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下的攸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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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下的攸縣人

▲清代湖南貢院外牆(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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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下的攸縣人

▲清代湖南貢院外牆(資料圖)

科舉制度下的攸縣人

▲清代湖南貢院舊址說明(資料圖)

□ 譚特立

科舉制度是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正途,始於隋,發展於唐、宋,盛於明清。歷代攸縣人蔘加童試、鄉試、會試、廷試四級科舉考試,出類拔萃者不勝其數。

童試

鄉塾起蒙,無論年齡大小,均稱儒童或童生。童生必須參加縣試、府試、院試,三案合格者稱“生員”,俗稱“秀才”。縣試由知縣主考,府試由知府主考,院試由省學政主考,考試組織嚴密,錄取名額有限。清雍正三年(1725年)以前,攸縣錄取生員的限額為15名。雍正三年,皇帝下詔令,郡縣學文風優勢者,可增加若干名。攸縣邑紳朱世榮,認為攸縣學額可廣,具呈省督,省督於是給攸縣增加5名,此後釐定攸縣生員每屆錄取數為20人。清康熙年間,督學蔣慎齋來長沙主持郡試,得攸縣陳之駓卷,驚歎為“鷹翮摩空,雞彝在望”。陳之駓與攸縣另一位生員單羽臣被拔為前列,有“十二城兩秀才”之譽,攸縣才子一時名動湖湘。取得“秀才”資格者,可在縣學、府學或州學繼續深造,均稱“入泮”。“入泮”成績最優者,享受公糧,稱“廩生”;不享公糧者稱“增生”;初入府、州、縣學稱“附生”。在府、州、縣學的秀才必經科考(取得高級應考資格的預備考試)及格者,方可參加省會舉行的鄉試。清順治丁酉(1657年),入清以來第一次鄉試中舉者,攸縣的鄧永芳、龍起田,就是從“廩生”參考的。

殿試

會試之後,旋即舉行殿試,由皇帝在宮廷內親自面試,也稱廷試。殿試分一、二、三甲取錄,取錄者具稱“進士”。一甲取3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一甲進士取錄後立即授官。二甲、三甲分別取錄若干名,賜“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分別授官。

攸縣自宋至清末成進士者82人,其中宋元22人,明29人,清31人。最早中進士者是北宋太平興國八年(983年)癸未科的文元望、文元美兄弟;此外,淥田蔡家四兄弟蔡承植、蔡思穆、蔡永甲、蔡承向分別於明萬曆庚辰(1580年)至萬曆戊戌(1598年)連續四科四中進士。龍塘劉三策、劉蛟、劉俊3人分別於清康熙壬辰(1652年)庚辰(1700年)聯捷進士。

史載,攸縣沒有考中狀元的。但查閱攸縣《龍塘劉氏七修族譜》,據載“明正統壬戌(1442年)廷試,龍塘劉儼為狀元及第,授翰林院掌院學士”;明景泰辛未(1451年)廷試,龍塘劉升為榜眼及第,授翰林院編修;明成化丙戌(1466年)廷試,龍塘劉定之為探花及第。龍塘劉氏於元末明初由江西永新炎村遷攸縣高和,定居龍塘。始遷祖劉興生,字石湖,號牛山學士,頗有遠見,在白鷺山創白鷺書院,培育縣裡的學子成材。書院辦得很有特色,明雲南布政使何楚英、兵部右侍郎王偉等就是通過在白鷺書院學習後,中進士而踏入仕途的。後來王偉在題《龍塘八景》詩中,對白鷺書院特加讚許,稱劉氏子孫(從龍塘白鷺書院)中試為官者不計其數。

攸縣第一位探花,是元泰定甲子(1324年)廷試第三名的柏樹下泉塘的張公大。張公大(1296-1385年),別號羅浮居士,以性格憨直疏略,不為當事所許,探花及第後,授廣西大和州判。當時的知州喜怒無常,張公大以廉平輔佐,獲得當地儒民讚揚,後升杭州太守。時杭州民生凋敝,鄙而侈靡,張公大效白居易、蘇軾以儉素為民,以身作則,使民日豐。

由進士而入翰林院者,攸縣有10人。翰林院為文翰薈萃之地,始設於初唐,至宋稱翰林學士院,為翰林學士供職之所。明代將修史、著作、圖書等事務並歸翰林院。清沿明制,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編修;進士前列者受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在翰林院經過學習,成績優異者,可升授翰林院編修,或為翰林院檢討。不能升者,分任主事、中書、行人、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職。

攸縣入翰林院任掌院學士(翰林院長官)者,為明正統年間的劉儼;為翰林院編修者有明景泰年間的劉升、明正統年間的劉定之、清同治年間的龍湛霖;為翰林院檢討者有明宏治年間的易舒誥、清乾隆年間的陳夢元、清嘉慶年間的劉昌期和譚國仁;任翰林院庶吉士的有明正統年間的王偉、清道光年間的夏恆、清同治年間的劉常德。最末進入翰林院任檢討的是清嘉慶己巳殿試中進士的譚國仁。他善詩詞,值皇帝誕辰,作《恭慶萬壽呈七律十二首詩》,其中第四首雲:“菲材何幸際昌隆,雨露分沾帝裡中。竿執潘溪成皓首,葵依魏闕抱丹衷。隨班雀躍恩光照,錫寵鳩扶禮數崇。敬綴蕪詞宣蹈詠,淥溪瀲豔醉春風。”這首詩敘述他71歲中進士入翰林,對皇上的感恩之情。據稱,嘉慶皇帝看到所呈之詩,十分高興,下詔給他加升三級。從譚國仁古稀之年入翰林一事可以看出,封建社會讀書人為求得一官半職在科舉這條獨木橋上付出的艱辛和努力。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一次在省會(包括京城)舉行的考試稱鄉試。鄉試在八月舉行,故稱“秋闈”,“闈”即考場。應試資格有府學、州學、縣學生員科考及格者及其他送選者。逢子、午、卯、酉年開考的叫“正科”,遇慶典加科的稱“恩科”。考試由禮部派員主持,考試後發正榜,凡取錄者稱“舉人”。前五名稱“五魁”,“五魁”第一名稱“解元”,第二名稱“亞元”。

舉人有文科、武科之分。據清同治《攸縣誌》記載,明清以來攸縣文科舉人112人,加光緒年間譚西泉、龍際雲、龍漳、龍溥霖、康劉煌、符勱相、易翔、龍紱年等8人,合為120人。

宋元明清以來,攸縣文科舉人共248人,其中鄉試第一名(即解元)者有5人,他們是:元天曆己巳科(1329年)譚圭、元元統癸酉科(1333年)陳毓、明洪武甲子科(1393年)賀守真、明永樂戊子科(1408年)李子春、明正德丙子科(1516年)羅星。

中鄉試第二名(亞元)者有6人,他們是:明隆慶丁卯科(1567年)蔡思位、清順治庚子科(1660年)蔡壽生、清康熙辛卯科(1711年)劉森、清雍正丙午科(1726年)張光甲、清乾隆庚寅科(1770年)張祖穆、清道光辛卯科(1831年)文舒敖。

明清時期,攸縣武科中舉者34人,其中為解元者有:清乾隆丙辰科(1736年)文承彩、清乾隆戊午科(1738年)曠經邦、清乾隆庚午科(1750年)陳兆興。

自元皇慶二年(1313年)恢復科舉考試至清光緒廢除為止的近600年間,湖南164場鄉試中,每16場就有一名攸縣人奪魁,獲解元稱號,奪魁人數排在全省前列。

會試

每三年集各省舉人在京城考試,稱會試。會試由各省派公(官)車送舉人進京,因此舉人進京會試稱“公車”。正科逢鄉試第二年春在禮部貢院舉行,因多在3月,故稱“春闈”。第一名稱“會元”,取錄者稱“貢士”,也稱“試進士”。貢士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試。攸縣在會試考中“會元”者,有元至正甲申科(1344年)皮嵩,明正統年間劉定之,清順治戊戌科(1658年)鄧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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