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騙局!“中介幫你買高價房”,結果損失20萬的是銀行?

中介出錢幫你“買房”,還給你上萬元的好處費,這樣的“好事”你幹不幹?

當心!

這是一種新型套路貸,中介公司設局組織買家、賣家、評估公司合夥騙貸,涉嫌金融詐騙

新騙局!“中介幫你買高價房”,結果損失20萬的是銀行?

/ 合夥騙貸 銀行損失20萬 /

蔡甸區法院介紹了一起典型案例:

蔡甸居民楊某有一套房子,市值60萬元。2018年,楊某委託房屋中介機構武漢某公司出售該房屋。

中介公司以60萬元價格買下該房屋,然後聯繫房屋評估機構,將房屋價格評估至100萬元,並找來沒有購買能力的外來務工人員張某,以事成後給予好處費的承諾,讓張某與楊某簽訂總價為100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

張某同意並簽訂假合同後,中介公司先出資20萬元,以張某的名義首付兩成房款,再以張某購房的名義向銀行貸款80萬元,支付合同中楊某剩下的尾款。

楊某收款後,將房屋過戶到張某名下,並將這兩筆以張某名義付給他的100萬元房款,返還給中介公司90萬元。中介公司收款後,從中拿出近1萬多元給張某,並以張某的“名義”償還幾次貸款後,停止還貸。

貸款銀行收不到還款,將張某告到法院,將其申請貸款時抵押的該房屋拍賣。按市價,該房屋只拍得60萬元。

一出一進,銀行虧了20萬元,賣房子的楊某因籤假合同從中多賺了10萬元,外來務工人員張某因出借自己的名義買房、貸款賺了1萬多元,做局、請評估機構、墊資的中介公司賺了6萬多元。

新騙局!“中介幫你買高價房”,結果損失20萬的是銀行?

/ 專家建議行業行規及時跟進 /

第三屆全國金融法學研究會聯盟論壇上,專家、學者們就如何破解這一新型套路貸騙局進行了探討。

他們認為,此類案件令人頭痛的地方是,披著合法交易的外衣,打法律、政策的“擦邊球”。

目前,無論法律還是行規,對這一新現象、新問題尚無專門規定。在實際辦案中,銀行發現被騙訴至法院進行追責,卻發現追責對象是無實際還款能力的“購房者”,放貸損失難以挽回。

專家、學者建議,相關行業行規應及時跟進迴應——

建議相關行業部門對房屋中介機構交易二手房有嚴格的行業準則,倒逼房屋中介機構規範交易行為;針對房地產評估公司對房屋無理由高評估現象,做出規範性文件的約束。

記者:萬勤 通訊員劉輝

編輯: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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