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套路貸、網貸陷阱,正確應對非法逼債'

銀行 黑社會 法律 信用記錄關愛日 杜傳康律師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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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首宗套路貸案件宣判了,龍崗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以彭某林、鄭某賓為首的犯罪團伙均為惡勢力犯罪團伙,均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對被告人彭某林、鄭某賓兩個犯罪團伙共11人涉黑惡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認定11名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或同時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分別並處罰金500萬元到5萬元不等。其中,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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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首宗套路貸案件宣判了,龍崗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以彭某林、鄭某賓為首的犯罪團伙均為惡勢力犯罪團伙,均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對被告人彭某林、鄭某賓兩個犯罪團伙共11人涉黑惡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認定11名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或同時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分別並處罰金500萬元到5萬元不等。其中,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

警惕套路貸、網貸陷阱,正確應對非法逼債

我作為辯護人蔘與龍崗法院套路貸案件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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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首宗套路貸案件宣判了,龍崗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以彭某林、鄭某賓為首的犯罪團伙均為惡勢力犯罪團伙,均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對被告人彭某林、鄭某賓兩個犯罪團伙共11人涉黑惡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認定11名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或同時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分別並處罰金500萬元到5萬元不等。其中,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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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告人彭某林、鄭某賓兩個犯罪團伙共11人涉黑惡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認定11名被告人的行為已分別或同時構成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分別並處罰金500萬元到5萬元不等。其中,主犯彭某林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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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法院套路貸案件庭審

犯罪分子往往假借民間借貸之名,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被害人急需資金的心理而向被害人放貸,並以“砍頭息”、“保證金”、“違約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誘騙或強迫被害人簽訂空白或虛假的借款、抵押、租賃授權委託等合同,先是通過製造“虛假銀行交易流水”、“肆意認定違約”的合同陷阱形成虛高借款,後以威脅、恐嚇、非法拘禁或虛假訴訟等暴力、“軟暴力”或其他方式逼迫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甚至利用各種各樣的空白合同侵佔被害人的房產等,最終有“套路”的實現了非法侵佔被害人財物的目的。

大家在借貸時聽到或看到這些方式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籤空白合同,不要去過銀行流水,謹防“套路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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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種套路貸,新聞媒體上也經常報道各種網貸事件,許多網貸受害者因不堪其擾而選擇自殺。一條條鮮活的人命就這樣沒了,不禁讓人唏噓不已。套路貸、網貸均對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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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理性消費,最好是遠離網貸、校園袋,即使是一時週轉要借網貸時,也一定要選擇正規網貸平臺,不要在非法網貸平臺上貸款,以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甚至是遭受人身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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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養成良好的消費習慣,理性消費,最好是遠離網貸、校園袋,即使是一時週轉要借網貸時,也一定要選擇正規網貸平臺,不要在非法網貸平臺上貸款,以免自己遭受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甚至是遭受人身安全的威脅。

警惕套路貸、網貸陷阱,正確應對非法逼債

法律規定,超過36%的利息不予保護,超過24%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但是支付了24-36%的利息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大家遇到非法高利貸,校園貸可以不支付超過24%的利息,無論是利滾利還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砍頭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無論你的貸款被對方利滾利虛高至多少,你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如果對方採用非法手段逼債或者威脅、恐嚇,一定要冷靜對待,注意保留證據,報警求助,千萬不要自殺,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催債人員採用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逼債,也是違法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依法懲處採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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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超過36%的利息不予保護,超過24%的利息可以不予支付,但是支付了24-36%的利息不可以要求返還。如果大家遇到非法高利貸,校園貸可以不支付超過24%的利息,無論是利滾利還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砍頭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無論你的貸款被對方利滾利虛高至多少,你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如果對方採用非法手段逼債或者威脅、恐嚇,一定要冷靜對待,注意保留證據,報警求助,千萬不要自殺,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催債人員採用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等“軟暴力”手段逼債,也是違法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依法懲處採用“軟暴力”實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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