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郵寄熱水壺藏毒,男子獲刑一年二個月

熱水壺裡還可以藏毒?香洲法院近日審結了一宗毒品犯罪案件。

今年2月中旬,金某與雍某分別通過微信聯繫蘭某購買毒品並轉賬2000元、900元。不到幾天,蘭某便在湖北省武漢市某快遞點將冰毒分成一大一小2包藏匿於熱水壺內,通過快遞郵寄給被告人金某。

2月24日,金某與雍某前往珠海市某快遞代辦點領取快遞並各自取回所購買的冰毒,金某將取回的冰毒分成12小袋。隨後,雍某又向金某購買冰毒並通過微信轉賬1600元並約定交易地點。不料,金某攜帶2小袋冰毒到約定地點並將該毒品販賣給雍某後,被公安民警查獲。

據介紹,公安民警當場從雍某身上繳獲上述2小袋冰毒(淨重分別為0.4克、0.31克)。其後,民警對金某住所進行了搜查,查獲餘下的冰毒10小袋(淨重2.86克)。同年3月25日,公安機關在湖北省武漢市將郵寄販賣毒品的蘭某抓獲歸案。

香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金某、蘭某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為均觸犯刑律,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各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法官說法】

利用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平臺實施毒品犯罪,是當前毒品犯罪的新動向,物流配送的便捷性又加速了毒品從毒源地向其他省份擴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和物流配送覆蓋面廣、易隱瞞真實身份等特點,通過QQ、微信等方式聯繫商定毒品交易,以快遞方式寄送毒品。

本案中,蘭某通過微信聯繫毒品交易,再將毒品快遞給買家,最終蘭某被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法官提醒,快遞行業應加強對託運包裹的現場查驗管理,讓犯罪分子沒有可趁之機。

【採寫】何麗苑

【通訊員】邵珠倩 毛宇寧

【作者】 何麗苑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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