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剛公佈放假安排!快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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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人社部官網發佈《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對包括休息日、法定年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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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人社部官網發佈《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對包括休息日、法定年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予以明確。

國家剛公佈放假安排!快來看看

隨著國務院第174號令的施行,我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為工作五天、休息兩天。

該決定同時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

近年來,鼓勵2.5天小長假(週五下午+雙休日)成為趨勢。目前已有江蘇、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陝西、貴州、福建、浙江和廣東等10多個省份出臺了鼓勵2.5天休假的意見。

全體公民假日可補假

部分公民假日不補假

有關法定年節假日標準: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我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為11天。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關年休假標準:2007年國務院頒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公佈實施。

探親假標準:已婚每4年一次20天

1981年國務院發佈《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規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探親假標準。

根據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與父親、母親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同時,單位應根據需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內。

婚喪假標準:酌情給予1-3天

在中國,國有企業職工可以享受婚喪假。

按照《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單位酌情給予1-3天的婚喪假。

另外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來源:人社部官網、北京青年報、河南日報、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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