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至每月1000元

正能量 社會 福建閩南網 福建閩南網 2017-08-26

[泉州新聞-閩南網]

­ 昨日,記者從晉江市民政局獲悉,今年晉江全市新增社會散居孤兒5人,取消超齡社會散居孤兒8人,目前共有社會散居孤兒79人,今年需發放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798270元。

­ 此次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對象為具有晉江市戶籍的孤兒。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此次發放時間從今年1月至今年12月,孤兒年滿18週歲的,其基本生活費於年滿18週歲的次月起停止發放。

­ 根據省民政廳文件最新要求,納入孤兒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低保或五保政策,今年發放全額散居孤兒金。超齡孤兒如果符合低保或五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或五保。

­ 記者還獲悉,從今年1月起,晉江孤兒基本養育標準再提高: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機構供養孤兒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機構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由晉江市財政將資金直接撥付到福利院、育嬰院。

­ 據悉,2010年起,晉江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為全市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社會散居孤兒從最開始的每人每月600元經過四次提標到如今的1000元;機構從最初的每人每月1000元經過三次提標至現在的1500元。當前,晉江社會散居孤兒生活費高出省標準線100元。(記者 林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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