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設置有哪些新變化?支部建設如何抓?權威解答來了

政治 經濟 時政 南方雜誌 2018-12-01
黨支部設置有哪些新變化?支部建設如何抓?權威解答來了

今日知叔丨石靜瑩

黨支部設置有哪些新變化?支部建設如何抓?權威解答來了

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於黨支部工作的基礎主幹法規。對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有多少黨員可以成立黨支部?什麼情況需要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如何開展黨員活動?黨支部黨員大會多久開一次?黨小組會一般有哪些內容?黨課怎麼講、主題黨日活動怎麼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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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在基層以及企業採訪時,一些黨建工作者常常會向知叔反映這些問題,尤其在一些黨建工作剛剛起步的企業,黨支部的工作開展起來有些困難;一些年輕的黨員對黨支部不熟悉、對黨支部的生活不了解。

現在這些問題都有了正式的“官宣”——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今天,根據《條例》全文以及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條例》的制定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的回答,知叔將帶領大家一起了解《條例》的內容以及《條例》印發之後,對黨支部的建設以及黨員的工作生活產生的影響。

《條例》印發有怎樣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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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於黨支部工作的基礎主幹法規,是新時代黨支部建設的基本遵循。《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加強黨的組織體系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政的組織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突出黨支部主體作用,著眼提升組織力,強化政治功能,明確黨支部的職責任務。從黨支部的組織設置到基本任務,從工作機制到組織生活,從黨支部委員會建設到領導保障,《條例》從制度建設層面補齊短板、形成規範,而且非常貼近基層實際操作需要,既迴應不同領域黨支部特點,又力求規定明確、簡便可行。既給黨支部明任務、壓擔子,又強調各級黨組織要為黨支部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以指導、幫助、促進黨支部切實擔負起黨章賦予的職責。

黨支部設置有了哪些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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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根據“支部建在連上”光榮傳統,總結基層成功經驗,提出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主要明確了4類情形:

一是規模較大、跨區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二是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於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

三是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四是流動黨員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應當由流出地黨組織商流入地黨組織,依託園區、商會、行業協會、駐外地辦事機構等成立流動黨員黨支部。

不同領域黨支部的任務重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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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以黨支部8項基本任務為基準,對村、社區、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高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流動黨員、離退休幹部職工等領域和群體的黨支部,分別提出了不同的重點任務。

對村和社區黨支部,強調全面領導隸屬本村、本社區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黨支部,強調按規定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對高校中的黨支部,強調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築牢學生理想信念根基;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支部,強調團結凝聚職工群眾,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對社會組織中的黨支部,強調教育引導職工群眾增強政治認同;對事業單位中的黨支部,強調參與重要決策,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對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的黨支部,強調圍繞服務中心、建設隊伍開展工作;對流動黨員黨支部,強調組織流動黨員開展政治學習,過好組織生活;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支部,強調引導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結合自身實際發揮作用等。

工作機制有了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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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開展工作,包括組織領導、議事決策、日常運行等,必須要有相應的機構和健全的機制。《條例》總結歷史傳統、現實經驗,將黨支部工作機制主要設計為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及其會議、黨小組及其會議。

《條例》明確表示,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安排的任務。同時,對各個會議召開的頻次、職權和任務、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有了這個機制,黨支部日常工作運行就有了一個基本遵循。

《條例》明確了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為保證黨支部黨員大會質量,《條例》明確規定,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為通過。另外,《條例》首次在黨內法規中,以專條的形式對黨小組作出規定,明確了黨小組的劃分原則、工作任務和職責、黨小組組長的任命及產生方式、黨小組會的召開等。

抓好支部建設的領頭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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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條例》在黨支部委員會和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方面出臺了過硬措施。

《條例》以專章9條的篇幅對黨支部委員會的組成、任期、產生方式、黨支部書記的選拔和對黨支部委員會的監督管理等內容作出規範。關於黨支部的任期,《條例》做了詳細規定。今年6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黨的基層組織任期的意見》,依據新黨章的修訂,區分村、社區和其他基層單位,對黨支部任期分別規定為5年和3年。《條例》將這一規定上升為黨內法規,有利於從制度上保障和加強村、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同時便於統籌安排基層黨委和黨支部換屆工作。

如何抓好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條例》作了具體規定。首先是規範了黨支部書記選任條件,明確了村、社區,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不同領域黨支部書記的選拔渠道。

其次,《條例》提出了加強黨支部書記培訓和激勵措施,明確規定黨支部書記培訓納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在激勵方面,提出注重從優秀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中選拔鄉鎮和街道領導幹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除此之外,《條例》還強化了對黨支部書記的管理監督,明確建立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支部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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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同志看過來!你必須懂的支部工作常識

黨支部設置有哪些新變化?支部建設如何抓?權威解答來了

●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支部。黨支部黨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0人。

●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成立聯合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

●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

●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由全體黨員參加,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次,根據需要可以隨時召開。

●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並設立黨小組組長。黨小組會一般每月召開1次。

●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定期為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

●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

●黨支部每年至少召開1次組織生活會。

●黨支部一般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

●黨支部應當經常開展談心談話。黨支部委員之間、黨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黨員和黨員之間,每年談心談話一般不少於1次。

●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

●村、社區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其他基層單位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3年。

●縣級黨委每年至少專題研究1次黨支部建設工作。

●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納入縣級黨委組織部備案管理。

本文責編丨張蓓蕾

統籌丨曹建民

編輯丨莫群 林琳

校對丨華成民

來源丨南方雜誌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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