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區內遊樂場所出事故 !游泳一個倒扎 頸椎骨折 ! 責任歸誰?

游泳 骨折 法律 社會 觸摸孝感 觸摸孝感 2017-09-04

一到週末節假日,不少孩子在父母的陪伴下,前往公園、動物園、遊樂場、游泳館等處,自由開心地玩耍,既讓孩子放鬆身心,又加深了親情。不過在遊玩娛樂的時候,極易發生安全事故。那麼一旦發生事故,責任該如何界定呢?一起去看看吧↓↓

遊樂場所出事故 主要責任誰來擔?

不久前,市民湯先生帶著孩子去城區一家游泳館游泳。由於孩子游得很開心,大約40分鐘後,孩子想換個花樣游泳,竟疏忽了眼前的安全提示語,站在池邊臺上頭朝下扎入游泳池中,這一跳卻跳出了大問題。

孝感城區內遊樂場所出事故 !游泳一個倒扎 頸椎骨折 ! 責任歸誰?

傷者 小湯:從我當時那個視角看,水比較深,我以為跳下去沒什麼事,最後跳下去,腦袋就馬上撞到那個池底下面。

之後,孩子被送往醫院救治,診斷結果讓全家人憂心忡忡。

市民 湯先生:拍了個片子,醫生說是頸椎骨折。

對於事故原因,出事的那家游泳館工作人員做出瞭解釋。

游泳館工作人員:他進來,客戶吧,我們就提醒他吧,我們工作人員提醒到這個標誌, 從一進門就有標誌。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像這類安全事故屢屢出現在遊樂場、游泳館等處。對於事故責任,家長和經營者各執一詞。那麼這責任到底該如何劃分呢?記者諮詢了孝感的資深律師。

孝感城區內遊樂場所出事故 !游泳一個倒扎 頸椎骨折 ! 責任歸誰?

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王慧峰:遊樂場所是否承擔責任,分幾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安全設施是否到位?設施方面不僅包括柵欄,還包括跳水臺 、游泳池的深度都有標準。第二是服務項目,包括有沒有救生人員?有沒有搶救人員?如果沒有這些人員配備,出了問題也要承擔責任。第三是警示項目,如果你在明顯的危險地段,沒有設置足以讓人注意的警示標語,那你肯定要承擔責任,這個責任具體多少?要看過錯的程度,一般不會高於30%的,家長監護人承擔主要責任70%。

遊樂場所分為有償服務和無償服務兩種,事故責任的劃分也有所不同。

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王慧峰:對於有償服務出現的責任,一般都可以進行賠償。但是如果沒有管理者經營者,屬於公眾開放的,在這種地方出了責任 ,一般是不會賠償的。

對於有償服務的遊樂場所,如果管理設施不到位,出現安全事故,即便有溫馨提示,管理者也難辭其咎。

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王慧峰:如果說柵欄的寬度足以讓一個小孩自由地鑽進鑽去,那麼即便它有警示標語 ,有服務設施,但是出了問題。游泳館也要承擔責任,100%的責任。

遊樂場所出現安全事故,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了。所以無論是家長還是經營者,都要引起足夠重視安全,小心無大錯。

(來源:孝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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