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逃犯開設賭局:一亮身份證露餡了'

銀行 天津 電腦 筆記本電腦 天津司法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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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因涉嫌侵害公民信息、開設賭局被刑拘

“在逃人員陳某在某快遞點郵寄了包裹!”8月4日,濱海新區公安局漢沽派出所接到預警,經工作迅速抓獲了寄件人,卻發現其並非陳某,而是冒用了其身份證件。那麼,此人為何要冒用他人身份呢?辦案民警根據疑點繼續偵查,端掉了一個網絡賭場。

“網上逃犯”現出真身

8月4日下午,濱海新區公安局漢沽派出所接到預警,稱轄區某快遞網點有人使用網上在逃人員陳某的身份證郵寄包裹。民警趕到現場時,寄件人已經離去,但其所寄包裹尚未發出。民警隨即對該包裹進行檢查,發現是一臺筆記本電腦和11部手機。

經查,8月3日至4日,寄件人曾連續兩天來到該快遞網點,持陳某的身份證郵寄包裹,內容物都是筆記本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而8月3日那次,有另一名男子與其同行。

“您好,陳先生嗎?我是快遞公司的。今天下午您發的那件快遞,單子填寫有誤,無法投遞,請儘快過來重新填寫。”掌握情況後,民警喬裝快遞網點工作人員,撥打了寄件人預留的手機號。一個小時後,自稱陳某的男子來到網點,隨即被民警控制住並帶回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經過仔細比對,發現男子的相貌與陳某並不一致。而經進一步核查確認,此人的真實身份是福建人張某。

“為什麼使用他人的身份證?這張證件是哪兒來的?”

“這張身份證是我撿的,隨手就用了……”

“為什麼不用自己的?”

“這,這不是麻煩嘛。”

……

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會有麻煩嗎?民警警覺起來。

之後,民警對張某的個人情況進行了詢問。對方自稱目前在塘沽工作、生活。可是,其所述地點與快遞網點距離十餘公里。為了寄個包裹,用得著跑這麼遠嗎?民警判斷,張某肯定有所隱瞞。

那麼,如何才能讓張某交代實情呢?民警細細琢磨,突然想到了8月3日與其同行的男子。“那個人是誰?”

被問到這個問題,張某一下子慌了。他支吾半天,想編個謊兒“糊弄”過去,結果越說破綻越多,最後,他沒招了,只好交代此人是他的同鄉兼室友王某。他倆在漢沽街道某社區租住,而郵寄包裹時使用的身份證是從網上買來的。

事不宜遲!民警迅速趕赴張、王二人的住處,對王某實施抓捕。

來到該小區,民警兵分兩路,一路上樓控制王某,一路在樓下蹲守,防止其“開溜”。

抓捕民警來到位於頂樓的出租房外,發現室內有人,但對方拒絕開門。同時,守在樓下的民警看到,有人打開了出租房的窗子,扔出一個藍色塑料袋,裡面裝有摔碎的手機、折斷的銀行卡等物。

經過近一個小時的對峙,民警終於打開了房門,抓獲了室內男子。經查,此人正是王某,而那個藍色塑料袋也是其丟下樓的。可是,提到冒用他人身份郵寄包裹一事,王某閃爍其詞。

在抓獲王某的同時,民警注意到,該出租房內有多張上下鋪、辦公桌椅,並配備了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但其中大量數據已被刪除。結合張、王二人之前曾郵寄筆記本電腦、手機以及王某剛剛丟棄手機、銀行卡的事實,民警認為二人很可能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且有多名同夥。

賭博“莊家”露馬腳

經訊問,張、王二人無法狡辯,交代了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原委。

原來,張、王二人當初在福建老家時得知有人開設網絡賭場“發財”,紅了眼,決定如法炮製。而因為張某之前曾在天津工作,熟悉環境,他倆選擇來津“創業”。

6月10日,二人來到天津,購買了大量手機、計算機、手機卡、銀行卡等,算上房租水電等開銷,投入約20萬元。同時,他倆還“忽悠”了四個老鄉來津“幫忙”。

7月初,“團隊”正式開始運營。張、王二人及四個“手下”分別負責後臺維護、廣告推廣、財務管理和客服售後。他們購買了服務器以及相關的App,在不良網站投放廣告,拉賭客入群充值、下注。

該賭場招攬生意的微信群,明面上有百餘名成員,但其中大部分是“團隊”的“小號”。六人冒充普通群成員,你一言我一語,攛掇賭客下注。而作為“莊家”,他們除了正常的“抽水”之外,還通過各種方式賺取下注人的本金。

短短一個月時間,該網絡賭場吸引賭客百餘人,非法獲利10萬餘元,可算上網絡維護、人員工資等開銷,“入不敷出”。二人心灰意冷,決定撤出天津,於是遣散了“手下”,又將作案工具打包,快遞至外省市新的窩點。

因為需要郵寄的包裹內儲存有開設網絡賭場的大量證據,張某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了陳某的身份證,用於逃避寄遞業實名制規定,卻沒想到陳某是一名在逃人員,在冒用其身份時自己的“祕密”露餡了。

現張、王二人因涉嫌侵害公民信息、開設賭場已被濱海新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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