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漁政管理中心站公佈哈巴河縣通報兩起違反天然水域禁漁管理規定問題

漁業 釣魚 額爾齊斯河 鵝掌柴 阿勒泰新聞網 2017-05-11

    阿勒泰新聞網訊:(阿勒泰日報記者 孟亞)5月2日,記者從地區漁政管理中心站了解到,哈巴河縣通報兩起違反天然水域禁漁管理規定問題。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4月17日,為嚴格執行禁漁規定,地區下發《關於嚴肅天然水域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強調4月1日至7月31日,地區所有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漁,禁漁期內嚴禁一切捕撈作業,並明確要求全地區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禁漁政策,禁漁期內嚴禁食用野生魚類。

    4月25日,地區“學轉促”再動員再部署會議要求全地區廣大黨員幹部帶頭遵守法律,嚴格執行禁漁規定,堅決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根據地區部署要求,哈巴河縣委、縣政府對嚴格執行禁漁規定進行全面部署,專門下發文件、召開會議要求全縣幹部群眾不折不扣貫徹執行禁漁規定。但是,仍然有一些幹部不顧相關規定,把紀律當耳旁風,進行捕魚和垂釣,造成了消極影響,損害了黨員幹部形象。為嚴肅紀律,哈巴河縣紀委監察局從速查處了4月29日暗訪發現違反禁漁規定的問題。具體公佈如下:

    1、韓某違反禁漁規定在額爾齊斯河釣魚問題。哈巴河縣紀委監察局暗訪組發現,2017年4月29日15時25分,哈巴河縣某局退休幹部韓某在齊巴爾鎮克孜勒喀英額爾齊斯河段釣到3條野生湖擬鯉(紅眼魚),現場有釣魚竿一支、魚護一個(內裝紅眼魚三條)。

    處理決定:給予韓某行政記過處分。

    2、周某(哈巴河縣某局副局長楊某的愛人)、陳某(哈巴河縣某院幹部江某的愛人)2人違反禁漁規定在額爾齊斯河釣魚問題。哈巴河縣紀委監察局暗訪組發現,2017年4月29日16時26分,周某、陳某2人在額爾齊斯河鯉魚灘釣魚,現場有釣魚竿4支、魚護一個(內裝野生鯽魚8條)。

    處理決定:楊某和江某作為黨員幹部,對禁漁問題未引起高度重視,未按要求給家人講明禁漁規定。鑑於以上情況,給予楊某和江某誡勉談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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