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人民檢察院加強生態檢察 “亮劍“非法捕撈

漁業 法律 鄱陽湖 刑法 鄱陽檢察 2017-05-18
鄱陽縣人民檢察院加強生態檢察 “亮劍“非法捕撈

近日,鄱陽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兩法銜接”機制,監督該縣漁政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了一起破壞水生態環境資源的案件,這也是該院今年以來辦理的第3起涉嫌破壞水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案件。

今年5月8日凌晨,漁民楊某、張某等六人於鄱陽湖禁漁期期間,在禁漁區內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機動船底拖網,非法捕魚3200多公斤,後被鄱陽縣漁政局執法人員當場查獲。

根據該院與環保部門、農業部門、林業部門、漁政部門等十家行政執法單位共同制定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的規定,縣漁政局在第一時間把案件信息告知了檢察機關。該院獲知該案件信息後,高度重視,指派專人對案件進行了審查。經辦案人員審查,認為該案已涉嫌刑事犯罪,立即向鄱陽縣漁政局發出《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議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受理該案後,對6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目前,公安機關已對6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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