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法院公開審理涉惡勢力犯罪案'

西鄉 刑法 法律 黑社會 張大鵬 西部法制報 2019-07-21
""西鄉法院公開審理涉惡勢力犯罪案

7月17日,漢中市西鄉縣法院院長餘家武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員額法官組成合議庭,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陳敏等三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害人肖某某、蘇某、寧某、王某等四人因分別向被告人陳敏借款,約定高額利息,逾期未能清息還本。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間,被告人陳敏、鄒家林、嚴某某三人為索要高利貸債務,多次夥同他人分別將四名被害人強行帶至酒店、茶館、麻將館、被告人家等處看押,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毆打被害人逼迫還款,在被害人重寫欠條、償還欠款或家屬承諾還款後將其釋放。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敏等人實施多次犯罪活動,社會影響惡劣,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西鄉法院公開審理涉惡勢力犯罪案

7月17日,漢中市西鄉縣法院院長餘家武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員額法官組成合議庭,依法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陳敏等三人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害人肖某某、蘇某、寧某、王某等四人因分別向被告人陳敏借款,約定高額利息,逾期未能清息還本。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間,被告人陳敏、鄒家林、嚴某某三人為索要高利貸債務,多次夥同他人分別將四名被害人強行帶至酒店、茶館、麻將館、被告人家等處看押,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毆打被害人逼迫還款,在被害人重寫欠條、償還欠款或家屬承諾還款後將其釋放。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告人陳敏等人實施多次犯罪活動,社會影響惡劣,應當認定為惡勢力。

西鄉法院公開審理涉惡勢力犯罪案

在當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緊緊圍繞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詢問訊問、舉證質證,並對案件事實及法律適用充分發表各自意見,三被告人依次進行自行辯護、最後陳述。同時,為嚴格依法準確定性,法庭就三被告人是否構成“惡勢力”依法組織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庭審過程重點突出、層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由於案情複雜,經合議庭評議後,將擇期宣判。

法院院長帶頭辦理涉黑惡案件,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硬仗的堅定信心和決心,也是全面貫徹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深入推進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機制的充分體現。本次庭審,按照西鄉縣掃黑辦和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和指導意見,縣司法局派員參加了庭審旁聽,依法進行了公開的網絡視頻直播,約1.3萬餘人次通過網絡鏈接觀看了庭審。 (趙娜 鄒海山 記者 張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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