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被學生罵老不死的”!中國老師“害怕”懲戒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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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瞭望智庫

文 | 郭豔慧半月談評論員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半月談”(ID:banyuetan-weixin),首發於2019年7月15日,標題為《“教師被重罰”,擊中了法律的軟肋》。

繼山東日照女教師用課本抽打逃課學生被教體局通報解聘之後,近日又有媒體曝光陝西商洛某初中女生長期遭受班主任辱罵一事,隨後當地政府和教體局迴應將立案核實並嚴肅處理,最終涉事老師被撤銷教師資格。

耐人尋味的是,兩名教師都受到重罰,但處罰的過程、輿論的反映卻截然不同。女教師抽打逃課學生,被家長投訴後迅速受罰,過了幾個月又被追加“列入信用記錄黑名單”等處罰,輿論紛紛為女教師鳴不平;初中女生長期被辱罵一事曝光後,涉事教師卻遲遲得不到處理,直到輿論沸沸揚揚後當地有關部門才出手。

事件似乎塵埃落定了,留下的問題仍待解答。為何兩起事件中主管部門的處理過程都不能讓輿論滿意?其中一個原因是對類似事件的處理在制度上缺乏統一的規定,導致主管部門的處理水平搖擺不定,受外界因素影響較大。以前一事件為例,僅僅由於被抽打學生的家長不滿,主管部門就“挖空心思”追加多項處罰,工作嚴肅性無從談起。就兩起事件涉及的教師懲戒權話題而言,如此“息事寧人”式處理過後,教師的戒尺更加不敢輕舉妄動,學生也對不同懲戒行為的性質更加不明就裡,懲戒效果如何更是無從提起。

究其根本,仍為教師懲戒行為缺乏法律參考之故。無論是從過往經驗還是現有背景來看,賞識教育與正面激勵都無法適用不同的行為性質和不同的學生性格,良好的教育效果確需合理懲戒的配合。但此類懲戒既不是教師無休止的情緒發洩,也不能以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代價,近來多起因懲戒而起的師生衝突已經敲響警鐘,明確懲戒範圍與懲戒形式,包括建立匹配的監督制度勢在必行。教師戒尺幾度長,亟待法律制定相關規範。

法律賦予教師懲戒權,是對教師的尊重,也是對學生的保護。一方面,這意味著教師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敢於使用適當懲戒手段規範學生的不當行為,可以緩解“打不得罵不得”的教育恐慌,推動傳統教書育人形象的迴歸;另一方面,懲戒權明確可以避免不當懲戒方式給學生帶來的身心傷害,在遭受不當懲戒時為其提供法律保護。我們期待,教師懲戒權的立法能儘快提上議事日程,在法治基礎上為全社會重建和諧的師生關係。

不敢管、不能管?教師緣何不再舉"戒尺"

教育領域發生一些事件很容易成為輿論關注焦點。然而,人們往往關注教育界“發生了什麼”,卻甚少去注意教育界“沒有發生什麼”。

許多教師和有識之士卻心知肚明:近年來,面對學生的違規行為,教師敢於嚴厲批評、適度懲戒的越來越少了。

教師懲戒權,作為教育者曾經天賦的權利,正在悄然流失。人們對此渾然不覺,卻不得不承受其後果:面對違規學生,教師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

懲戒權的喪失,導致師生關係扭曲,校園欺凌得不到有效制止,學生打老師現象時有發生……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這些名言曾讓無數教師引以為豪。但時代彷彿變了。當講臺上戒尺不在、手中教鞭不在,當教育行政部門再三告誡——慎重慎重,當自己一次一次忍住——“算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失去懲戒權的教師們感嘆:面對學生,我們只授知識不教做人了。

不嚴管也就意味著無厚愛。失去教育懲戒權,傷害的僅僅是教師嗎?

文 | 李美娟 王陽 陳席元 半月談記者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半月談”(ID:banyuetan-weixin),首發於2019年7月9日,原刊於《半月談內部版》2018年第5期,標題為《不敢管、不能管?教師緣何不再舉"戒尺"》。

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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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學生,我們怕”

罰站不敢罰久,批評不敢說重,只要家長一來鬧,學校多半處於弱勢,接著老師被要求寫檢討、扣工資。這是半月談記者日前在江蘇、山東、江西等地採訪的數十位中小學教師的普遍反映。

“在家長面前學校還是慫的。”江蘇一名小學教師告訴記者,有一位同事因為佈置的作業大半學生沒做,便讓沒做的學生在教室後面罰站了一節課,接著家長就到學校鬧事,最後同事在全校大會上做了檢討。

南昌市二十八中語文老師羅田田坦言:“如果老師懲戒學生要冒職業危險,那我犯不著。”老師選擇明哲保身,因為一旦發生師生衝突,“錯”的一定是老師。

“20世紀80年代時,一把尺子打下去,沒有問題,社會尊師重教氛圍很濃,但是現在不行了。管教學生時,教師自然而然去尋求一種安全感。”南昌市南師附小紅谷灘校區六年級語文老師付健感嘆。

從教近30年的南昌市南師附小疊山路校區執行校長王輝說,現在的師生關係不再純粹了,老師管起學生來,心存戒備,放不開手腳,想管卻怕管,最後的辦法就是請家長來。

記者在採訪南昌一所小學時,聽說曾有一個老師情急之下打了一名不守規矩、挑釁老師的學生一巴掌,結果家長、教育局、學校對老師施以各種壓力,最後這個老師按家長的要求當著全班同學向這個學生道歉。

“如果你愛生心切動了手,後續的事情將是非常麻煩的。”採訪中這位老師的同事們表示,這件事刺痛了老師們的心。

如今,教師群體中瀰漫著一種管教學生的“無力感”,有的為了保全身為人師的體面,儘可能規避窘境,更談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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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懲戒”傷了誰

就在記者採訪期間,江西一所小學發生了學生對老師拳打腳踢、扇耳光的事件。這名老師採用的是“罰站一會兒”的辦法來懲戒這名擾亂課堂紀律的學生,學生反應過激。學校幾名老師對此表示“寒心”“悲涼”。面對記者的採訪,學校的校長、老師卻都希望“息事寧人”。類似事例並不鮮見。

面對學生在校園或教室裡所做的不當行為,老師們往往不知採取怎樣的應對措施。不少老師感嘆,教師這個職業再也不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南師附小疊山路校區四年級語文老師黃茜說:“我們現在只能教知識,不敢教做人。”

懲戒是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需要,是每位教師應有的權利。教師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教師只管教書,傷的只是老師的尊嚴嗎?

山東省滕州市東郭鎮辛緒小學教師趙士金說,有的老師對學生的過錯行為不問不管,雖說這樣的老師不會因違規管理學生而受到處罰,但不能及時教育學生,學生的過錯行為很容易得到強化,無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和良好教學秩序的建立。

出生在農村的付健自認為從小不是一個乖學生,老師打罵是經常的事,“但是我非常感謝老師,我今日的規矩意識與中小學時老師的嚴管是分不開的”。付健認為,孩子猶如一棵樹,除了陽光、雨露、溫度、土壤,還需要有人修枝剪杈,這樣的樹才能長成參天大樹。

無規矩不成方圓。成長過程中規矩意識缺乏,是現在孩子存在的普遍問題。山東省濟寧一中語文教研室主任孫偉說:“一些事情讓老師們很寒心。那麼我們怎麼保護自己呢?我不管就是了,最後傷害的還是孩子。”南師附小老師張越群說:“規矩意識淡薄得不到及時教育,將來給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師,而是社會。”

失去懲戒權的教育,難以保障大部分學生的學習環境不受干擾。羅田田說,現在,學生上課吃瓜子,擾亂課堂紀律,老師經常被頂撞,學生敢跟老師掀桌子,尊師重教的傳統美德丟失了。

現在“校園欺凌”等亂象很多,健康的教育環境需要多主體參與、共同落實教育責任。要想取得好的治理效果,將德育放在首位,老師懲戒權發揮警示作用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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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緣何不再舉“戒尺”

王輝告訴記者,不能說老師現在一點懲戒權都沒有,但實在“太弱了”。弱到了老師成為一個高危行業,一個弱勢群體。

究竟是什麼弱化了教師懲戒權?現在的教師緣何不敢舉“戒尺”、不想揚“教鞭”?

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缺乏正常引導。付健認為,現在獨生子女家庭普遍,尤其是一批獨生子女已成為父母,他們在原生家庭中形成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在新生家庭孩子身上繼續,認為孩子不能受到一絲傷害。其實絕大部分老師的懲戒並不是一種傷害,而是出於關愛。王輝認為,把子女看得過重,嬌生慣養對孩子的成長是很不利的,一些孩子從小過份嬌慣,抗壓能力弱,有的拿離家出走、跳樓當作對付家長的方法。

快樂教育深入人心,社會對教育懲戒不再寬容。近些年來,許多人潛移默化地不再認可教育懲戒是一種必須手段,似乎學習就應該是快樂的,老師只能對學生和顏悅色,久而久之導致一些學生對老師缺乏敬畏。南昌二十八中物理老師顏國安說,一些學生不把老師放在眼裡,對老師沒有敬畏心,“我都被學生罵老不死的”。

一些教師缺乏職業道德的案例被輿論片面放大,削弱了教師群體的權威感。不可否認,現實中存在一些素質不高、缺乏職業道德的教師:有的唯利是圖,利用教師職位向學生銷售商品以牟利,有的索取、收受家長的財物,有的課上不講課外講,牟取鉅額補課費,還有的肆意對學生施以拳腳,甚至進行性侵害。這些案例頻頻曝光後,在網絡輿論的放大效應下,很容易讓人們形成對教師群體的負面印象,一些教師因而感覺底氣不足,難以行使懲戒權。

社會、家長、學校多方共識難達成。南昌市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學思品教研員胡建設呼籲,家長應該對適當的教育懲戒給予一定的理解和支持,健康的師生關係需要共同努力建立起來。濟南盛福實驗小學校長高紅燕認為,對於教育懲戒,應該達成更多共識,即教育懲戒不是非人道、反教育、落後的教育方式,而是現代教育的一部分。只有社會、家庭、學校有效結合,才能教育好中國的下一代。

懲戒尺度難把握。南昌二十八中初一語文老師孫海東從事教學近40年,他認為,懲戒符合心理學、教育學規律,是有必要的。但是不科學不規範就會被濫用,一些教師認為懲戒就等於懲罰,甚至等於打學生,就會簡單粗暴。要使懲戒有效、規範,教師的教育素質本身要相應提高,有些孩子接受懲戒以後,因從眾心理表面上接受了,實際上心理被毀損。處罰和鼓勵相結合,孩子更能接受,教育效果更好。

讓教師“敢”舉“戒尺”,仍須達成更多共識

文 | 李建發 半月談評論員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半月談”(ID:banyuetan-weixin),首發於2019年7月12日,標題為《讓教師“敢”舉“戒尺”,仍須達成更多共識》。

就在中央發文要求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懲戒權”之際,又一則新聞將“教師懲戒難”的問題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近日,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二中一班主任,因為學生逃課,用課本抽打學生。此舉給這位女教師引來“大禍”——除學校給予處分外,該縣教體局通報:扣發績效工資,責成學校不再聘用,納入信用黑名單……此事引起輿論關注,也引發了不同意見的爭論。不少網友感嘆:在實施細則未出臺前,即便教師懲戒權有了法律和文件“撐腰”,具體執行起來,踐行師道落實“懲戒”二字,何其難!

該事件中,班主任用課本抽打逃課學生行為,究竟是必要的管教還是應該被摒棄的體罰,各方輿論表現出的針鋒相對值得關注。

近年來,快樂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人們對教育懲戒的必要性出現了較大分歧。雖然懲戒符合心理學、教育學規律,但不科學、不規範的懲戒,確實讓懲戒權出現被濫用的風險。毋庸諱言,近些年教師濫用懲戒權導致懲戒過度的現象時有發生,不少教師缺乏正確的懲戒觀念和懲戒素養,這既不利於教師履行教育管理職責,也不利於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懲戒”相關的新聞之所以容易在輿論中引發熱議爭論,也是因為人們習慣將之與“體罰”畫上等號。

事實上,適度的、必要的懲戒既關係師道尊嚴,更有利於學生成長,這是家校合作必須達成的共識。教師的懲戒除了要有法律和文件“撐腰”,更離不開家長、學校、社會多方支持,健康的師生關係才能因此建立。

教師究竟如何把握懲戒尺度?明確教師“懲戒”權,亟待推出更具操作性的細則作“後盾”。

應該把懲戒權還給教師的理念雖然深入人心,但由於缺乏更為具體的操作細則,懲戒的範圍和尺度並不明確,執行起來有難度。特別是我國教師法明確規定,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而“體罰”和“懲戒”的邊界又十分模糊。怎麼避免教育懲戒權的濫用,並體現教育的溫度和人性化?如何暢通救濟渠道,健全監督機制?這一系列問題,都迫切需要教育部門推出實施細則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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