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投資4.8億!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資格預審公告'

玉溪 投資 雲南 峨山 法律 通海 能源 人生第一份工作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 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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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火力發電網訊:1.採購條件

本採購項目“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由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批准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實施。採購人為經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採購代理機構為天行健國際招標(北京)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採購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社會資本進行國內公開競爭性磋商採購,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申請。

本公告所稱社會資本是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要求,可以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市場主體。

2.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內容

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新建工程,設計規模為 700 噸/天,配置兩爐一機,即 2×350t/d 焚燒爐+1×12MW 汽輪機。 項目用地已通過掛牌出讓方式出讓至原特許經營主體名下。建設用地已取得,面積約為 106.47 畝,給排水建構築物一次建成,同時預留二期擴建用地。

本項目工程產出物及建設內容為總投資 48,223.25 萬元的工程建設,具體為:

(1)紅線範圍內:垃圾接收系統、垃圾焚燒系統、煙氣淨化系統、汽輪發電系統、其他輔助系統、電氣系統、熱工控制系統、滲瀝液處理系統、供水及生活汙水處理系統、附屬生產系統、公輔系統等。

(2)紅線外配套工程:

①給水工程(本項目第一水源採用市政中水,並由市政供水至廠界;關箐水庫為備用水源,其運至廠界的管道及設施等在項目總投範圍內。);

②進場道路工程:由政府指定相關單位進行建設,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計入項目總投範圍;

③臨時進場道路:另行修建一條由關箐路至廠址的臨時進場道路,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計入項目總投範圍;

④電力接入系統:本工程總配置容量 12MW汽輪發電機組,新建線路長為 9km,以一回35KV線路從焚燒廠至 110KV 宋官變,建設費用納入項目總投範圍;

⑤臨時用電工程(全廠施工用電);

⑥通訊接入系統等。

本項目工程產出物具體為:

本項目建成後,預計每年可處理玉溪市主城區 51 萬人、通海縣秀山鎮和楊廣鎮 15.89 萬人、峨山縣城鎮 7.2 萬人所產生的生活垃圾 25.5 萬噸,生活垃圾日處理量為 700 噸。同時,通過垃圾焚燒處理,每年可發電(上網電量)7110 萬度。同時通過垃圾焚燒有效地減少垃圾重量 70~80%,減少體積 90%,有效節省垃圾填埋用地。

2.1.2項目總投資

根據已批覆的《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項目投資總額為48,223.25萬元。依據已批覆實施方案項目靜態投資47,745.91萬元,動態投資為49,607.26萬元。

2.2採購範圍

本次採購範圍為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社會資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具體操作模式為建設—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簡稱:BOT)模式。供應商成交後,作為社會資本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合同規定與政府出資方共同出資組建項目公司。政府方主要負責合理價格水平的確定及項目監審;社會資本方負責優化設計、投融資、建設管理及施工,運營期經營管理、合作期滿保證資產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無償移交政府指定的單位。

2.3.1投融資結構

項目靜態投資47,745.91萬元,動態投資為49,607.26萬元。其中:

(1)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政府於 2014 年 9 月 26 日出具證明,同意將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的焚燒車間配套費用700 萬元、遷址前焚燒車間工程款 684.011479 萬元計入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總投資。

(2)項目公司註冊資本(等於項目資本金)為 9,921.45 萬元;按照不低於項目總投資額的 20%計算,其中:政府持股 26.65%,出資 2,643.95 萬元;社會資本方持股 73.35%,出資 7,277.50 萬元。

(3)政府出資 2,643.95 萬元均來源於財政資金,截止目前均已到位。

(4)融資:項目融資為扣除項目資本金外的缺口資金 39,685.81萬元,其中:融資本金 37,824.46 萬元,建設期融資利息 1,861.35萬元。由社會資本方融資解決。

2.3.2項目回報機制

本項目採用可行性缺口補助,並採用績效付費的績效管理方式。

2.3.3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項目社會資本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本項目的施工、貨物(設備)或服務的,本項目相應的施工、貨物或服務將由社會資本自行承擔,不再招標採購。

2.4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為32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30年。

(1)建設期:2年內。

(2)運營期:30年。

2.5 項目當前所屬工程階段

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於 2018 年 6 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由於工程建設的緊迫性,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採用特許經營的方式進行了招標建設,目前的特許經營授予主體為玉溪市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玉溪科林”),系原特許經營項目的項目公司。截止目前,本項目徵地及搬遷工作已完成,同時玉溪市科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部分工程建設。

經與政府實施機構落實,原特許經營主體同意轉換為 PPP 模式加以實施。本項目已完成部分前期工程和其投資,項目處於正常在建狀態,為保證項目的完整性,將在建工程已完投資造價視為項目前期費用,以“代收代付”方式移交給中選社會資本及其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成立的 SPV 公司。分情況安排如下:

(1)如果本項目的中標社會資本為原特許經營主體股東方或股東方所組聯合體,則將已實施部分與未實施部分合並統一管理、融資和建設,建設成本的認定按《PPP 項目合同》有關約定執行,玉溪科林繼續作為本項目的 SPV 公司,註冊資本金按照本方案及屆時簽訂的 PPP 項目合同的約定調整,政府方出資代表通過股權轉讓或增資擴股的方式持有玉溪科林 26.65%的股權,具體方式在 PPP項目合同中約定。

(2)如果本項目的中標社會資本不是原特許經營主體股東方或股東方所組聯合體,則已完成前期工程有償轉移給新的中選社會資本方與政府方出資代表共同成立的 SPV 公司,出於評估審計時效性的考慮,已完成前期工程轉讓價款(及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轉讓時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審計結果為準,由實施機構、中選社會資本方、原特許經營主體股東方在移交協議中明確。之後未完成的工程部分(除無法轉移部分外)轉由新成立的 SPV 公司統一投資、建設、管理待項目建成後,統一由 SPV 公司運營管理。整體投資的控制責任仍將執行《PPP 項目合同》,中標社會資本仍將對整體投資負責,負責將垃圾處理費控制在約定水平以內。原特許經營主體簽訂的設計、監理、設備供應等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移給新成立的 SPV 公司,SPV 公司接受該等合同關係並繼續履行相關權利義務。

(3)“項目公司前期費用代收代付”方式將在建工程納入 PPP合作範圍,涉及稅收等相關問題,在雙方談判時另行協商。

3.磋商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且合法存續,沒有處於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3.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3採購人根據本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申請人應具備的特定條件:

(1)財務實力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於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2)信用要求:申請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中國政府採購網“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3)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擁有1項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指:日處理量不少於600噸/天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資或運營業績。

3.4本次採購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投標的特定要求:

(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

(2)聯合體牽頭人及其餘成員均應為項目公司股東。

(3)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聯合體成員中的主要出資單位,且出資比例不低於50%。

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申請。否則,相關申請均不予通過評審。

3.6採購人將視具體情況,按照規定組織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察核實,申請人應予以配合。

3.7本次採購不接受未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蔘加磋商。

3.8本項目執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財庫〔2014〕215號)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各項政府採購政策。優先採購本國貨物和服務,須進行的技術引進和轉讓需符合國家政策和有利於國內行業的發展。項目中涉及到的設備、材料屬於政府採購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的,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採用的評審辦法為有限數量制,合格數量為5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網上報名:凡有意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請於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前,憑企業數字證書(CA)進入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進行網上報名[申請人辦理數字證書(CA)詳見其辦理流程],報名成功後便可獲取電子招標文件及其它採購資料。

5.2現場報名:網上報名完成後,請於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昆明市盤龍區小龍村2幢3樓(金平果商務大廈副樓3樓)天行健國際招標(北京)有限公司持營業執照副本、聯合體協議書(若為聯合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以及上述資料加蓋公章的複印件一套報名。

未按上述步驟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其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不予接收。

5.3已在網上報名的申請人,如果因某種原因決定不再網上上傳申請文件或不再參加資格預審,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憑企業數字證書(CA)進入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撤銷報名,否則可能會導致申請人誠信信譽受影響。

注:①供應商須在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進行註冊(提交資料並審核通過)以及辦理CA證書後方可報名參加投標。如果供應商之前已經辦理過雲南CA證書,此次報價只需進入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註冊登錄,重新確認信息,無需重複辦理CA數字證書(注:昆明市辦理的上海CA證書(黑色鎖)不能對接,雲南省內其他地區辦理的雲南CA證書全省通用)。

②CA數字證書辦理相關事宜請諮詢:玉溪運維服務熱線: 18869746880(此號碼為CA公司移動座機,非個人號碼,如有疑問可諮詢24小時技術支持熱線:010-86483801)。

③供應商辦理數字證書相關資料及附件在註冊CA時自行下載填寫好後在按要求掃描上傳即可。

④供應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點擊【學習園地】按鈕進行“電子響應文件製作及上傳”的學習。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2019年9月10日上午08時00分—上午09時00分。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2019年9月10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玉溪市紅塔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6.2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在申請截止時間前,需在網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現場遞交光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具體要求:

網上遞交:網上遞交需登錄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60.160.190.130:8001/),申請人須在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上傳,網上確認電子簽名,並打印“上傳投標文件回執”,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

網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後,申請人還須在資格預審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攜帶用於加密的數字證書(CA)到開標地點,並現場遞交2份電子文件[光盤及U盤各一份,確保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與網上上傳的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一致,若出現不一致,以網上上傳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為準]。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密封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採購人將拒絕接收。

7.發佈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雲南省政府採購網》、《雲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玉溪市政府採購網》、《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上發佈。

8.投標擔保及中標服務費

8.1參加本次資格預審申請無需提交投標擔保,但參加本項目競爭性磋商需按要求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的金額:100萬元;投標擔保的形式:通過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

8.2本項目中標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中標服務費金額:8.80萬元;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前由中標人向採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支付。

9.聯繫方式

採購人: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

聯繫人:普先生

聯繫電話:0877-2047101

採購代理機構:天行健國際招標(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小龍村2幢3樓

郵編:650023

聯繫人:沈工

電話:0871-63333173 13669780102

傳真:0871-63140752

原標題:玉溪市紅塔區城市管理局雲南省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資格預審公告(代競爭性磋商公告)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電力新聞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827,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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