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桂陽縣:打擊違法銷售漁具行為

漁業 農業 三農 社會 中國水產養殖網 中國水產養殖網 2017-08-27

為保護桂陽縣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促進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二章第三十條: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規定;第五章第三十八條規定。2017年8月4日,桂陽縣漁政管理站執法人員對城區所有漁具經營店進行了大清理、大整治。重點清理整治了違法銷售電魚機、電魚電瓶及電魚網具等電魚設備。對店主開展了一對一《漁業法》、《湖南省漁業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講解,並進行了檢查登記,下達整改通知,責令違規漁具限期清除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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