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醒: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

近日,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佈《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

央行指出,近期,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藉機牟取暴利。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提示全文如下:

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

近期,個別企業冒用我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藉機牟取暴利。現就有關情況提示如下:

一、我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二、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三、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以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請廣大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愛護人民幣,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秩序。

編輯:秦一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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