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餘德池(正處級)涉嫌徇私枉法、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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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徐州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餘德池(正處級)涉嫌徇私枉法、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餘德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揚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餘德池利用擔任徐州市公安局警務保障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在查處涉黑人員開設賭場過程中,徇私將刑事案件降格為治安案件處理,包庇相關人員免受刑事追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餘德池利用擔任徐州市賈汪區副區長、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的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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