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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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有媒體報道,3個月大的女嬰小沫(化名)因轉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雅安市醫院)治療,醫院為其錯輸2天藥物,對孩子身體影響未知,醫院通報稱此舉因工作失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7月4日,在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檢查後,小沫一家返回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7月10日、12日,雙方兩次協商未果,自己提出了70餘萬的賠償金額,院方只願意給不足萬元的誤工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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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有媒體報道,3個月大的女嬰小沫(化名)因轉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雅安市醫院)治療,醫院為其錯輸2天藥物,對孩子身體影響未知,醫院通報稱此舉因工作失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7月4日,在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檢查後,小沫一家返回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7月10日、12日,雙方兩次協商未果,自己提出了70餘萬的賠償金額,院方只願意給不足萬元的誤工費等。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醫院開出的輸液單

楊女士認為,第二次協商時,院方律師提出,需要鑑定娃娃目前身體狀況再談,這是在耍無賴。“第一時間我們提出要求做鑑定和治療時為何不做?事隔16天做,已經無法再鑑定了。”

不過,雅安市醫院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前兩次協商時,院方對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但家屬提出的含買20年保險和檢查費用在內的75萬沒有法律依據支撐,院方沒法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進行協商。

工作失誤:女嬰連續2天被輸錯藥物,醫院通報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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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有媒體報道,3個月大的女嬰小沫(化名)因轉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雅安市醫院)治療,醫院為其錯輸2天藥物,對孩子身體影響未知,醫院通報稱此舉因工作失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7月4日,在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檢查後,小沫一家返回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7月10日、12日,雙方兩次協商未果,自己提出了70餘萬的賠償金額,院方只願意給不足萬元的誤工費等。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醫院開出的輸液單

楊女士認為,第二次協商時,院方律師提出,需要鑑定娃娃目前身體狀況再談,這是在耍無賴。“第一時間我們提出要求做鑑定和治療時為何不做?事隔16天做,已經無法再鑑定了。”

不過,雅安市醫院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前兩次協商時,院方對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但家屬提出的含買20年保險和檢查費用在內的75萬沒有法律依據支撐,院方沒法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進行協商。

工作失誤:女嬰連續2天被輸錯藥物,醫院通報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6月28日,小沫的肝功能檢查報告

小沫父親李先生介紹,6月26日,家人帶小沫到雅安市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需要輸液7天。在27日,李先生去拿第3天、第4天的藥品時才發現,給孩子輸液的藥和配藥單上的藥品不一樣。李先生說,因為藥品配錯,藥品劑量很大,輸液的速度也比較快,半個小時左右就輸完了,而這個藥的要求是“緩慢滴注”,作為家長擔心藥品對孩子的生長髮育造成不良影響。

7月3日,雅安市人民醫院官方微博發出情況說明稱:楊某之女,3月齡,於2019年6月26日因“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到我院兒科門診就診,開具“還原型谷胱甘肽”等藥物進行治療。因我院工作人員失誤,誤為患兒注入“乙酰谷酰胺”。

該說明還表示,事件發生後,醫院責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根據後續調查情況做嚴肅處理,並將事件通報全院。

7月4日下午1點左右,在雅安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小沫被送至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李先生告訴記者,一位神經科相關的醫生為小沫做了面診,主要檢查了孩子的精神狀態,問題不大,但給孩子誤輸乙酰谷酰胺藥物,這個情況之前也沒有遇到過,建議回當地醫院繼續觀察。當天下午3點,小沫又隨救護車,返回了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留院觀察。

協調未果:家屬要六、七十萬,院方只給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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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有媒體報道,3個月大的女嬰小沫(化名)因轉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雅安市醫院)治療,醫院為其錯輸2天藥物,對孩子身體影響未知,醫院通報稱此舉因工作失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7月4日,在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檢查後,小沫一家返回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7月10日、12日,雙方兩次協商未果,自己提出了70餘萬的賠償金額,院方只願意給不足萬元的誤工費等。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醫院開出的輸液單

楊女士認為,第二次協商時,院方律師提出,需要鑑定娃娃目前身體狀況再談,這是在耍無賴。“第一時間我們提出要求做鑑定和治療時為何不做?事隔16天做,已經無法再鑑定了。”

不過,雅安市醫院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前兩次協商時,院方對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但家屬提出的含買20年保險和檢查費用在內的75萬沒有法律依據支撐,院方沒法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進行協商。

工作失誤:女嬰連續2天被輸錯藥物,醫院通報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6月28日,小沫的肝功能檢查報告

小沫父親李先生介紹,6月26日,家人帶小沫到雅安市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需要輸液7天。在27日,李先生去拿第3天、第4天的藥品時才發現,給孩子輸液的藥和配藥單上的藥品不一樣。李先生說,因為藥品配錯,藥品劑量很大,輸液的速度也比較快,半個小時左右就輸完了,而這個藥的要求是“緩慢滴注”,作為家長擔心藥品對孩子的生長髮育造成不良影響。

7月3日,雅安市人民醫院官方微博發出情況說明稱:楊某之女,3月齡,於2019年6月26日因“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到我院兒科門診就診,開具“還原型谷胱甘肽”等藥物進行治療。因我院工作人員失誤,誤為患兒注入“乙酰谷酰胺”。

該說明還表示,事件發生後,醫院責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根據後續調查情況做嚴肅處理,並將事件通報全院。

7月4日下午1點左右,在雅安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小沫被送至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李先生告訴記者,一位神經科相關的醫生為小沫做了面診,主要檢查了孩子的精神狀態,問題不大,但給孩子誤輸乙酰谷酰胺藥物,這個情況之前也沒有遇到過,建議回當地醫院繼續觀察。當天下午3點,小沫又隨救護車,返回了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留院觀察。

協調未果:家屬要六、七十萬,院方只給近萬元?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在微信上發文,再次將3個月大女嬰在雅安市人民醫院輸錯液一事拉回公眾視線。“回來後,我們就一直在雅安市醫院觀察。”楊女士說,之後這幾天,小沫晚上和沒輸錯液之前有點不一樣,比如愛動等等。“昨天晚上娃娃都發燒了。”

楊女士說,7月10日和12日,家屬方與院方先後就此事進行了兩次協商,但都因金額沒有達成一致未果。“我們算出的大概是六、七十萬,他們院方算出的不到一萬元。”

7月15日,記者從雅安市醫院宣傳科證實,院方確與家屬方進行過兩次協商。雙方第一次協商是7月10日,當時,楊女士一方向雅安市醫院開出了六、七十萬的金額。

“這些錢包含給娃娃買20年保險、定期檢查費、誤工費、生活費、營養費等,我們諮詢過律師,律師說還是合理的。”楊女士說,院方的精神賠償金算下來,也不到一萬元。

楊女士介紹,第二次協商是7月12日,在衛健委的組織下,院方的律師讓做鑑定後再談。而這個話,讓楊女士很氣惱。“藥物傷害成長過程中才能遇知,目前誤輸藥物己代謝,無法鑑定。”楊女士說,“孩子剛剛來到這個世界,還沒見到世界的美好,就(因為)一個疏忽、以後幾十年都要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院方迴應:願在合法合理範圍內協商,要有需賠75萬的依據

針對小沫被輸錯液一事,雅安市醫院宣傳科負責人表示,醫院工作人員輸錯液是有錯在先,目前娃娃在醫院觀察,無特殊治療,家屬也未支付費用。

對於楊女士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楊女士一方之前提出的金額是75萬,這個前提是基於影響娃娃幾十年甚至是一輩子的,但要有影響才會有因果關係,有無影響,就必須要鑑定結果。

對於院方願意給出的金額是否不到1萬元,這位負責人稱自己暫不太清楚,但他表示,院方對護理費、生活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

這位負責人介紹,據我所知,楊女士提出的75萬,大多是給娃娃買20年的保險、20年的定期檢查費用等,這確實要有依據,他們沒有鑑定結果,拿不出法律依據,院方沒有辦法給予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和他們繼續進行協商。

專家說法:藥品本身毒性不大 但還需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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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有媒體報道,3個月大的女嬰小沫(化名)因轉氨酶高在四川雅安市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雅安市醫院)治療,醫院為其錯輸2天藥物,對孩子身體影響未知,醫院通報稱此舉因工作失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7月4日,在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檢查後,小沫一家返回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觀察。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7月10日、12日,雙方兩次協商未果,自己提出了70餘萬的賠償金額,院方只願意給不足萬元的誤工費等。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醫院開出的輸液單

楊女士認為,第二次協商時,院方律師提出,需要鑑定娃娃目前身體狀況再談,這是在耍無賴。“第一時間我們提出要求做鑑定和治療時為何不做?事隔16天做,已經無法再鑑定了。”

不過,雅安市醫院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前兩次協商時,院方對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但家屬提出的含買20年保險和檢查費用在內的75萬沒有法律依據支撐,院方沒法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進行協商。

工作失誤:女嬰連續2天被輸錯藥物,醫院通報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6月28日,小沫的肝功能檢查報告

小沫父親李先生介紹,6月26日,家人帶小沫到雅安市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需要輸液7天。在27日,李先生去拿第3天、第4天的藥品時才發現,給孩子輸液的藥和配藥單上的藥品不一樣。李先生說,因為藥品配錯,藥品劑量很大,輸液的速度也比較快,半個小時左右就輸完了,而這個藥的要求是“緩慢滴注”,作為家長擔心藥品對孩子的生長髮育造成不良影響。

7月3日,雅安市人民醫院官方微博發出情況說明稱:楊某之女,3月齡,於2019年6月26日因“轉氨酶高及鉅細胞病毒感染”到我院兒科門診就診,開具“還原型谷胱甘肽”等藥物進行治療。因我院工作人員失誤,誤為患兒注入“乙酰谷酰胺”。

該說明還表示,事件發生後,醫院責令相關責任人停崗停職,根據後續調查情況做嚴肅處理,並將事件通報全院。

7月4日下午1點左右,在雅安市人民醫院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小沫被送至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錦江院區),李先生告訴記者,一位神經科相關的醫生為小沫做了面診,主要檢查了孩子的精神狀態,問題不大,但給孩子誤輸乙酰谷酰胺藥物,這個情況之前也沒有遇到過,建議回當地醫院繼續觀察。當天下午3點,小沫又隨救護車,返回了雅安市人民醫院,繼續留院觀察。

協調未果:家屬要六、七十萬,院方只給近萬元?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7月15日,小沫母親楊女士在微信上發文,再次將3個月大女嬰在雅安市人民醫院輸錯液一事拉回公眾視線。“回來後,我們就一直在雅安市醫院觀察。”楊女士說,之後這幾天,小沫晚上和沒輸錯液之前有點不一樣,比如愛動等等。“昨天晚上娃娃都發燒了。”

楊女士說,7月10日和12日,家屬方與院方先後就此事進行了兩次協商,但都因金額沒有達成一致未果。“我們算出的大概是六、七十萬,他們院方算出的不到一萬元。”

7月15日,記者從雅安市醫院宣傳科證實,院方確與家屬方進行過兩次協商。雙方第一次協商是7月10日,當時,楊女士一方向雅安市醫院開出了六、七十萬的金額。

“這些錢包含給娃娃買20年保險、定期檢查費、誤工費、生活費、營養費等,我們諮詢過律師,律師說還是合理的。”楊女士說,院方的精神賠償金算下來,也不到一萬元。

楊女士介紹,第二次協商是7月12日,在衛健委的組織下,院方的律師讓做鑑定後再談。而這個話,讓楊女士很氣惱。“藥物傷害成長過程中才能遇知,目前誤輸藥物己代謝,無法鑑定。”楊女士說,“孩子剛剛來到這個世界,還沒見到世界的美好,就(因為)一個疏忽、以後幾十年都要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院方迴應:願在合法合理範圍內協商,要有需賠75萬的依據

針對小沫被輸錯液一事,雅安市醫院宣傳科負責人表示,醫院工作人員輸錯液是有錯在先,目前娃娃在醫院觀察,無特殊治療,家屬也未支付費用。

對於楊女士的說法,該負責人表示,楊女士一方之前提出的金額是75萬,這個前提是基於影響娃娃幾十年甚至是一輩子的,但要有影響才會有因果關係,有無影響,就必須要鑑定結果。

對於院方願意給出的金額是否不到1萬元,這位負責人稱自己暫不太清楚,但他表示,院方對護理費、生活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給予了最高的標準。

這位負責人介紹,據我所知,楊女士提出的75萬,大多是給娃娃買20年的保險、20年的定期檢查費用等,這確實要有依據,他們沒有鑑定結果,拿不出法律依據,院方沒有辦法給予滿足,但院方願在合法、合理的條件下和他們繼續進行協商。

專家說法:藥品本身毒性不大 但還需後續觀察

女嬰連續兩天被輸錯藥物,家屬索賠75萬,醫院不認賬:拿出依據

一三甲醫院神經內科主任醫師解釋說,“乙酰谷酰胺”是治療肝昏迷、肝性腦病的藥品,主要是改善神經細胞代謝,維持神經應激能力及降低血氨的作用。從藥品本身來說,是比較安全的,沒有太大的毒性。但小兒用藥,需要考慮劑量,例如,按照小兒體重標準,每公斤體重使用劑量,同時,也要考慮小兒自身的肝臟、腎臟代謝功能。

三甲醫院兒科專家同樣表示,該藥品自身較為安全,在合理用藥範圍內,使用是沒有問題的,但需要考慮嬰兒適應症和劑量。從醫院給患者開具的處方單上看,給小沫使用的藥品劑量大約為成人劑量的一半,對於嬰幼兒說,確實是超量了,在輸液過程中,孩子雖沒有出現血壓降低的問題,但還需後續觀察。

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編輯 :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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