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福州市幼兒園招生方案敲定 公辦園至少三成學額用於派位

幼兒園 閩江 升學考試 教育 福州新聞網 2017-05-24

福州新聞網5月2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謝薇)昨日,《福州市教育局關於2017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意見》出臺,明確今年福州市公辦幼兒園報名時間統一為6月30日至7月2日,派位招生的時間統一為7月6日。今年仍舊實行公辦園不低於30%比例的學額用於派位的政策。

按照規定,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仍舊實行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其中公立園招生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根據本轄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分佈情況,合理劃定其招生服務片區,禁止隨意招生。兒童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測試。

今年幼兒園招生,福州市所有公辦性質的幼兒園(不含省屬部門辦園、高校辦園和部隊辦園)繼續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各公辦園應將不低於30%比例的學額,採取家長報名、隨機派位(搖號或其他公平、公開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適當擴大派位招生的比例。

剩餘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單應報送轄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市直部門辦園(福州市兒童學園、福州市蓓蕾幼兒園、福州市直機關幼兒園、福州實驗幼兒園、福州市藝術幼兒園、閩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實驗幼兒園)的派位招生,納入轄區統籌。市直部門辦園跨區過渡的,其派位招生由過渡園址所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

據瞭解,今年幼兒園招生入園年齡為年滿三週歲(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民辦幼兒園的招生通告、相關簡章、招生計劃需經轄區教育主管部門核准,民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需經物價部門和教育部門備案,向社會公開公示;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違規收費。

根據日程,五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報名時間統一為6月30日至7月2日,派位招生的時間統一為7月6日(星期四);其他各縣(市)由各縣(市)教育局自行確定。各縣(市)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原則上應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辦幼兒園的招生。

據悉,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於6月9日前公佈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信息,內容包括本縣(市)區2017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本縣(市)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招生服務片區、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本縣(市)區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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