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 之前只是一天五百元以下地充,現在才是一天幾千地充。 ”一份寫在小學作業本上的檢討書,最近火了!
這份檢討書來自深圳一名11歲的女孩洋洋,從去年11月到今年4月,才上五年級的洋洋,前前後後給網絡主播,打賞了將近200萬元。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深圳: 11 歲女童打賞主播近 200 萬元
洋洋的檢討書顯示,有4名主播加了她的聊天賬號,經常會要求她去直播間打賞。
洋洋的哥哥介紹說,2018年11月開始,洋洋在認識了幾個主播後,打賞就越來越瘋狂了,幾千上萬都有。
在洋洋的口中,這些主播有的是哥哥,有的是姐姐,更離奇的是還有一個被洋洋稱為“女兒”,這名主播也稱她為“媽媽”。
而主播們和洋洋的聊天內容,很多時候都圍繞著“打賞”的話題。
“哥哥一直都把你當成一個很好很好的妹妹,想盡方法讓你能夠在這個平臺玩得更開心,玩得更快樂。你來我這兒,我又不是說一定會問你要禮物,其實你來了,看我一眼,我就覺得很開心。”一名網絡主播給洋洋發語音時說。
根據聊天記錄顯示的內容,洋洋還會把她的學校作業發給主播,讓主播幫她做。從題目的難易程度上,這些主播應該能夠判斷出洋洋是未成年人。
洋洋的哥哥表示,主播們相互認識,他們之間有個群,商量好如何騙洋洋。
洋洋用的是媽媽的手機,因為有時候會買些小東西,她知道媽媽的銀行卡密碼,從媽媽的4張銀行卡中,刷出去很多錢用於打賞。
直到其中一張額度50萬的信用卡被刷爆,銀行打來電話,全家人才發現這個事情,而這時,洋洋打賞過的總金額已經接近了200萬元。
洋洋的家人發現,這個直播平臺對於用戶註冊和消費並沒有任何審核機制,可以通過很多方式隨意註冊消費。目前,他們準備對直播平臺提起訴訟,希望能要回這些打賞的錢。
索回錢款 家長要證明 “ 不知情 ”
未成年人鉅額打賞的新聞這幾年經常出現在媒體報道中,那麼,這樣的網絡打賞,家長能否索回錢款呢?
法律專家表示,如果家長想要回錢,需要證明打賞由未成年人實施,監護人並不知情,這些可以通過未成年人的話語或聊天記錄進行取證。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長 郭開元:8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的行為是由法律代理人代理。比如,一個9歲的孩子,一次打賞幾萬塊錢,這可能不是他的心智能理解的問題。這個舉證責任由父母和未成年人來承擔。
心理諮詢師認為,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正處於心理的定位期,家長要儘量給予孩子高質量的陪伴,引導他們正確看待網絡直播這類新鮮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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