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新規發佈 微信群、微博群、貼吧群等違規或被關停

南都訊 記者馮群星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印發《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規定》將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納入管理範疇,明確了平臺的主體責任。對於一些存在嚴重違法違約情節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如傳播涉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等違法信息等,平臺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

據介紹,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互聯網群組方便了人民群眾工作生活,密切了精神文化交流。但同時,一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落實管理主體責任不力,部分群組管理者職責缺失,造成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傳銷賭博等違法違規信息通過群組傳播擴散,一些不法分子還通過群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亟待依法規範。

《規定》出臺,旨在促進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平臺建立的,用於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絡空間,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平臺。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規定》強調,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對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建立信用等級管理體系,合理設定群組規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使用者個人信息安全。

對於違法違規的互聯網群組,由平臺方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整改、暫停發佈、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對於違法違規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由平臺方依法依約採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權限、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同時,平臺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管理。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治理需要政府部門、互聯網企業、社會公眾等多方參與,健全完善輿論監督、社會評議、投訴舉報等手段,不斷推進行業自律規範,共同構建良好網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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