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將進入海蜇捕撈期 海蜇專項捕撈特許申請開始啦

漁業 三農 時政 浙江新聞 2017-07-16
東海將進入海蜇捕撈期 海蜇專項捕撈特許申請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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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證件,我可以申請伐?”“有個證件有效期過了,趕緊去換,海蜇捕撈這個月20號就開始了,否則申請就會受影響。”……7月13日上午,筆者在定海區審交辦農林與海洋漁業窗口看到,原本寬敞的窗口,圍滿了人,窗口工作人員忙著查看資料、詢問事項。

據瞭解,從7月20日開始,東海海域將進入海蜇捕撈期,這些漁船船主都是來申請禁漁休漁期海蜇專項捕撈特許證的。海蜇捕撈是我省一項傳統漁業作業,為了進一步加強海洋漁業資源保護,結合我省實際,今年,浙江省海洋漁業局出臺了《關於規範我省海洋禁漁休漁期專項捕撈特許管理的通知》(浙海漁政函[2017]9號),並對海蜇捕撈做出了相關規定。按照規定,今年我區出海捕撈海蜇的漁船,必須依法申請獲得專項捕撈許可證後,方可出海捕撈,且必須遵守相應的時間、區域、網具等規定。“這樣做也是為了保護、增殖和合理利用海蜇資源。”區農林與海洋漁業局審批科科長李乾志說。

今年申請禁漁休漁期海蜇專項捕撈特許證的漁船船主必須提供相應的資料,包括《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表》,申請人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漁業船舶國籍證書》複印件,已安裝船位監控系統船用終端證明,當地漁政執法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我們對申請材料審查把關後,會確定擬上報的捕撈漁船,形成《伏休期特殊經濟品種專項捕撈特許申請漁船彙總表》,公示無異議後,將彙總表、相關申請材料及公示材料隨文上報省局,同時抄送市級漁業主管部門。省局對申報文件和材料進行審核後報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批准。”李乾志特別提醒漁船船主,在申請時要帶齊所有的證件原件,並注意證書的有效期限。

根據相關要求,今年東海海域海蜇開捕期為7月20日,結束期為8月31日。作業水域範圍為東經121.5度至122.5度、北緯29.5度至31度之間海域,即176、183、184、190漁區以內的浙江省管轄海域。可申請捕撈海蜇的漁船主機功率為60馬力以下,捕撈許可證審批作業類型為張網類,捕撈海蜇需使用專用海蜇網,禁止流網捕撈海蜇之外的其他品種。

此外,在開捕期間,區漁政執法部門將嚴格執法,對生產漁船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有關規定捕撈海蜇的行為,對無證捕撈和以捕撈海蜇為名偷捕其他經濟魚類等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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