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轉來1萬多,男子'內心掙扎了一夜'…然後把她拉黑了

金錢和愛情,讓你選一樣,

你選什麼?

這事發生在沈姑娘身上,

簡直讓她懷疑人生。

去年7月,上海的沈姑娘在某社交軟件裡,遇到一個很討她歡心的男子楊某,兩人一聊如故,不久就隔著手機卿卿我我起來。

楊某某也顯得格外貼心,只要有空就會跟沈姑娘聊天。沈姑娘也覺得這個男友很可靠。

2018年8月25日晚上,楊某通過視頻跟沈姑娘聊天。偶然得知女友微信轉賬數額已經超限,無法還已經逾期的信用卡欠款,而當天女友使用的手機銀行又在系統升級,手機銀行APP也無法操作。

知道沈姑娘有點焦急,楊某當即表示,可以幫她歸還款。見男友急自己所急,沈姑娘沒有多想,就把信用卡賬號給了楊某。當天晚上,她就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先後兩次共轉給楊某人民幣14822元。

“第一筆1500元到我微信賬戶的時候,我的確試圖幫她還款。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我的微信支付當時沒有辦法操作這項業務。”楊某到案後跟警察說,他還打算用自己的支付寶綁定對方的信用卡賬號,繼續操作還款。

可是,當他收到沈姑娘再次轉來的13322元后,他再也把持不住,內心掙扎了一夜。第二天,他將上述錢款轉入自己微信綁定的銀行卡,用於償還自己所欠債務。

沈姑娘等了一晚上,也沒有收到信用卡還款成功的告知短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疑慮也在一點點加深。她在微信裡問楊某原因時,對方遲遲沒有回覆,打電話也沒有接。後來她發現自己的微信竟然被楊某拉黑,當即醒悟過來,到附近派出所報警。

2019年1月3日,警方在一處安置房公地內將楊某抓獲,1月7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刑事拘留。

寶山區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目前,上海寶山區檢察院已經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來源:新聞晨報(shxwcb)(記者:葉鬆麗 劉曉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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