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軍官與多名女子戀愛 300元裝備騙得15萬

來源:成都商報

原標題:男子冒充軍官同時與多名女子戀愛 300元裝備騙得15萬

男子徐某辦假軍官證冒充軍隊少校,通過網絡聊天軟件同時與多名女子建立戀愛關係,還騙取錢財共計15餘萬元。近日,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對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從四川資陽安嶽縣來到成都務工的徐某曾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刑罰,2017年底,出獄後無業在家的徐某在上網時,發現軍官身份很受一些女性歡迎,便打起了冒充軍人的主意。

2018年,徐某通過微信聊天軟件和朋友介紹的方式,冒充軍官與張某、李某、周某等3名女性建立了“戀愛關係”。為了不引起懷疑,徐某花300元錢在網上購買了假軍官證、軍用服飾等整套“裝備”,並以購車、送禮為由,先後從李某處騙得15萬元,從張某處騙得5000元。

今年5月,李某不經意間登錄交由徐某使用的支付寶賬號時發現,號稱“因領導被查受到牽連,此時正被審查”的徐某竟然一直有消費記錄。隨後李某通過翻看支付寶賬號聯繫上了張某,兩人交流後發現,徐某竟同時與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而且都索要過錢財,意識到徐某可能只是冒充軍官身份騙取錢財後,兩人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

經審查,徐某並非現役軍官,其冒充軍人身份進行招搖撞騙並取得財物的行為,已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因其曾故意犯罪,根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該案承辦檢察官提醒,有效防範網絡詐騙,要做到保管好“一卡、二碼、三要素”。不借銀行卡、信用卡,不說電子銀行密碼及短信驗證碼,不洩露身份證號、支付寶賬號、手機號碼等個人私密信息。“其實,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我們做到遇事理性分析,避免衝動行事,就能發現端倪,從而避免遭受損失。”

羅鵬 紅星新聞記者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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