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中小行貸款集中度超標 淪為股東提款機被罰

單一最大客戶的貸款集中度高達60%以上,前十大客戶、集團客戶的貸款規模,更是佔到資本淨額的90%甚至130%——嚴重超標的貸款集中度,正在成為個別中小銀行巨大的潛在風險誘因

多家中小行貸款集中度超標 淪為股東提款機被罰


監管信息顯示,僅2019年4月份以來,廣西、河北、內蒙古、安徽等地的多家銀行,因為貸款集中度超標被監管處罰,其中不少是村鎮銀行、農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銀行。


雖然監管並未披露具體信息,但一些中小銀行貸款集中度超標已經較為嚴重。遼寧一家城商行,2018年底的最大一家借款人借款餘額達到該行資本淨額的66%,超過監管上限(15%)51個百分點。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嚴重超標的貸款集中度,很多是由關聯交易引發——借款人與銀行往往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一些企業既是銀行的大客戶,也是銀行股東。


“銀行業務違法違規,跟公司治理缺陷有關,內部管理、制度流於形式,董事會沒有人發聲,很容易引發治理問題。”某城商行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在商業銀行治理中,股權是關鍵因素,股權過度集中,容易引發大股東控制,而太分散則導致內部人控制,從而引發重大風險。要提高中小銀行治理水平,必須完善股權管理。


而在包商銀行被接管後,央行、銀保監會亦表示,將會不斷加大對中小銀行的政策支持,推動中小銀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多家銀行貸款集中度超標

河北銀保監局5月7日披露,保定一家農信社由於違規授權,導致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超過10%等問題,被罰款50萬元,一名責任人被警告、取消任職資格兩年。


此前一天,內蒙古自治區一家村鎮銀行,因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超標,被當地監管罰款30萬元。


而廣西銀保監局更是在6月4日、6日兩天內,一口氣公佈了22份行政處罰決定,多數是因涉事銀行未對集團客戶統一授信、未能有效反映集團客戶授信集中風險。其中,柳州銀行、桂林銀行兩家城商行,分別被罰20萬元。


農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銀行,貸款集中度超標受罰屢見不鮮。早在2018年12月,葫蘆島銀行因為違規轉讓信貸資產、授信集中度超標連吃兩張罰單,共計被罰58萬元;而關聯度和集中度指標嚴重超標、提供虛假報表的攀枝花商業銀行,更是被罰385萬元。


相對於國有大行、股份行,貸款集中度過高對中小銀行的風險更大。雖然監管並未披露具體信息,但在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等中小銀行中,貸款集中度超標的情況已經頗為嚴重。


以受到監管處罰的柳州銀行為例,截至2018年底,該行前十大單一客戶中,貸款集中度最高達11.75%,前十大單一集團客戶中最高的更是達到23.79%,對應金額36.44億元,最低的也達到5.14%,涉及金額7.87億元。該行前十大集團客戶貸款餘額138.1億元,佔比高達90.19%。


所謂“貸款集中度”,是指貸款佔銀行資本淨額的比重,單一客戶、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集中度的監管上線分別為10%、15%。據此計算,柳州銀行上述單一客戶、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集中度,已經超過監管上限1.75個、8.79個百分點。


相較於柳州銀行,個別城商行的貸款集中度更高,單一集團授信規模達到了銀行資本淨額的60%以上。本溪銀行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12月底,該行前十大客戶貸款總額22.3億元,佔比12.12%,排名第一的客戶貸款餘額7億元。由於沒有披露淨資本等數據,其貸款集中等情況無法得知,但在同期,本溪銀行資本充足率僅有6.37%。根據年報數據,總資產約363億元、貸款餘額183.9億元,即便該行總資產全部為風險資產,其淨資本也不超過25億元(資本充足率=資本淨額/風險資產)。據此計算,本溪銀行第一大客戶的貸款集中度,可能已經遠遠超過15%的監管要求。


丹東銀行的貸款集中度更高。截至2018年底,該行第一大借款人為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丹東港”),貸款餘額47.39億元,佔全部貸款比重10.78%,佔資本淨額的比例達到66%。


而更為驚人的是該行前十大借款人貸款比例。截至2018年底,該行前十大客戶貸款餘額共計96.8億元,在全部貸款中佔比高達22.01%,佔資本淨額的比例更是達到驚人的134.79%。


貸款集中度超標源於關聯交易多發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髮現,違反監管規定獲得大量貸款的企業,往往與對應銀行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繫,一些企業既是銀行的大客戶,也是銀行的重要股東。


根據監管處罰決定,攀枝花商業銀行貸款集中度超標被罰,起因就是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


3月以來,義烏農商行、泉州銀行、臨商銀行、長沙銀行等多家中小銀行,都因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重大關聯交易未經董事會審批、違規關聯交易等原因,被監管密集處罰。


由於缺乏披露,上述銀行違規關聯交易的詳情無從得知。但從公開信息來看,一些銀行關聯交易雖然並未違規,但卻是貸款集中度超標、觸及監管紅線的主要原因。


評級報告顯示,2018年3月底,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寶塔石化”)銀行授信中,最多的是甘肅銀行50億元,已使用43億元。同期,該行資本淨額為289.5億元。據此計算,該行對寶塔石化的貸款雖未超標,但貸款集中度(14.85%)也已接近上限。


而寶塔石化正是甘肅銀行股東。阿里拍賣平臺曾在2018年11月發佈一則拍賣公告,當年12月,銀川中級法院在對寶塔石化持有的甘肅銀行10054.1667萬股份進行拍賣。


柳州銀行同樣如此。該行前十大借款人中,至少有4家是其主要股東。年報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柳州東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柳州東通”)借款餘額10億元,為並列第二大單一客戶。此外,柳州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柳州建設”)、柳州東城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柳州東城”)、柳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柳州投控”),借款餘額分別為8億元、7.08元、5.98億元。


該行前十大集團客戶中,亦有一家是柳州銀行股東,為柳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柳建集團”),借款餘額36.44億元,貸款集中度為23.79%,在該行集團客戶中借款最多。


而上述5家企業及企業集團,均是柳州銀行的主要股東、間接股東。根據披露,柳州東城、柳州東通、柳州建設各持有該行4.87億股,持股比例為10.65%,均為並列第一大股東;柳州投控則持有2.62億股,持股比例5.74%。


柳建集團雖然沒有直接持有柳州銀行股權,但其下屬企業卻是柳州銀行重要股東。截至2018年底,柳建集團全資子公司柳州城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柳州城建”)持有柳州銀行約3.99億股,持股比例為8.74%。


銀行公司治理失衡

貸款集中度過高,給銀行的資產質量帶來了不小的潛在風險,而部分銀行風險可能已經觸發。


甘肅年報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該行不良貸款餘額36.88億元,不良率2.29%,同比大幅增肌14.23億元、上升0.55個百分點。而在此前,該行個別大客戶的貸款風險可能已經暴露。


在甘肅銀行大量貸款的寶塔石化,下屬寶塔財務公司在2017年票據兌付違約後,實際控制人孫珩超涉嫌犯罪,於2018年11月被採取強制措施。當年12月20日,孫珩超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此前,寶塔石化債務已經多次違約。


柳州銀行同樣面臨這種情況。截至2018年底,貸款餘額約7.5億元、佔該行貸款餘額1.35%的第六大借款人廣西中旭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旭地產”),在該行的貸款已經全部列為關注類。根據啟信寶信息,中旭地產目前累計風險項目多達965個,2018年以來,已經多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並與多家銀行發生訴訟。


而在丹東銀行大量借款的丹東港,2017年12月債務違約之後,債務危機迅速爆發。2019年4月12日,丹東銀行等多家銀行提出對丹東港的重整申請已經被法院裁準。


屢屢發生的違規關聯交易暴露了中小銀行的治理問題。早在2017年底,原銀監會高層就曾指出,城商行法人治理、風控滯後,形成了很多顯性或隱性的金融風險。有些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個別銀行大股東將銀行視為提款機,通過各種手段套取資金。


“上世紀末以來,中國銀行業治理取得了相當的成績。但是,銀行業尤其是數量眾多的中小銀行,公司治理仍存在不少缺陷,成了諸多重大風險的根源。”有業內資深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目前中小銀行基本都建立起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管層的公司治理架構,但形似而神不似,沒有產生應有的效果。


他認為,首先,董事會組成不盡合理。部分銀行的董事會,經營層佔優勢地位,董事會喪失了對經營層人員的有效監督;其次,審計、風險、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等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基本流於形式,未能對風險管理產生應有的影響;再次,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之間的職權劃分不清,監事會不涉及具體部門管理,加之人員和經費缺乏,難以保障監事會工作的持續開展,對董事會、高管層形成有效的監督約束。


資料顯示,柳州銀行共有11名董事,除了三名獨董之外,其他幾乎全部來自股東單位。其中,柳州市金融投資發展集團(下稱“柳州金融集團”)、柳州東通、柳州城建分別佔有兩席,柳州東城、柳州投控各佔一席。

在這樣的董事會格局下,主要股東“紛紛”從柳州銀行貸款。如柳州銀行董事長、行長,均在柳州金融集團任職,其全資子公司柳州市金投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底在該行的貸款餘額為10億元;柳州東城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還在廣西柳州市軌道交通投資發展集團任職,後者亦在柳州銀行貸款10億元;此外,柳州投控相關高管還是柳州北城投資開發集團(下稱“柳州北城”)主要負責人,在該行貸款總額13.78億元。


根據上述數據,僅按集團客戶口徑計算,截至2018年底,柳州銀行上述關聯方貸款規模就超過60億元,接近其資本淨額的45%。柳州銀行上述股東均為當地國企。


相對於柳州銀行較為透明的披露,個別中小銀行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更為隱蔽。根據監管披露,河南淮陽中銀富登村鎮銀行存在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並以質押形式代持股權,而被監管罰款20萬元。


類似例子並不鮮見。監管處罰信息顯示,2018年以來,河南淇縣中原村鎮銀行、湖北巴東農商行等中小銀行,因違規接受本行股權質押提供授信,而被監管處罰。


“貸款集中度、關聯貸款很容易核實,肯定逃不掉監管檢查。為了逃避監管,就要想別的辦法,正常業務只是做做樣子。”某大型城商行董事長對第一財經記者說,為了應付監管,大量資金通過同業、資管,層層嵌套、違規轉移出去。


而違規業務通過層層嵌套規避監管,此前已有先例。原江西銀監局2017年6月就曾披露,當地某城商行借道同業轉讓不良資產、借道同業接受本行股權質押。


“銀行業務違法違規,往往跟公司治理缺陷有關,有些銀行管理層超期限任職,乾的時間太長了,內部管理、制度流於形式,董事會也沒有人發聲,權力缺乏制約,很容易引發治理問題。”上述城商行人士說。


銀保監會也在2019年4月的一份通報中稱,部分機構關聯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關聯交易管理制度,關聯方授信餘額未納入全面授信管理,甚至通過不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某農商行向9戶關聯人發放2.46億元貸款,利率明顯低於該行平均水平。


“出現風險並不都是治理問題,但公司治理失衡,一定會引發風險。”某上市銀行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公司治理失衡、高管權力缺乏制約,很容易引發利益輸送等風險隱患。


股權管理是關鍵

廣西銀保監局2019年3月6日公佈的一則處罰信息顯示,因股東以非自有資金入股當地某城商行被罰款45萬元。不過,處罰決定未披露涉事股東具體信息。湖北一家農商行也因對員工以非自有資金入股審核不嚴,遭到監管處罰。


銀保監會就曾在4月底通報,少數機構部分股東通過違規籌資、資質造假、委託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數股東集團突破入股機構家數限制形成“資金系”,某公司通過關聯公司入股19家農合機構,最高實際持股比例超過40%。


“在商業銀行治理上,股權是一個核心因素,處理不當,很容易引起所有者缺位,或者大股東控制問題。”上述城商行人士說,股權過於集中,會形成大股東控制,過於分散,則有可能出現內部人控制。


上述資深人士也認為,目前中小銀行內部人控制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地方財政、國有企業仍在地方中小銀行中佔據絕對控股地位;一些中小銀行股權高度分散,缺乏實質性的控股股東,容易產生內部人控制問題,造成治理失誤和道德風險。


他還認為,一些中小銀行股權管理存在短板,難以遏制大股東控制。部分民營資本入股,並不滿足於停留在財務投資、獲取利潤分紅,而是希望謀求對商業銀行的控制權,或能夠對其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進而為企業自身的擴張提供足夠的信用支持,部分民營股東通過隱蔽的資本運作手段來達到逃避監管的目的。


股東一家獨大的情況在個別中小銀行表現突出。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某城商行前八大股東中,七家為該行所在地的國有企業,加上當地財政局持股,當地國資持有該行合計70%以上股份。


2017年監管信息就曾披露,浙江某村鎮銀行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變更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東,山東某農商行也在同年發生類似問題。


“被大股東控制後,銀行就變成了為大股東服務,而不是為全體股東服務。”上述城商行人士說,如此一來,就容易滋生違規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如果大股東資金需求急劇增加,還會引發風險。如果出現內部人控制,也會導致管理層為謀求自身利益而引發風險。


銀保監會上述通報也指出,少數機構股東通過隱性關聯謀求控制主導經營,越權干預機構經營,服務自身利益;甚至指使機構向其發放貸款後拒不歸還,惡意“掏空”機構,將其作為自身“提款機”。


採訪中,上述業內資深人士建議,中小銀行董事會應積極承擔股權事務管理的最終責任。注重對股東資質的審查,準確識別關聯方並加強關聯交易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勵制度、加強“三會一層”的協作等,提高中小銀行治理水平。

來源:票友—票據圈兒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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