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發票跑7個月仍遭醫保報銷難!省醫保局局長怒了!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5月23日訊(記者 張穩) 2018年7月23號,山東省社會保險事業局曾下發關於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指出,提供原始發票存根複印件確有困難的,應當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加蓋醫療機構公章。但是日照、濟寧等地,卻普遍存在醫療發票丟失不能醫保報銷的情況。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局長張寧波在《問政山東》節目現場道歉稱,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好,他作為醫保局局長是有責任的。

丟發票跑7個月仍遭醫保報銷難!省醫保局局長怒了!

王先生是日照莒縣人,2018年,他的父親因為肝癌住進了上海東方肝膽醫院,這期間診療費用共計是93876元。父親出院後,王先生尋思趕緊去辦醫保報銷,好給父親繼續治療。可沒想到一個疏忽,卻讓麻煩接踵而至。“5月2號出的院,回來之後去報銷的時候,發現發票原件丟失了。”根據日照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辦理流程,報銷時必須攜帶住院費用發票原件。然而,王先生查資料發現,2018年7月23號,當時的醫保主管部門山東省社會保險事業局曾下發關於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指出,提供原始發票存根複印件確有困難的,應當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加蓋醫療機構公章。於是,王先生參照著意見又回到父親看病的醫院,按要求開具了發票遺失證明。但是當王先生拿著證明回到莒縣後,卻被告知只能拿發票原件才能報銷。

從2018年5月到12月,王先生為了報銷的事,跑了7個月,多次找到日照市和莒縣的醫療保險管理處。但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沒有發票原件,醫療費不能報銷。後來王先生一紙訴狀,將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告上了法庭。2019年4月12號,莒縣人民法院判決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應當按規定核准比例,履行對王先生父親住院費用的報銷職責。

那麼,王先生這次勝訴能否推動關於醫療費報銷中發票丟失問題的處理意見在莒縣的落實呢?5月17日,記者在莒縣醫療保險管理處詢問丟失發票能否報銷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稱,他們從來沒有受理過複印件,丟了發票就等於丟了錢。“發票丟了就沒法報了呀!發票丟了就相當於錢丟了。”在日照市醫療保障局,記者得到了同樣的答覆。除了日照,記者調查發現,濟寧市嘉祥縣也存在醫療發票丟失不能醫保報銷的問題。

“我也感到非常氣憤!”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局長張寧波在現場說,有關部門在2018年7月已經出了相關規定,就是為了方便人民群眾。“但同樣一個規定,有的地方落實的好,有的地方為什麼不落實?在交接的過程當中,我們交接的怎麼樣?新官到底要不要理舊賬?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好,我作為醫保局長,是有責任。我要向這位沒有報銷的老同志深深的表示我的歉意。” 張寧波現場承諾,要進一步查清問題的原因究竟出在哪裡?如果說是醫保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擔當,不作為,存在官僚主義,一定堅決查處。今天晚上,省醫保局就專門成立督察組,聯合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認真查處,嚴厲查處。

“出現上述問題,是非常不應該的,我代表縣政府向王先生表示道歉。”日照莒縣縣長費立志說,既然省裡已經出臺了相應的政策,地方就應該嚴格執行。出現上述問題,說明經辦機構和相關的經辦人員對政策領會的不深不透,落實不利。讓群眾去打官司,這是非常不合適的。並現場承諾,對於存在的相關問題,將會馬上落實,舉一反三,確保類似的情況在一週之內全部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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