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N:IFAB認定凱恩點球合理 但英超官方&多位裁判認為屬誤判

ESPN:IFAB認定凱恩點球合理 但英超官方&多位裁判認為屬誤判

直播吧3月4日訊 ESPN FC主編戴爾-約翰遜(Dale Johnson)發表了關於北倫敦德比中凱恩獲得的那粒點球的文章。其中包括IFAB(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的解釋,以及英超職業聯賽競賽裁判公司的官方解釋,和多位現任或者前任裁判的看法。以下為原文。

在上週六結束的北倫敦德比中,熱刺當家射手凱恩表現平平,但是他在第74分鐘為球隊贏得一個點球,並由自己主罰打入,扳平了比分。

然而,當這位英格蘭隊長在己方任意球開出的一瞬間,自己處於越位位置。之後,阿森納後衛穆斯塔菲才做出了背後推人的犯規動作。所以凱恩是否應該先被判罰越位犯規?

這個問題似乎在兩週前由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IFAB)做出過回答。在昨天,該協會的發言人對於推特網友關於凱恩到底是否越位做出了自己的解釋。

這位網友這樣問道:“一名處在越位位置的球員,在他意圖觸球並向球的方向移動且在觸球或準備接球前遭受犯規。所以對於這個動作最終的判罰到底是什麼?”

IFAB官推回複道:“應該判罰點球。因為犯規在越位之前發生,應判罰犯規。”

這個解釋聽起來很簡單明瞭,那為什麼還有如此大的爭議呢?其實是,任何人,包括北倫敦德比當值裁判安東尼-泰勒,都不知道如何確切地解釋這條規則。

規則解釋的關鍵在於凱恩在被犯規之前是否有接球或者觸球的動作。如果他沒有,那裁判的點球判罰毫無疑問是正確的。

凱恩當時確實處於越位位置,他也帶著觸球或者接球的意圖向前衝刺準備迎向皮球。但是在被犯規之前,他並沒有做出觸球或者接球的動作。所以,裁判的點球判罰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也有人稱,凱恩這是“越位得利”,規則中也明確提到了越位得利這一點。但是這一點適用的條件之一是,足球從門柱或者防守隊員反彈到已經越位的進攻球員的控制足球的身體部位。在凱恩這個例子中,他明顯沒有觸碰到皮球,儘管他已經處於越位位置。

但是,英超官方合作的裁判訓練機構,職業聯賽競賽裁判公司(The Professional Game Match Officials Limited,以下以PGMOL代替)。以及英超官方賽事中心給出的看法是,凱恩應該先於穆斯塔菲犯規前被舉旗示意越位。這一解釋也在英國當地時間週六在電視臺向全英國播報。

前PGMOL總經理基思-哈克特(Keith Hackett)在個人推特上對這一事件給出了自己的看法:“在當時的情況下,凱恩並未接觸到皮球,所以判罰是合理準確的。這也完全符合規則,安東尼-泰勒判罰得很準確。”

但是前英超裁判馬克-海爾希(Mark Halsey)卻反駁道:“我今晚已經和好幾位在職英超裁判聊過了,我們都一致認為越位在先,應該先判罰越位犯規。很顯然,理事會在解釋規則,簡潔化規則方面存在問題。”

另一位前裁判克里斯-福伊(Chris Foy)也在自己的每日週報專欄裡寫道:“當任意球開出時,凱恩處於越位位置。助理裁判應該在凱恩參與進爭奪球權後,立馬舉旗示意主裁出現越位犯規。不管怎麼說,底線是,這粒點球就不應該被判罰給熱刺。

前裁判彼得-沃爾頓(Peter Walton),現任ESPN高級評論員,在接受BT體育採訪時也表示:“可以清楚地看到,裁判沒有看到凱恩的越位犯規。裁判應該首先判罰凱恩越位犯規,而不是判罰給熱刺一粒點球。

在此之前也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曼城對陣沙爾克04的歐冠比賽中,沙爾克球員費爾南迪尼奧在禁區內拽拉薩內,但是VAR並沒有改變裁判的最終點球判決,儘管當時薩內已經越位在先。

(霧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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