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藥過期怎麼處置?泉州市區設8個回收點多數市民不知

藥品 用藥安全 民生 社會 東南網 東南網 2017-08-26

大多數家庭都會儲存一些常用藥應急,但是藥過期了怎麼辦?相信大多數市民是直接扔垃圾桶。可是過期藥品不同於一般垃圾,是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物品,如果隨意丟棄,可能造成環境汙染,若是被小孩誤食,也會造成一定傷害。

近日,記者走訪泉州市區部分藥店,發現有幾處過期藥品回收點,但回收情況不是很樂觀,大多數市民不知有藥品回收點這回事。

現場走訪 回收點很冷清

根據泉州市食藥監局官方公佈信息顯示,泉州中心市區有8個社區過期藥品回收定點藥店,這些回收點均設在泉州市國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的分店。日前記者隨機走訪其中幾處,在泉秀街陽光分店大門處一角落,放置著一寫有“社區過期藥品回收箱”字體的櫃子,店員告訴記者,這就是用來回收市民拿來的過期藥品的,只要市民拿來的藥物,都需要進行登記,內容含市民的姓名、身份證、電話號碼、藥品名稱、廠家、批次、期限等。該櫃子有專人負責,不能隨意打開,登記信息的本子也是放進該箱子裡上鎖的,食藥監局的工作人員會定期上門將這些過期藥帶回去處理。除了過期藥,連登記簿也會收回去,進行核對。

隨後,記者又來到另一定點回收點,中山路153號分店,在店裡沒有看到回收箱子。店員告訴記者,箱子收起來了,但是如果市民拿過期藥來,他們也會接收、登記,放進回收箱裡。

在走訪回收點時,多位店員表示,前幾年拿過期藥來的市民較多,這兩三年很少了,一個季度也收不了多少。店員許小姐表示,她到此藥店近一年,還沒碰到有家庭過期藥送到回收點的。許小姐稱,近年來,由於醫院處方藥物藥量的控制,以及市民自行購買一些家庭常用藥數量上也會有所控制,使得過期藥不是那麼多。

市民做法 一般直接扔掉

“過期藥有回收點?我不清楚,清理家中藥物,都是和垃圾一起扔進垃圾桶。”市民黃先生告訴記者,平常家庭裡都是一些頭暈、肚子疼的常備藥,過期就直接扔掉,一方面是由於這樣方便,另一方面也不知道設有回收點。黃先生表示,如果回收站距家比較遠,不方便過去,還是會選擇將過期藥扔到垃圾桶。

同樣不知有回收點的市民陳小姐告訴記者,家裡的藥要是過期了或快過期了,為安全起見,她會將藥物弄碎、弄壞,放進垃圾袋裡,與生活垃圾一同丟進垃圾箱裡。

記者隨機採訪了多位市民,大部分市民並不清楚有過期藥物回收點這回事,多數人處理方式就是和生活垃圾一起丟進垃圾桶。

部門迴應 市區設8個回收點

泉州市食藥監局藥品科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家庭過期藥回收點的設置很多年前就開展了,中心市區共有8個點,在該局的官方網站上有公佈。市民將過期藥拿到這些回收點,會有人進行登記,食藥監局會定期上門收回,統一銷燬。

“過期藥回收需要全社會一同參與,單靠企業也不現實。”針對家庭過期藥回收不是很樂觀這一現狀,該人士表示,藥品是一種特殊的物品,回收時要保證安全,回收點需要支出一定費用,另外市民主動送過期藥到回收點的意識不強,這也導致回收困難。

據介紹,今年泉州投入24小時自助售藥機,目前泉州中心市區以及南安共有60多臺自助機啟用,其中中心市區30多臺。該人士介紹,隨著購藥越來越方便,市民在買藥時也不會一次性買太多囤在家中,再加上這幾年醫院開藥的數量也有控制,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家庭過期藥的產生。

據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對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保證藥品質量、保障用藥安全有效均有明確的規定,禁止銷售、使用不合格(包括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過,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並未對居民家中過期藥品的規範處理作出規定。

(記者 陳小芬 實習生 蔡雅欣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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