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套路貸”借4萬半年還了16萬還欠23萬 鄭州女子被逼想自殺

陽城 登封 法律 這就是河南 大河報 大河客戶端 2019-07-14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嵐 通訊員 鍾瑩瑩

做生意缺資金,登封市民楊女士便通過朋友,向劉某借了4萬元。讓她始料不及的是,這筆債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半年的時間裡她還給劉某16萬元仍欠23萬元。面對債主的步步緊逼,走投無路的小楊多次想自殺,最後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登封市公安局陽城派出所報了警。

半個月前,登封市公安局陽城派出所接到楊女士的報案後,立即對事情展開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案件。據楊女士講,2018年11月,她想做生意但手頭沒有資金,就通過朋友李某介紹,認識了一名姓劉的男子。李某告訴楊女士,劉某手頭有些閒錢,可以借給她。借款時,雙方會簽訂正規合同,只是利息有點高。楊女士覺得自己掙錢後肯定能很快還上錢,便先後從劉某處借了4萬元,並在劉某拿出的“正規”借款合同上籤了字。

由於楊女士經驗不足,做生意失敗賠了錢。按照合同約定,她從劉某處借的4萬元如果一個月內還不上,就要按照每1萬元每月支付6000元的利息。儘管高額的利息讓楊女士無力承擔,但想到自己簽了合同,就不敢違約,只能再從劉某處貸款,償還之前借款的利息。與此同時,楊女士的家人也四處籌錢幫她還債。截止2019年5月,楊女士和家人向劉某還了16萬元的利息,但仍欠他23萬元。這段時間,劉某多次找楊女士及家人進行威脅恐嚇,逼她還錢。楊女士一想到越欠越多的債,知道自己根本無力償還,絕望之下想到了自殺,被家人及時勸組。萬般無奈下,與家人一起到陽城派出所報了警。

瞭解情況後,民警立即圍繞劉某展開了調查,通過縝密偵查及視頻監控追蹤,於6月28日將劉某抓獲。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登封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辦案民警介紹,楊女士遭遇的其實就是“套路貸”騙局,其與劉某簽訂的不是正規的借款合同,合同由於利息過高不受法律保護,但楊女士社會經驗不足,在借錢之前沒有進行過多的瞭解,楊女士一家人也因為缺少相關的法律知識,才一步步深陷“套路貸”,“套路貸”的實質就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民間借貸時,一定要選擇手續完備、證照齊全的正規公司進行,如不幸陷入“套路貸”騙局,要注意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遭遇不法分子的電話恐嚇、深夜拍門等暴力催收,一定要儘快報警。

法律鏈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的本金應以實際收到的款項為借款本金,而借款的利息應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規定,不超過年息24%的部分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超過年息36%的部分是非法的,被害人無需支付;年息24%至36%之間的部分則為自然債務,給了不能要回來,不給對方不能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要回。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侯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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