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給母親打1000元生活費,母親嫌少,得知真相我一毛不拔
傾訴人/郝先生我和弟弟都在農村長大,父親走的早,是母親把我們兄弟兩個拉扯大。如今我已大學畢業三年,而弟弟因為不愛學習,勉強上了個專科,現在工作也有一年了。...
[泉州新聞-閩南網]
昨日,記者從晉江市民政局獲悉,今年晉江全市新增社會散居孤兒5人,取消超齡社會散居孤兒8人,目前共有社會散居孤兒79人,今年需發放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798270元。
此次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對象為具有晉江市戶籍的孤兒。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此次發放時間從今年1月至今年12月,孤兒年滿18週歲的,其基本生活費於年滿18週歲的次月起停止發放。
根據省民政廳文件最新要求,納入孤兒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低保或五保政策,今年發放全額散居孤兒金。超齡孤兒如果符合低保或五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或五保。
記者還獲悉,從今年1月起,晉江孤兒基本養育標準再提高: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8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機構供養孤兒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機構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由晉江市財政將資金直接撥付到福利院、育嬰院。
據悉,2010年起,晉江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為全市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社會散居孤兒從最開始的每人每月600元經過四次提標到如今的1000元;機構從最初的每人每月1000元經過三次提標至現在的1500元。當前,晉江社會散居孤兒生活費高出省標準線100元。(記者 林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