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安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孫洪強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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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9月6日訊(導報記者 劉龍)昨日,導報記者從漳州市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紀委監委對詔安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孫洪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洪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毫無敬畏之心,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私車公養;目無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想方設法斂財,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違規賺取高額利息;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對上級決策部署執行不力;甘於被“圍獵”,追求低級趣味,接受企業老闆安排的吃喝玩樂,與他人發生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將公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職務犯罪,嚴重影響破壞詔安縣當地的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

孫洪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入黨初心,理想信念喪失,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詔安縣委給予孫洪強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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