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男子“入室”七次只為洩憤?牙膏、洗衣粉都沒放過

岳陽 廣東 摩托車 湖南 湖北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2019-06-22

“以前我開店時被偷過,損失慘重,所以一直有想偷東西來發洩不滿的想法。”審訊室裡,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的供述令檢察官吃驚。

原來,1990年出生於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的李明初中畢業後開始學習廚藝,之後一直在廣東、湖北等地當廚師。曾經也嘗試開店,卻因被盜竊損失慘重。

2015年4月,他來到君山區某餐館當廚師,並借款購買了一輛車。至2018年,他終於還完欠款,卻也未積攢任何積蓄。看著一窮二白的自己,想到曾經被盜的損失仍未追回,他便起了偷東西來斂財和發洩不滿的心思。

岳陽一男子“入室”七次只為洩憤?牙膏、洗衣粉都沒放過


2018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提前踩點的李明在宿舍附近走了十幾分鍾,看到一棟樓房的二樓沒裝防盜網,也沒亮燈。他於是通過燃氣管道爬上二樓,從廚房進入該戶人家。在該戶人家盜竊了3300元現金、一個護身符以及手機充電器,之後,他還在廁所盜竊一瓶未開封的沐浴露,才從大門離開。

第一次盜竊便得手,李明既僥倖又興奮,這種“成功”的喜悅讓他上癮。7月13日晚上11點多,他又來到宿舍附近的一戶三層樓人家,盜竊一輛電動摩托車、一個鬧鐘和一筒羽毛球,並將摩托車低價賣給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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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半個月裡,李明的偷盜慾望越來越按捺不住,先後5次在晚上10點到11點多進入附近居民家偷竊,所得物品貴重如手機、電動車,便宜如洗衣粉、牙膏、塑料籃子,均為常見日用品。至2018年7月31日被抓捕後,李明如實交待了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並帶著辦案民警找到除電動摩托車之外的所有盜竊物品。經君山區物價部門鑑定,其所盜財物總價值為7203元,隨後,所有贓物被追繳併發還給各被害人。

經審查,君山區檢察院認為,李明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涉嫌盜竊罪依法對李明提起公訴。2019年3月,君山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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