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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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界定

在西安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朋友,都會碰到一個專業名詞“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尤其是在辦理退休時,對於怎麼界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問題而感到困惑。現在我們就分享一下什麼是繳費年限及如何界定。

一、概念解釋

1、什麼是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它體現的是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時間的長短,是勞動者能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條件!

2、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按照國家和陝西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髮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視同繳費體現的是勞動者在實行個人繳費之前的勞動貢獻,是勞動者能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及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重要依據!

3、什麼是無視同繳費年限?

無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個人沒有按照國家和我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二、各類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界定

1、計劃經濟時期的全民、集體企業固定職工

1992年12月底前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從1993年元月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

2、勞動合同制工人

1986年9月底前按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從1986年10月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計算為繳費年限。

3、計劃經濟時期的臨時工,以後招轉為勞動合同制職工

最後一次在本單位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轉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1986年9月前從事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為繳費年限;

1986年10月以後從事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計算繳費年限。

4、轉制事業單位的職工

在該單位轉制前期間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視同為繳費年限。

5、進入企業工作的原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在2014年9月底前在原機關事業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視同為繳費年限。

6、軍隊退役人員

2012年6月底前退出現役,安置在企業工作的,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來源:大秦網

編輯:李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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