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車主從應急車道超車發生事故,交警:這個你全責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是禁止違法佔用的。有的車主會問,開車短暫從應急車道超個車,會咋樣?是不是應該沒事?

(河南商報&平頂山高速交警大隊 殷甜甜)7月6日11時30分,任某駕駛豫A牌照的小型客車,行至鄭堯高速堯山方向K182處時因有急事,欲從應急車道超車,在超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與其左側行車道正常行駛曹某駕駛的豫A牌照的小型客車發生剮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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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車均受到損壞,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

平頂山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在對現場進行仔細勘查後認定:當事人任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之規定。判定走應急車道的任某在此次事故中負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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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應如何正確超車,以及超車需注意哪些事項呢?

廣大駕駛員們需謹記以下幾點:

1、需超車前,首先要注意觀察後方、側方、前方及要變更的車道上的交通情況同時打開左轉向燈,並再次通過後視鏡觀察周圍情況,在不妨礙準備駛入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平穩快速進入超車道。

2、超越被超車輛後,打開右轉向燈,待被超車輛全部進入後視鏡後,再平滑地操作方向盤,進入右側行車道,關閉轉向燈,方完成變道超車。

3、在超車過程中嚴禁急打方向,嚴禁在應急車道超車。

4、在前車未讓速情況下,禁止強行超車。被超車輛前方沒有足夠安全距離時,不得強行擠插、擠靠被超車輛迫其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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