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為什麼金錢不足以讓人感到快樂?

一個人一生要賺多少錢,要積累多少財富,這是很難確定的,因為我們無法給願望劃出一條界限。不過有一點毋庸置疑,對於每個人來說,富足感乃是取決於他所期望的財產和已經實際擁有的財產之間的比例。如果他期望有一百萬在賬戶,而實際已賺足了九十九萬,這樣他會感到富足。可是,如果他期望身家千億,那麼即使一天一個億,也會覺得怏怏不樂。期望好比分母,實際則為分子,如果僅盯著分子而忽略分母,你就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些人腰纏萬貫卻猶恐不足,另一些人才過溫飽便感激不已。

人都有哪些需要?

《名哲言行錄》說,古希臘哲人伊壁鳩魯把人的需要劃分為三類,它們分別是:

第一類屬於人的天然和迫切的需要,如衣食住行等,它們相對比較容易滿足,但如果一旦出現匱乏,就會帶來極大的痛苦;

第二類屬於天然的但不迫切的需要,如食慾、情慾、性慾等,它們同樣出自天然的生理需要,但不是那麼迫切,也不是非得滿足不可;

第三類既不是天然的也不是迫切的需要,如對奢侈、排場、鋪張和輝煌的追求,它們不屬於生理需要,而是心理需要,很大部分還是受虛榮心的支配,這些需要沒有止境,而且永遠也無法完全滿足。

把這三層需要放入叔本華的哲學中,我們就發現它們全由意欲引起。第一類需要受生存意欲的支配,第二類需要受情慾的支配,生存意欲要求人活著,情慾要求人不僅活著而且還要繁衍後代,因而它們是屬於人的本質需要,這兩類需要的匱乏會使人感到痛苦

最後一類需要則是人的非本質需要,它更多是受到他人影響的結果。我們因在意他人的眼光,才會去講究排場、追求奢華,每天穿著華麗、披金戴銀的在人前顯擺。假如沒有他人的存在,我們也就不會去錦衣夜行、沐猴而冠了。顯然,如果第三類需要如果無法滿足,就會把我們引向另一個痛苦的極端——無聊

叔本華:為什麼金錢不足以讓人感到快樂?

古希臘哲人伊壁鳩魯

為什麼人人都愛財?

金錢乃是大多數人都無法抗拒的東西,對於人類這樣一個貧乏不堪、充滿需要的物種來說,金錢比任何其他物質更能滿足人的需要。有時候,權力歸根到底就是為了金錢,名譽也只是為了用來聚斂財富。最富有智慧的哲學家也難免遭受譏笑,庸眾指責他們的思想毫無用處,無助於發財致富,為此就連泰勒斯也不得不以行動來做辯護。在庸人的眼中,發財是檢驗一切理論的標準,無益於發財理論被視為大而無用的空談。

人們熱愛金錢,這是自然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任何物品只能滿足一個願望、一種需要,例如食物之於乞丐、美酒之於醉漢、藥品之於病人等等。唯有錢才具有絕對的好處,它並不只是滿足於一種需要,而是服務於所有需要。金錢本身既是財富,也是所有財富的代表。故而馬克思說:

“貨幣不僅是致富慾望的對象,同時也是致富慾望的源泉。”

渴望發財致富,就是渴望擁有更多的錢;同時,錢本身又是致富欲的源泉。金錢總是引誘我們去佔有它,而且為了能夠把它保存下來,我們甘願犧牲掉其他特殊的需要,寧肯節衣縮食、避免社交,也要緊盯著錢袋,不讓其流失一分一毫。這使得致富欲演變成了貪慾,它對金錢充滿渴望,對生存意欲和情慾卻非常吝嗇,使人變成了守財奴。故而叔本華說:

“財富猶如海水,喝得越多越口渴。”

叔本華:為什麼金錢不足以讓人感到快樂?

《人生智慧》的作者叔本華

為什麼金錢不足以讓人感覺到快樂?

伏爾泰曾說:“只有真正的需求,才會有真正的快樂。”拜金是一種貪慾,而且是片面的需要,它固然可以給人帶來某些快感,但也會產生許多煩惱。為什麼億萬富翁還樂意像上班族一樣享受996呢?因為他們能切身感受到無聊的可怕。叔本華說:

我們這個世界乏善可陳,到處充斥著匱乏和痛苦,對那些僥倖逃過匱乏和痛苦的人們來說,無聊卻正在每個角落等待著他們。

試想,當一個人精力旺盛的時候,如果給予他很長的閒暇時間,他該如何進行打發、如何使自己的精神不至於因遲鈍而陷入空虛呢?大部分人要麼選擇窮奢極欲的狂歡,要麼選擇虛幻的棋牌遊戲。當狂歡結束、遊戲通關之後,無聊再次侵襲過來,日久天長,甚至會因抑鬱而厭世。

人們感受到了另一種不同於物質匱乏的心理痛苦。因此,莎士比亞在《雅典的泰門》裡說:

人生的榮華不過是一場瘋狂的胡鬧,正像這種奢侈的景象在一個嚼著淡菜根的人看來一樣。我們尋歡作樂,全然是傻子的行為。我們所諂媚的、我們所舉杯祝飲的那些人,也就是在年老時被我們痛罵的那些人。

為了不使自己在狂歡中幻滅,於是,人們只得樹立各種幻想的、虛假的目標,以便使自己有事情可做,能夠消除閒暇所帶來的空虛。富家子弟們渴望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找到平衡,逃脫它們的困擾。他們在腰纏萬貫之後,也會像上班族一樣勤勞工作,不過這不是為了謀生,而是為了消遣。

因此,片面的追求金錢,在不滿足的時候,會使人感到匱乏與痛苦;而在滿足的時候,也會使人覺得空虛與無聊,所以說金錢還不足以讓人感覺到快樂。

叔本華:為什麼金錢不足以讓人感到快樂?

叔本華認為底層人民受痛苦所擾,上流社會被無聊所困

金錢對於人意味著什麼?

弗朗西斯·培根認為“將金錢比做德行的累贅再恰當不過了。”金錢對於人生這場旅程而言,猶如遠行必備的行李包袱,少了它,人生就不能走得太遠,可是如果它太過沉重,又會帶來巨大的負擔。

不同的人擁有各自不同的人生,他們之間的區別正如“適莽蒼者”、“適百里者”和“適千里者”一般,因而人們對財富的積累也因個人的人生目標而異。大部分時候,我們之所以感到痛苦與匱乏,是因為目標訂得不切實際。所以,叔本華說:

我們感到不滿足的根源就在於我們不斷試圖推高我們的期望,但同時,其他妨礙我們達成期望的條件因素卻保持不變。

人在生活中不斷的修正自己發財致富的目標,不斷加大分母的數值。慾望的增長不受環境的限制,實際所得卻並非如此,分子不能隨著我們的期望而隨意改變,所以我們總會覺得自己賺得遠遠不夠,永遠覺得不滿足。

一個人一生究竟想要賺多少錢,不僅跟他的人生目標息息相關,而且還要考慮自己壽命的長短。最可悲的莫過於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生目標得估量不足,導致一生都過得很窘迫。有些人以蔑視財富為高尚,從而失去了享受人生以及用財富來行善、幫助他人的樂趣;另一種則忽視了壽命的長短,這些人為金錢而畢生奔波,當他們還沒有準備花銷掉所積累的財富時,卻偏偏死掉了。

由此看來,我們把金錢比做人生的行李大致是沒錯的。它的特點就像軍事上的輜重,既不可或缺又有可能成為累贅。我們當然要賺錢,可是有時候我們也要暫時把金錢拋開以便去做更重要的事情。就像兵法裡講的要拋棄輜重才能千里襲敵,出奇制勝。如果我們能夠明白人生就是一場旅途,而財富不過是肩上的包袱,就不會甘於清貧追求暴富了。所謂“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只要財富能夠滿足我們的人生目標,符合我們的壽命預期,那麼我們就不要讓它因過多而變成累贅,從而阻擾我們的行程。

對於超過人生目標之外的財富,我們可以把它們饋贈給社會,而且最好趁我們還活著的時候送出去,因為活著贈人禮物是恩惠,而死後留給別人的東西往往是自己享用不了的二手貨,無助於德性和聲譽。對於死後消費不完的錢,則應當留給親屬,而且數量要適當。不要把自己的遺產視為是對親屬的饋贈,而是看成廢品的處理,不要在自己到達終點後就把包袱全部扔給了後人,加重他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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