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苟且偷生!男子盜3萬後逃亡 不交朋友不結婚'

鎮江 江蘇 法律 刑法 不完美媽媽 中國經濟網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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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看看新聞網

2019年6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孫某因駕駛非機動車撞傷行人報警,警方發現犯罪嫌疑人自述的身份信息與網上查詢的結果不符,發現他是20多年前一宗盜竊案的逃犯,由此警方將犯罪嫌疑人孫某抓獲。

2019年6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孫某在江蘇鎮江駕駛一輛非機動車撞傷了路人,報警後警方發現他不僅沒有身份證件,其自述的身份也與網上信息不符。經警方核實,發現他竟然是20多年前的一起連環盜竊案的逃犯,孫某自以為已經躲過了法律制裁,沒想到卻在20年後終於落網。

據檢察官介紹,2019年6月17日下午,嫌疑人孫某某在江蘇省鎮江市駕駛電動車的時候將一個行人撞傷,然後嫌疑人報警。江蘇省鎮江市丹江分局在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時候發現嫌疑人孫某某並沒有身份證件,嫌疑人孫某某自己報的身份信息與網上查詢的也不一致,然後經過民警仔細核對發現嫌疑人孫某某為網上逃犯,民警就將嫌疑人孫某某抓獲了。

據悉1993年至1994年間,當時才20多歲的犯罪嫌疑人孫某夥同其浦東同鄉劉某,多次在浦東地區入室盜竊,當時的涉案金額達三萬餘元。

案發後,劉某落網並開始了服刑,而犯罪嫌疑人孫某逃之夭夭、買了一張火車票逃至江蘇鎮江,之後在一家工廠裡打工,逃亡期間,孫某不結婚不生子,用假身份證過了20多年隱姓埋名、沒有任何社交的生活。

經審訊,嫌疑人孫某某交代了其在1993年至1994年在浦東新區多次入戶盜竊。在案發以後,他的同案犯劉某某被抓獲,現在已經判刑。其當時就買了一張火車票當時就逃到了江蘇鎮江。他逃到江蘇鎮江之後他就給自己重新取了一個名字,然後到了一家工廠裡面去打工,不交任何的朋友,每天下班之後就回去逃避偵查。

其實,孫某日子也不好過,他自以為能躲過抓捕,卻用20年的人生換來了苟且偷生的生活。

“他所說每天過的都是提心吊膽的,每天下班之後就喝喝酒,每次可能遇到矛盾的時候不敢與他人有太多的爭執,就是這樣。他也沒結婚也沒孩子,一直都是一個人過的。案發的時候他大概是20歲左右,現在他50歲了。”

盜竊案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孫某在警方對其實施抓捕前逃跑,雖離案發時間已過了20餘年,根據當時的有效法律,司法機關依然有權力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介紹稱:“他這個案子沒有過追訴期,嫌疑人在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是在1993年到1994年,當時有效的法律是"七九刑法",根據"七九刑法"第77條關於追訴時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後,偵查機關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那麼他逃避偵查就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在嫌疑人94年案發以後,我們浦東公安就已經對他採取了刑事拘留這一強制措施,所以說這個案子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現在我們仍有權利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幾年,由於技偵技術的提高,破獲的積案逐漸增多,不法人員躲得過一時躲不過一世。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宣克炅 實習編輯: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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