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為逃避法律監管 租卡轉錢結果被黑35萬多元'

銀行 法律 蘭溪 4月吃什麼 蘭江 浙江新聞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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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徐某的事情要從2016年說起,當時蘭溪人滕某因經濟糾紛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其丈夫孫某也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為逃避法律監管和制裁,滕某夫妻倆逃到了國外做生意,可是無法用自己的銀行卡正常辦理業務往來。不得已,便想了個對策,租用別人的銀行賬戶進行資金週轉。

剛開始,夫妻二人一想到這個辦法能夠完美地躲過法律監管,還有點為自己的“聰明才智”小得意。2018年4月,孫某聯繫了自己的同鄉周某,以每張銀行卡1500元使用三個月的方式,購買了20多張由周某、徐某、張某等多人辦理的不同銀行卡的使用權,約定好使用三個月以後,如果不再繼續使用,由賣家到銀行辦理掛失,取回賬戶;如果要再繼續使用,則要再花錢購買。

如果大家都是守本分、守信用的人,一個提供銀行賬戶,一個出錢租用,也是一樁不錯的生意。可是看到銀行卡中不停進來的匯款、不斷上升的存款,手頭緊張的周某經歷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把持不住了。想著孫某反正是個“在逃人員”,即使把錢取出來自己花了,猜想著他也不敢回來報警,於是在2018年5月23日,去銀行以掛失補辦新卡的方式,將原先提供給孫某使用的銀行賬戶收歸自己,並將其中的116800元錢取出佔為己有。

幾天後,周某與另一名提供銀行卡給孫某使用的人徐某一起喝酒,當徐某說起手頭緊張沒錢用時,周某便將自己把孫某的錢從銀行取出來的辦法說與徐某聽,還鼓動徐某也去弄點花花。2018年5月29日,徐某以同樣的方式掛失補辦了兩張銀行卡,並將分別存於兩張卡中的25000元和35000元錢全部取出用於日常消費。

知道這番神操作後的張某,見周某和徐某確實“平安無事”,於2018年7月6日也去銀行以掛失方式,取走了滕某的18萬元錢,同時把之前用於聯繫滕某的微信和電話全部拉黑。

2018年7月24日,滕某趕回蘭溪,到蘭江派出所報了案。後周某、徐某分別退出了所有贓款。

2019年8月16日,經蘭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兩名被告人周某、徐某犯盜竊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張某涉嫌盜竊罪一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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