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幾秒晃塌幼兒園大門,園方被判全責還要公開道歉

幼兒園 不完美媽媽 中國青年網 2019-06-18

幼兒園的一處關閉的大門

被孩子搖晃數秒即倒塌,

將孩子砸傷。

園方同意賠償相應費用,

但不願接受孩子母親

要求賠禮道歉的請求。

經兩級法院審理,

幼兒園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且因孩子面部受傷,

確實導致現實損害

並可能對日後產生長期影響,

故法院判決其應在媒體公開登報道歉。

去年3月23日下午,小飛母親牛某在朝陽區一幼兒園接小飛放學。在牛某與老師交談時,小飛與其他同學在園區內玩耍。

現場監控顯示,小飛跑到園區南側一關閉的大門處,用力搖晃門板,數秒後,大門倒塌,小飛被壓在門板下,導致額頭受傷。這處大門內部是金屬材質,外包兩層木板,門上有花朵繪畫裝飾,而附近卻沒有設置警示標誌。

6歲男童幾秒晃塌幼兒園大門,園方被判全責還要公開道歉

修復後的大門

事發後,小飛將幼兒園起訴至法院,索賠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10萬餘元,並要求園方在媒體上連續一個月公開書面賠禮道歉。幼兒園對承擔醫療費不持異議,但認為其只是管理疏失,並沒有侵犯小飛的名譽權,不應承擔賠禮道歉的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事發時是下課後小飛母親接其放學的階段,但小飛系在校園內活動,無論是否在上學期間,校園內設施均應保證無安全隱患。即使大門並非遊樂設施,但周圍既無警戒標示,門上還有花朵圖畫,易吸引未成年人注意,在此情況下大門的穩固、安全當然是幼兒園安全保障義務的範圍。

6歲男童幾秒晃塌幼兒園大門,園方被判全責還要公開道歉

事後加掛的提示牌

縱觀事發過程,小飛在校園內正常玩耍時跑至沒有警戒標示或措施、畫有漂亮花朵的大門處玩耍並搖晃大門,符合一個六歲未成年人的認知水平,沒有過錯。搖晃大門數秒後大門即發生倒塌,其母親在此過程中沒有監護上的過錯。若非大門存在安全隱患,即使未成年人搖晃,也不應倒塌,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大門應予以警示標示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故法院一審認定幼兒園應賠償小飛的全部合理損失,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9萬餘元,並在媒體上對小飛刊登一期書面致歉。

幼兒園認可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費用,但其認為因管理疏失而登報致歉,是對教育機構名譽的傷害,不利於教育事業發展。相關人可以通過公開的裁判文書瞭解園方的致歉意願,在媒體刊登致歉聲明,不符合未成年隱私和利益保護的要求,故其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訴。

北京市三中院審理認為,小飛事發時還不滿7歲,其受傷面積較大且位於面部,對其身心確實造成了一定的現實損害並可能對今後成長造成潛在影響,故一審法院要求幼兒園在媒體上進行一次書面致歉並無不當。故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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