中。這樣慘不忍睹的房子如何做兒子的婚房?

徐先生當即向小區物業反映情況。經物業排查發現,大樓門前的汙水井管子堵塞,導致汙水從徐先生的廚房下水道倒灌,溢上二樓,樓上17戶家庭廚房汙水均從徐先生家排出。

徐先生說,要不是他提早來查看房子,還不知道會成什麼樣子。看到好好的一個新房,還沒住過,就變成這樣,徐先生的心情可想而知。

收到徐先生的反映意見後,小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立刻派出十幾名清潔人員對管道進行疏通。

清理完汙水後,徐先生又對被汙水泡壞的房間進行了二次裝修。眼看著四月份入住的計劃泡了湯,徐先生只好將外面的租房延期到十一月份,地板、牆壁的清理和傢俱的更換又是一筆不菲的價格。面對一來一去近8萬塊的損失,徐先生又氣憤又無奈,他覺得物業要對此付全部責任。

雙方多次就賠償事宜進行協商,但直到2018年初仍未達成一致。無奈之下,2018年3月,徐先生一紙訴狀,將這家物業公司告到了杭州下城法院。

未如約維護公共管道 物業公司承擔徐先生80%損失

原本喜慶紅火的婚房,如今卻滿目瘡痍,散發著惡臭。原本應該安心入住的一家人,如今卻被再三耽誤,花費大量錢財進行二次裝修。這其中的損失,由誰來擔?

徐先生以被告物業公司未按約履行物業服務義務為由,要求被告賠償各項裝修損失。

物業公司則以公共管道堵塞系樓上住戶造成、物業公司已履行一年兩次的公共管道檢查疏通義務為由進行抗辯。

但因物業公司未提供證據證實一年兩次的公共管道檢查疏通行為符合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行業標準,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本次汙水井管堵塞是由樓上住戶的不當使用引起的,故法院未支持被告主張。

經依法審理,被告作為物業服務企業,有維護公共管道的義務,又因事發時原告徐先生家中無人居住,致使無法立即防止損失的擴大,徐先生反映後被告及時進行了清理和疏通,減少了損失的進一步發生。

因此,下城法院綜合考慮當事人的違約程度、損害後果等因素,判決被告物業公司對原告徐先生有支付憑證及票據證明的二次裝修支出承擔80%的賠償責任。

現如今,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可謂是“親密無間”,但兩者之間的糾紛也時有發生。

從本案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兩點經驗:一是當業主發現房屋漏水等相關問題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及時阻止損失擴大;二是業主應仔細保留裝修、維修費用支出的相關憑證,在發生糾紛時更有力地證明損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有業主和物業公司都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才能共建和諧美好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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