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26年終回家鄉團圓 鄰居:欠我一擔黃谷一隻雞和一個道歉

張金華 法律 何賢 刑法 生物 成都商報 2018-12-07

12月4日上午11時許,家住河南省新鄉衛輝市石壩頭鄉砂掌村的43歲女村民胡大香(原名賀大香 ),在寶貝回家志願者、公安機關和丈夫、女兒等努力下,被拐26年後首次回到家鄉——宜賓市江安縣大妙鄉互利村大灣頭組,與78歲母親張永秀等親人團圓。

被拐26年終回家鄉團圓 鄰居:欠我一擔黃谷一隻雞和一個道歉

賀大香(中)在女兒(左)和二姐(右)攙扶下回家

1993年,有輕微智力障礙的賀大香被拐後,母親張永秀等曾懷疑鄰居張胡生是人販子,賀家帶人到張胡生家挑走了十一擔黃谷和一隻雞,事後不久又還回了十擔黃谷。“時隔26年,她們母女團聚了 ,我的清白也該還了。”張胡生說,賀家除了欠自己一擔黃谷和一隻雞,還欠自己一個道歉。

女子被拐26年後回家團聚

整整26年時間過去了,78歲的張永秀還記得第六個女兒賀大香是1992年農曆臘月初八被拐的(江安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認定賀大香被拐時間為1993年1月2日即臘月初十)。“26年了,我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女兒不回家,我心不安。”張永秀說,賀大香出生時就體弱多病,八九歲還經常生病,到十一歲才會走路,因此沒有讀過書不認識字,她擔心女兒在外面被欺負。

而20歲的河南省新鄉衛輝市石壩頭鄉砂掌村女青年王生梅,自打記事起就知道母親胡大香不是本地人。“我爸爸去過湖南、貴州等地幫媽媽找親人,但是都無功而返。”王生梅說,母親語言表達不清楚,對家鄉記憶很少,經常一個人發呆說想回家找媽媽。“生氣的時候,或者我們不聽話,母親就說自己想媽媽。”今年10月份,王生梅從堂姐處得知有個“寶貝回家”的公益組織,她決定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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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大香一家四口和二姐(左)合影

王生梅幫母親登記的信息很快被轉到“寶貝回家尋子網”尋家工作組微信群,家在海南省的志願者“小愛”根據自己對數字的喜好,隨機選取了編號為“356186”的案例作為自己追蹤幫助的對象, 而這個尋親對象正是胡大香。“小愛”通過王生梅提供的電話,聯繫到了在農村的胡大香和丈夫王長師。反覆多次溝通後,“小愛”認為胡大香應該是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人,於是交給宜賓籍志願者“ 漂泊”跟蹤落地。

“我聯繫上胡大香,但是她根本表達不清楚,她所說的地方都無法查證,王長師也說本地話,溝通非常困難。”志願者“漂泊”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胡大香比較明確家鄉在江安,但對於江安比較有名的標誌性地名如“二龍口”、納溪“大渡口”等,則完全沒印象。在不斷的交流溝通中,“漂泊” 報出了很多江安地域名,刺激胡大香的記憶。最後,“漂泊”聽到一個熟悉的名字:“大妙。”

“漂泊”是長寧縣人,對於江安的很多地名比較熟悉,他知道江安確實有個大妙鄉。“漂泊”馬上和大妙鄉政府相關人員取得聯繫,得知該鄉互利村確實有個叫賀大香的女子在26年前被拐賣。胡大香的身份證顯示其出生於1980年,而大妙鄉的賀大香出生於1975年。“我讓他們拍照片發來,當地幹部找到張永秀,經反覆辨認,確定是賀大香。”

被拐26年終回家鄉團圓 鄰居:欠我一擔黃谷一隻雞和一個道歉

一家團圓後給江安警方送錦旗

12月2日,胡大香一家到江安後,江安警方對雙方採血,送宜賓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加班做DNA鑑定。12月4日的認親現場,江安警方公佈了DNA分析結果:“在排除同卵多胞胎、近親屬和外源干擾的情況下,支持張永秀是胡大香的生物學母親。”

始作俑者是受害人表嫂

大妙鄉賀大香的家在一個小山頭上,左後山上100餘米是張胡生家,右側山坡上200米左右是張金華家。“張金華的父親與我是同一個曾祖父,我們算是親房。”張永秀告訴記者,兩家因此常有走動 ,張金華和妻子王顯芬都叫張永秀姑姑。而張胡生雖然與張永秀沒有親緣關係,但因都姓張,張胡生也叫張永秀姑姑。

賀大香失蹤後張永秀懷疑過鄰居張胡生、何某某等,但是最開始沒懷疑張金華和妻子王顯芬。張永秀記得,女兒失蹤頭天晚上,住在坡上的王顯芬來到她家看電視,表現得很殷勤。在所有的懷疑對象都被排除後,張永秀想起張金華的母親吳開珍曾說過賀大香在她家過夜,“是半夜被送走的”。

江安縣人民法院(1996)江刑初字第67號刑事判決書顯示:拐賣賀大香的始作俑者,正是張永秀的侄兒媳婦王顯芬。

判決書記載,1993年1月2日晚,王顯芬(在逃)將賀大香帶到江安底篷鎮文武村桐梓林組哥哥王顯華家,二人會合後將賀大香帶到村民何賢理家屋外,兄妹倆叫出何賢理共謀賣掉賀大香。因路費不夠,二人又將賀大香帶到鍾桂禮家藏匿。而此時,發現女兒失蹤的張永秀及家人,正在四處尋找有點輕微智力障礙的賀大香。

1月3日、4日,何賢理、王顯華、鍾桂禮、鄧業學共謀販賣賀大香的時間、地點、路費等。5日凌晨,四人將賀大香從鍾桂禮家帶至底篷鎮乘車經江安、瀘州到成都。在成都火車站候車室欲購火車票到河南省鄧業學親戚處出賣賀大香,因車站乘警追問鄧業學、何賢理去向,二人恐其罪行暴露,即叫王顯華一起乘汽車返家;鍾桂禮等至下午不見三人,也乘車返家,賀大香被遺棄於車站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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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分離26年,母女倆抱頭痛哭

法院審查認定何賢理、王顯華、鍾桂禮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分別與他人拐賣婦女四次,拐賣途中失蹤一人。何賢理、王顯華及鍾桂禮分別被判刑,而王顯芬至今沒有音訊。其丈夫張金華也在事後外出,26年未返家,家中房屋已經倒塌。

鄰居張胡生:你家團圓了,我的清白呢?

張永秀和女兒賀大香的認親活動在在大妙鄉廣場隆重舉行,上千人見證了感人的一刻。認親後,張永秀帶著女兒回到老家。因為賀家人都在鄉上認親,家裡只好由鄰居們幫忙搬凳子,迎接失散26年的賀大香真正回家。這些鄰居中,就有當年被張永秀懷疑並“懲罰”的張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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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大香(左)和張胡生(右)交談

“六妹,你回憶一下,當年把你拐出去的,是我當老表的嗎?還是其他人?”已經61歲的張胡生待賀大香情緒穩定後,湊上去輕聲詢問。賀大香只回應了三個字:“其他人。”這短短的一句話,張胡生說他等了整整26個年頭,壓在心裡的一塊石頭總算落地。而賀大香被拐走後,張胡生成為第一個被懷疑的對象。

張胡生清楚地記得,當年自己35歲,父親70多歲,兩個孩子一個十來歲,一個七八歲。賀大香失蹤的第二天,賀家大大小小數十人湧進自己家門,強行搬走了他家黃谷十一擔和一隻七斤半的大紅公雞。“黃谷是全年的收成,一家五個人的口糧,公雞準備過年賣了置辦年貨,所以稱過幾次,足足的七斤半。”

張胡生說,面對洶湧而來的人群,他百口莫辨,“我沒做過,我到哪裡都不怕,但是‘人販子’這個罪名,當時就讓我背下了。”張胡生記得,賀家人來挑糧、捉雞,兩個孩子嚇得大哭。“我老父親為身後事準備的壽方,也有人說要抬走,但最終放棄了;家裡養的豬也從圈裡拉出來,說要宰殺,我請求他們查清楚再來殺豬。”張胡生說,村幹部來阻擋賀家人挑糧,但勸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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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喂的煮雞蛋,賀大香等了26年

為此,張胡生和張永秀髮生激烈爭吵,住在不遠處山上的吳開珍下來勸和。“她說你兩個吵啥子嘛,賀大香在我家宿的,半夜送走的。”張胡生說,吳開珍就是王顯芬的婆婆。但吳開珍的話,張永秀當時也不信。後來張永秀悄悄到王顯芬孃家文武村桐梓林瞭解情況,有好心的知情人告知其王顯華等人帶走了賀大香的信息。“臘月二十三,我把張金華扭送到鄉治安室。”張永秀稱。

眼看就要過年,家裡沒有一顆餘糧,正在張胡生犯愁的時候,張永秀的大兒子帶人將十擔黃谷挑回了張胡生家。“他說看我家沒糧食過年了,先挑回十擔,等事情查清楚了,再還剩下的一擔。”張胡生說,此後26年間,他心裡壓著這塊石頭。“一看到賀家人就難受,表面上彼此招呼,但我心裡確實不舒服得很。”張胡生說,而在賀大香被拐前,兩家關係挺好,賀大香幾乎天天到他家玩耍。

“現在人回來了,事情清楚了,賀大香也確認不是我把她拐出去的,我那擔黃谷,那隻雞和我的名譽,該給我一個說法了吧?”張胡生說,因為賀家現在是喜事,他實在不忍心去找張永秀理論,但他認為此事,張永秀和賀家人應該給他一個交待。張胡生告訴記者,賀家有人託村社幹部給他捎話: 恢復名譽的事今後慢慢再說。

“但我希望能早點。”張胡生說,26年了,賀家人欠的錢糧和道歉,該還了。雖然拐賣賀大香的刑事案,早在1996年法院就作了判決,但是張胡生並不知情。“張永秀和賀家沒人向我提過,我更沒機會看到判決書。”張胡生說,即使當地其他村民,也沒聽人談過法院對人販子的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攝影報道

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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