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知識產權 馬德里 電子商務 檔案 日本 知識產權博士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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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申請方式為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是指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註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註冊申請的過程;另一種申請方式為單一國家註冊申請,是指申請人通過國內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涉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委託國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在指定國直接進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過程。

兩種國際註冊申請途徑相比較,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具有價格便宜、一次可以指定多國等特點。本文從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實務出發,簡單講解馬德里商標註冊體系、申請要求及商標查詢與管理等,希望能給申請人提供一些幫助。

一、馬德里聯盟國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或直接向WIPO遞交一份商標註冊申請,可在117個國家(摘自WIPO官網數據)裡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即,通過馬德里體系通過提交1份商標申請文件可以分別指定歐盟、非洲知識產權及下表內顯示的任意聯盟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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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申請方式為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是指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註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註冊申請的過程;另一種申請方式為單一國家註冊申請,是指申請人通過國內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涉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委託國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在指定國直接進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過程。

兩種國際註冊申請途徑相比較,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具有價格便宜、一次可以指定多國等特點。本文從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實務出發,簡單講解馬德里商標註冊體系、申請要求及商標查詢與管理等,希望能給申請人提供一些幫助。

一、馬德里聯盟國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或直接向WIPO遞交一份商標註冊申請,可在117個國家(摘自WIPO官網數據)裡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即,通過馬德里體系通過提交1份商標申請文件可以分別指定歐盟、非洲知識產權及下表內顯示的任意聯盟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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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1.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中國需要提交過商標註冊申請,且該商標已獲得受理通知或商標註冊證書,才能以該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通過商標局向WIPO提交與“基礎商標”完全一致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 申請人的要求

在我國,滿足上述申請條件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註冊申請,但是自然人因不具有國內的“基礎商標”,故無法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3. 所需申請文件及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1)所需申請文件

指定大多數國家的申請文件為:商標國際申請書(中文);外文申請書(MM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等;委託代理人承辦的,需要代理委託書。但美國的申請文件中的外文申請書為MM2和MM18。

(2)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a. 所有申請可選擇英文或法文,但需選用相對應的英文或法文申請書填寫。

b. 指定歐盟必須在外文申請書的國家一欄中選擇第二語言。

c. 指定美國的,需要在企業性質一欄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而且,商品名稱需符合美國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商品標準名稱可通過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進行查詢。

4. 提交申請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受理通知由商標局下發紙質文件,審查中的駁回、繳納日本二次費用、註冊等官方文件由WIPO通過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送給代理人或申請人,並同時以掛號信方式郵寄紙質通知;但由於郵箱故障或信件丟失會存在未收到重要通知而造成商標被取消的風險,故建議申請人定期在WIPO上對商標進行跟蹤查詢。

(2)如果遇到商標駁回,需要委託當地專業外所(簡稱外代理)進行答覆及提交,有少數國家後期會將註冊證書下發給外代理,外代理接收註冊證並轉交註冊證將產生額外費用。

(3)通過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很多國家不下發紙質商標註冊證,日本特許廳會將商標註冊證直接快遞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需要紙質商標註冊證書,可以通過國內代理機構委託外所申請發行商標註冊證或商標註冊檔案,該申請將產生官費及外代理費。

(4)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中途程序及突發事件較多,沒有一定經驗的申請人很難管理商標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建議申請人委託國內具有豐富經驗的涉外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申請及管理。

5. 馬德里商標註冊流程

提交申請—WIPO下發國際註冊證—指定國的商標局實質審查—協定書成員12個月內審查完成,議定書成員18個月內審查完成。

關於上圖中的第二步驟詳細說明為:WIPO收到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國際註冊證並通知各被指定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商標國際註冊證上帶有國際註冊號及註冊日,它並不是該申請商標已獲准註冊的含義。

6. 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延長國際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國際商標的權利期限從國際註冊日起算10年,申請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6個月內(簡稱續展期)直接或委託國內涉外知識產權機構向商標局或WIPO遞交續展申請,如果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沒有進行商標續展,申請人還可以在商標有效截止日屆滿後的6個月內(簡稱寬展期)進行商標續展。在寬展期未提交商標續展申請的,該申請人失去商標權。

三、馬德里商標狀態查詢

為方便申請人對WIPO官網查詢系統的使用,筆者將商標查詢步驟操作方法彙總如下:

(1)點擊官方網址:http://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index.jsp後進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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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申請方式為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是指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註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註冊申請的過程;另一種申請方式為單一國家註冊申請,是指申請人通過國內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涉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委託國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在指定國直接進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過程。

兩種國際註冊申請途徑相比較,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具有價格便宜、一次可以指定多國等特點。本文從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實務出發,簡單講解馬德里商標註冊體系、申請要求及商標查詢與管理等,希望能給申請人提供一些幫助。

一、馬德里聯盟國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或直接向WIPO遞交一份商標註冊申請,可在117個國家(摘自WIPO官網數據)裡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即,通過馬德里體系通過提交1份商標申請文件可以分別指定歐盟、非洲知識產權及下表內顯示的任意聯盟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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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1.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中國需要提交過商標註冊申請,且該商標已獲得受理通知或商標註冊證書,才能以該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通過商標局向WIPO提交與“基礎商標”完全一致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 申請人的要求

在我國,滿足上述申請條件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註冊申請,但是自然人因不具有國內的“基礎商標”,故無法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3. 所需申請文件及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1)所需申請文件

指定大多數國家的申請文件為:商標國際申請書(中文);外文申請書(MM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等;委託代理人承辦的,需要代理委託書。但美國的申請文件中的外文申請書為MM2和MM18。

(2)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a. 所有申請可選擇英文或法文,但需選用相對應的英文或法文申請書填寫。

b. 指定歐盟必須在外文申請書的國家一欄中選擇第二語言。

c. 指定美國的,需要在企業性質一欄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而且,商品名稱需符合美國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商品標準名稱可通過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進行查詢。

4. 提交申請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受理通知由商標局下發紙質文件,審查中的駁回、繳納日本二次費用、註冊等官方文件由WIPO通過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送給代理人或申請人,並同時以掛號信方式郵寄紙質通知;但由於郵箱故障或信件丟失會存在未收到重要通知而造成商標被取消的風險,故建議申請人定期在WIPO上對商標進行跟蹤查詢。

(2)如果遇到商標駁回,需要委託當地專業外所(簡稱外代理)進行答覆及提交,有少數國家後期會將註冊證書下發給外代理,外代理接收註冊證並轉交註冊證將產生額外費用。

(3)通過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很多國家不下發紙質商標註冊證,日本特許廳會將商標註冊證直接快遞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需要紙質商標註冊證書,可以通過國內代理機構委託外所申請發行商標註冊證或商標註冊檔案,該申請將產生官費及外代理費。

(4)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中途程序及突發事件較多,沒有一定經驗的申請人很難管理商標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建議申請人委託國內具有豐富經驗的涉外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申請及管理。

5. 馬德里商標註冊流程

提交申請—WIPO下發國際註冊證—指定國的商標局實質審查—協定書成員12個月內審查完成,議定書成員18個月內審查完成。

關於上圖中的第二步驟詳細說明為:WIPO收到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國際註冊證並通知各被指定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商標國際註冊證上帶有國際註冊號及註冊日,它並不是該申請商標已獲准註冊的含義。

6. 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延長國際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國際商標的權利期限從國際註冊日起算10年,申請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6個月內(簡稱續展期)直接或委託國內涉外知識產權機構向商標局或WIPO遞交續展申請,如果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沒有進行商標續展,申請人還可以在商標有效截止日屆滿後的6個月內(簡稱寬展期)進行商標續展。在寬展期未提交商標續展申請的,該申請人失去商標權。

三、馬德里商標狀態查詢

為方便申請人對WIPO官網查詢系統的使用,筆者將商標查詢步驟操作方法彙總如下:

(1)點擊官方網址:http://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index.jsp後進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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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點擊以上界面左側的“advanced search”後,進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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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申請方式為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是指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註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註冊申請的過程;另一種申請方式為單一國家註冊申請,是指申請人通過國內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涉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委託國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在指定國直接進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過程。

兩種國際註冊申請途徑相比較,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具有價格便宜、一次可以指定多國等特點。本文從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實務出發,簡單講解馬德里商標註冊體系、申請要求及商標查詢與管理等,希望能給申請人提供一些幫助。

一、馬德里聯盟國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或直接向WIPO遞交一份商標註冊申請,可在117個國家(摘自WIPO官網數據)裡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即,通過馬德里體系通過提交1份商標申請文件可以分別指定歐盟、非洲知識產權及下表內顯示的任意聯盟國。

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二、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1.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中國需要提交過商標註冊申請,且該商標已獲得受理通知或商標註冊證書,才能以該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通過商標局向WIPO提交與“基礎商標”完全一致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 申請人的要求

在我國,滿足上述申請條件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註冊申請,但是自然人因不具有國內的“基礎商標”,故無法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3. 所需申請文件及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1)所需申請文件

指定大多數國家的申請文件為:商標國際申請書(中文);外文申請書(MM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等;委託代理人承辦的,需要代理委託書。但美國的申請文件中的外文申請書為MM2和MM18。

(2)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a. 所有申請可選擇英文或法文,但需選用相對應的英文或法文申請書填寫。

b. 指定歐盟必須在外文申請書的國家一欄中選擇第二語言。

c. 指定美國的,需要在企業性質一欄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而且,商品名稱需符合美國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商品標準名稱可通過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進行查詢。

4. 提交申請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受理通知由商標局下發紙質文件,審查中的駁回、繳納日本二次費用、註冊等官方文件由WIPO通過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送給代理人或申請人,並同時以掛號信方式郵寄紙質通知;但由於郵箱故障或信件丟失會存在未收到重要通知而造成商標被取消的風險,故建議申請人定期在WIPO上對商標進行跟蹤查詢。

(2)如果遇到商標駁回,需要委託當地專業外所(簡稱外代理)進行答覆及提交,有少數國家後期會將註冊證書下發給外代理,外代理接收註冊證並轉交註冊證將產生額外費用。

(3)通過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很多國家不下發紙質商標註冊證,日本特許廳會將商標註冊證直接快遞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需要紙質商標註冊證書,可以通過國內代理機構委託外所申請發行商標註冊證或商標註冊檔案,該申請將產生官費及外代理費。

(4)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中途程序及突發事件較多,沒有一定經驗的申請人很難管理商標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建議申請人委託國內具有豐富經驗的涉外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申請及管理。

5. 馬德里商標註冊流程

提交申請—WIPO下發國際註冊證—指定國的商標局實質審查—協定書成員12個月內審查完成,議定書成員18個月內審查完成。

關於上圖中的第二步驟詳細說明為:WIPO收到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國際註冊證並通知各被指定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商標國際註冊證上帶有國際註冊號及註冊日,它並不是該申請商標已獲准註冊的含義。

6. 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延長國際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國際商標的權利期限從國際註冊日起算10年,申請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6個月內(簡稱續展期)直接或委託國內涉外知識產權機構向商標局或WIPO遞交續展申請,如果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沒有進行商標續展,申請人還可以在商標有效截止日屆滿後的6個月內(簡稱寬展期)進行商標續展。在寬展期未提交商標續展申請的,該申請人失去商標權。

三、馬德里商標狀態查詢

為方便申請人對WIPO官網查詢系統的使用,筆者將商標查詢步驟操作方法彙總如下:

(1)點擊官方網址:http://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index.jsp後進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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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點擊以上界面左側的“advanced search”後,進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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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Int.Registration”處輸入商標國際註冊號後回車將出現帶有申請人信息的商標檔案,點擊進入後出現商標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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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標註冊申請的方式有2種,一種申請方式為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是指企業作為商標申請人自己或通過國內知名涉外律師事務所、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國際處提交國際註冊商標申請,再由商標局國際處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簡稱WIPO)向其它國家的商標審查部門轉交商標註冊申請的過程;另一種申請方式為單一國家註冊申請,是指申請人通過國內具有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涉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委託國外律師事務所或代理機構在指定國直接進行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過程。

兩種國際註冊申請途徑相比較,馬德里國際註冊申請具有價格便宜、一次可以指定多國等特點。本文從國際商標註冊申請實務出發,簡單講解馬德里商標註冊體系、申請要求及商標查詢與管理等,希望能給申請人提供一些幫助。

一、馬德里聯盟國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商標局或直接向WIPO遞交一份商標註冊申請,可在117個國家(摘自WIPO官網數據)裡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即,通過馬德里體系通過提交1份商標申請文件可以分別指定歐盟、非洲知識產權及下表內顯示的任意聯盟國。

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二、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1.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中國需要提交過商標註冊申請,且該商標已獲得受理通知或商標註冊證書,才能以該商標作為“基礎商標”通過商標局向WIPO提交與“基礎商標”完全一致的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2. 申請人的要求

在我國,滿足上述申請條件的企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及個體工商戶均可以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註冊申請,但是自然人因不具有國內的“基礎商標”,故無法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

3. 所需申請文件及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1)所需申請文件

指定大多數國家的申請文件為:商標國際申請書(中文);外文申請書(MM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等;委託代理人承辦的,需要代理委託書。但美國的申請文件中的外文申請書為MM2和MM18。

(2)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a. 所有申請可選擇英文或法文,但需選用相對應的英文或法文申請書填寫。

b. 指定歐盟必須在外文申請書的國家一欄中選擇第二語言。

c. 指定美國的,需要在企業性質一欄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而且,商品名稱需符合美國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商品標準名稱可通過http://tess2.uspto.gov/netahtml/tidm.html進行查詢。

4. 提交申請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受理通知由商標局下發紙質文件,審查中的駁回、繳納日本二次費用、註冊等官方文件由WIPO通過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送給代理人或申請人,並同時以掛號信方式郵寄紙質通知;但由於郵箱故障或信件丟失會存在未收到重要通知而造成商標被取消的風險,故建議申請人定期在WIPO上對商標進行跟蹤查詢。

(2)如果遇到商標駁回,需要委託當地專業外所(簡稱外代理)進行答覆及提交,有少數國家後期會將註冊證書下發給外代理,外代理接收註冊證並轉交註冊證將產生額外費用。

(3)通過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很多國家不下發紙質商標註冊證,日本特許廳會將商標註冊證直接快遞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需要紙質商標註冊證書,可以通過國內代理機構委託外所申請發行商標註冊證或商標註冊檔案,該申請將產生官費及外代理費。

(4)馬德里途徑申請的商標中途程序及突發事件較多,沒有一定經驗的申請人很難管理商標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建議申請人委託國內具有豐富經驗的涉外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申請及管理。

5. 馬德里商標註冊流程

提交申請—WIPO下發國際註冊證—指定國的商標局實質審查—協定書成員12個月內審查完成,議定書成員18個月內審查完成。

關於上圖中的第二步驟詳細說明為:WIPO收到國際註冊申請後,即在國際註冊簿上進行登記註冊,並給商標註冊申請人頒發國際註冊證並通知各被指定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商標國際註冊證上帶有國際註冊號及註冊日,它並不是該申請商標已獲准註冊的含義。

6. 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延長國際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國際商標的權利期限從國際註冊日起算10年,申請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6個月內(簡稱續展期)直接或委託國內涉外知識產權機構向商標局或WIPO遞交續展申請,如果在商標有效期截止日屆滿前沒有進行商標續展,申請人還可以在商標有效截止日屆滿後的6個月內(簡稱寬展期)進行商標續展。在寬展期未提交商標續展申請的,該申請人失去商標權。

三、馬德里商標狀態查詢

為方便申請人對WIPO官網查詢系統的使用,筆者將商標查詢步驟操作方法彙總如下:

(1)點擊官方網址:http://www.wipo.int/madrid/monitor/en/index.jsp後進入以下界面:

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2)點擊以上界面左側的“advanced search”後,進入以下界面:

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3)在“Int.Registration”處輸入商標國際註冊號後回車將出現帶有申請人信息的商標檔案,點擊進入後出現商標詳細信息:

跨境電商的注意了,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申請介紹

注:商標信息及流程、官方文件均可以通過此方法進行查詢,商標信息一目瞭然,便於申請人對馬德里商標進行管理。

我們是專注於知識產權10年的老牌機構,如果大家有什麼關於商標註冊、專利申請的,可以私信一休,私信我,免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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